2004/12/13 | 枪炮玫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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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棍的传说



王小波的《青铜时代》里提过古代狱卒曾经使用过一种“驴鸡巴棒”的家伙修理囚犯,作用大概类似今天的警棍。不过根据王某人的一贯风格,这个玩意十有八九是他杜撰的,列位看官不必当真,但是时代的进步带动警棍的发展却是王二没有料到的——就在上个月,石家庄警方推出了一种长达一米半的巨大震暴警棍,上阵时须得二人合使,倒是有几分当年倭寇打仗时所用野太刀的影子,不论是其口径还是威力,均远非古代狱卒所使的小棒子可比,歹徒挨上一下没准脊梁骨都得被砸断,端地利害。



在我国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保卫系统比较发达,每个单位都有一批警械(甚至包括大量枪支),兄弟我那会还很小,喜欢假装天真地往保卫科窜,把他们的家伙玩了个遍(枪除外),那会最喜欢玩的是手铐和保险柜,因为科技含量高;最不喜欢玩的就是警棍,一根棒棒,屁意思没有。



扭转我看法的是某天夜里闹小偷,我被窗外的喊声叫醒,探头一看,只见数条保卫科的身影在追捕一条大汉。保卫科的哥哥们大概是平日疏于训练,眼看着距离越拉越大,贼人就要溜走,危机关头冲在后经警哥哥奋起神威,将手中的警棍掷出,命中歹人腿窝,歹人双腿一弯扑通跌倒,乃束手就擒。



第二天我早早爬起,跑到保卫科参观。那时歹人已经移交公安机关了,只剩下经警叔叔大力吹牛擒贼经历。我要过昨夜立功的那根警棍,仔细研究了一通,发现其结构是粗壮的弹簧外裹橡胶,以弹性增加打击力,十分了得。当时就起了据为己有的心思,可是经警哥哥警惕性很高,没有答应。



多年以后,我因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国营764厂的产品清单,才发现国营大厂后来出产的棍子大多没有了当初的复杂工艺。想当年杂七杂八的品牌警棍充斥市场,质量良莠不齐,某些设计也不乏创意,除了我童年看到的弹簧棍,据说还有一种灌了水银的厉害玩意,具体实用报告没听人提起过,但是完全可以想象——砸在人头上,接下去一定就是扑通一声,人像木头一样被K.O。



不过水银警棍还不是最厉害的。以前抢劫银行不是很疯狂时候,银行保卫的一种重要武器就是天津764厂的一种狼牙警棍(后来歹人的武器先进,狼牙棒吃不住就换上霰弹枪了)——厂家编号是7608,此棍全钢打造,浑身上下布满短钢钉,危机时刻还可以临时加上长钉,人若是挨上一下定是遍体鳞伤,威猛无比。兄弟多次去银行取钱时就盯着这个家伙看,看得多了反倒是保安哥哥不自在,干脆把棍子藏到背后不给我看了。



但是凡是有利必有弊,狼牙警棍最大的问题就是携行性差。现在国内多个城市警察配备的三节伸缩警棍是仿造的美国ASP战术警棍。这个家伙别在屁股后边不显眼,虽然威力不俗,但是和犯罪分子敌对时总是少了那么点威慑力,有个美国人考文(著名刀具MOD DOG的制造商)就曾经自己动手,在ASP战术警棍的棍头加了一圈钢钉,这可以说是威慑力与便携性的完美结合了。

那些佩刀的年轻人——折刀篇



80年代早期,确切地说是在83年严打之前,街上的小流氓都习惯随身揣一把小折刀。现在来,他们当时追求的也许仅仅就是个携带方便,但是后来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很长一段时间内,因为一语不合拔刀相向而最终致死人命的,恰恰多是这种小家伙。



当年的折叠小刀,展开不过七寸,比一般的水果刀大不了多少。带在身上不仅毫不起眼,对于混混来说,简直还有点气势不足——《鳄鱼邓迪》里有个拦路抢劫的小混混就因为刀子小了,反而被受害人邓迪先生嘲笑——所以打架斗殴时身负重任的“先锋”(有些地方称作“头炮”的)一般都是揣着一大一小两把刀的。同样的道理体现在日本武士腰边一长一短两把刀上,他们叫做居合(拔刀术),两军交战时长刀被困住或者脱手,这时非常卑鄙地突然抽出短刀,向对方痛下黑手。明末官军和倭寇交战,就在这个项目上吃了大亏。



从这个角度看,小折刀是有其局限性的,但它所欠缺的仅仅是气势,而隐藏的杀机一旦显露,则会给对手留下更加深刻地印象。有个反面的例子,菜刀在很多人眼里大概是一件威猛的兵器,但是事实非常令他们失望——1983年著名的唐山“菜刀队”,24条大汉半年多时间作案18起,致伤17人却无一死亡(按,仅仅是武器的案例分析,不是替菜刀队惋惜,读者明鉴),菜刀威力之差可见一斑,唯大凶器论者可以休矣。而同样是在80年代初,广州一位参加过对越自卫还击的解放军退伍侦查兵,就因为见义勇为而被流氓团伙用匕首捅死。一直到很多年之后的今天,我很还常常可以从法制节目中看到那些身负命案的凶器多是匕首短兵——砍刀一类多是流氓团伙收保护费时吓唬老百姓的。



针对当年的治安情况,公安系统还装备过一种推拉式警用匕首,这种东西非常类似于后来广为流传的直出式跳刀(在西方叫做OTF “OUT OF THE FRONT”),只是多了一个嵌着蓝盾标志的帽子——对于这个笨拙而多余的“安全设计”,我从十岁的时候就开始不理解,一直到现在——在我的印象里,这批推拉式警匕后来正是因为安全性和实用性的双重欠缺而退出历史舞台。但是作为它对手的匪用直跳却很受欢迎,而且当年因为货源紧俏,团伙内身份比较低的小喽罗是没有资格使用它的——他们一般是用侧跳或者背锁折刀,而后者纵凶悍如BUCK110者(参见《杀死比尔》乌玛用来割断医生脚筋的那把刀),终究无法摆脱一般人眼里水果刀的恶劣形象。



关于直跳的案例,多数大同小异。我知道的一个是某学生团伙的头头有次和人发生矛盾,随手抽出直跳指向对方胸部,出刀同时顶出推刀钮——于是正中心脏一刀毙命。我相信这个故事要是隐去时间地点等等一切背景,和你听过的大概就是一个样。



而有所不同的是我那个故事还有续集,话说那个携带直跳弹簧刀的老大被抓走之后,那个地区出现了一个穿着牛仔短裤的新老大,该老大学过武术,当过兵,还进过监狱,实战经验丰富得不象话。他的腰里挂的却不是直跳了,而是一把武术用品商店里买来后开了锋的双刃短剑。

那些佩刀的年轻人——直刀篇



我有一位长相类似刘青云的校友,某次潜入伟大的首都,日日在潘家园一带流连,于漫天的假货之中找到了一把残缺的日本30式刺刀,花了100块钱毅然买下。



再说那30式刺刀,乃是日本军国主义利爪,早年频繁现身于革命战争影片之中,时常挑着膏药旗进村扫荡,经常用于杀害村民,令人印象深刻。我那校友的30刺到手时已然是残破不堪了,更为严重的是因为它已经被锯掉了护手钩和套火环,如果再取下钢鞘,那么基本就看不出那是一把刺刀了。



根据他时候的分析,这把刀之所以被锯掉护手钩和套火环这些牵绊而保持了棒状的简单外形,完全是因为文化大革命时期为了适应当时的武斗形式而做的改动——当年武斗不比日本鬼子拿着38大盖拼刺,还要勾挂对方兵器。武斗往往是近身肉搏,一刀定生死,出刀一定要快。平时刀插在身上,遇上敌人突然要往外拔,那些牵牵绊绊的护手钩套火环往往会挂住衣服酿成大祸——也许在当时不会有人想到,多年之后世界各国设计军警枪械时都要考虑到这一点:手枪必须具有流畅的外形以保证出枪速度。



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武斗,一直到83严打之前,军刺就一直活跃在那些不安分的年轻人手里。由于我国对制式装备的严格管理,我军装备的56刺则很少流出,小坏蛋们手里的也多是侵华日军遗留的30刺。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后来的刺刀设计目的都已经发生了转移,冷兵格斗功能多不如半米多长的30刺。你要是见过56刺就能知道,这些折叠刺刀完全没有可以拿捏的地方,即使是扁刺也放弃了劈砍的功能和棱刺一样没有了刃,远不如30刺可砸可砍来得顺手。(这里需要插一句嘴,56式棱刺在越南战场上和苏式AK扁刺拼刺时未能发挥出想象中的优势,让人严重失望)



不过,尽管是非制式装备的30刺,在当年也不是人人能够搞到。于是在这种大环境的召唤下,江湖上又涌现出了各式各样古怪的兵器,水管叉,自行车锁,武术表演用短剑,螺丝起子等等,其中又以终极武器三棱刮刀为最。



那三棱刮刀模样凶狠,而且通体覆以黑漆防锈——在这一点上,它和战术刀具的战术涂层(主要是防反光暴露目标,兼顾防锈)不谋而合。更加要命的是,这个家伙是一个尖尖的锥头,远比56式棱刺的“T”形头来得凌厉——我甚至怀疑后来设计的63式棱刺是否就收了三棱刮刀的启发——而且三条锋线锋锐绝伦(比63还要厉害得多),锋钢刀体本来就是用于刮削金属的,在硬度上完全可以笑傲大多数刀具,堪称是一代名器,武林至尊。直插在自行车把手上,晃晃荡荡,杀气凛凛,敌人望风而逃。



正是因为三棱刮刀的凶猛,在长达数十年的时间里,它在刀具管制条例里都是作为重点的一项被单独提出强调的。不过在后来的刮刀生产上,好像厂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有意弱化了刀体与刀柄的连接部位,刀体轻轻一抽就从刀柄之中脱出,强度大打折扣,已经不再是一件合格的凶器了。

“丢枪”的故事




兄弟我小时候为了买玩具手枪,曾于午睡时偷偷翻过我妈的衣兜,盗得小面额人民币若干,在学校门口小贩处货手拉机一把(多年后想来,大概是一把M1911),放学时“黑枪”无处隐藏,乃寄放同学处,结果第二天一来同学就说我的枪给搞丢了,气得我数月不和他说话。



这个事情告诉我了一个道理,枪不能乱放,否则就有失踪的危险。玩具手枪是一回事,真枪也差不多。我有一同学的舅父当年乃是某大型国企的保卫干部,此人仗义疏财,唯有一个酒后无德的缺点——具体说就是爱撒酒疯,常常是在眼花耳热后从保险柜里掏出64配枪,对着天花板打上几发助兴。后来这个毛病终于惹了祸,又一回他带着家伙和朋友在外喝酒,喝完后出来,被小风一吹,觉得酒劲上来了。这时他还有点清醒,掏出配枪递给了旁边的朋友:“我喝多了,你帮我保管,明天我去找你拿”……



这个事情的悲惨结局你大概能猜到,当时那个朋友醉醺醺的,两个醉汉来回谦让,第二天就发现那只枪丢了——事后该保卫干部发疯似的掘地三尺找枪,终于没找着。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内为了避免大意失枪的事故发生,在相关人员配枪之时都是配发了一根枪纲,让枪和裤腰带捆在一起的。开始是牛皮的,后来换成了尼龙绳。可是很多人觉得这个东西麻烦,最后都拿去穿钥匙了。2004年年初的时候,西安某押运员就因为忘了系这个小玩意,丢了一只64,后来悬赏10000元寻枪,结果还比较幸运,枪被人送回了。



当然,枪纲一类都还是细节。枪在警察手里,不光是自己的作战武器,更重要的是武器一旦落在罪犯手里,天知道会出什么事。于是为了护枪,就发生了许多悲壮的故事。90年的时候,辽宁省一乡镇派出所里出过一位二级英模蒋德国。他是一位快要退休的老警察(出事那一年他48岁),夜里出任务,遇上两名歹徒袭警夺枪,老警察和两名年轻力壮的歹徒搏斗时枪卡了壳,紧急关头,为了避免枪支落入歹徒手里,他没有交枪投降,甚至没有花时间推出卡住的子弹,而是作出了一个悲壮的决定: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枪扔入草丛中。歹徒在黑暗中寻枪不到,恼羞成怒,刺了他13刀,刀刀致命。



2004年的8月,更疯狂的一伙匪徒在重庆最繁华的解放碑步行街上袭警夺枪,大概是受了世界上恐怖主义的风潮影响,他们在敲翻警察,撤离现场时,竟然还扔出了一颗冒着烟的土制炸弹,被袭巡警担心炸弹伤人,勇敢地压在了炸弹上。不久后,三名歹徒杭州落网,而警察的运气也不太差:当时炸弹没有爆炸。值得一提的是被枪走的那只枪,一个匪在围捕时用它自杀了,这个小家伙也算为他的原主人报了仇。

板砖破武术,板砖破手枪



中国民间武术博大精深,其中不乏叉眼,掏档,戳喉结,打后脑,反关节等实战意义极强的绝技杀着,民间说法叫“黑着”。但所谓“黑中自有黑中手保苏庑┩绞指穸肥跬猓颐且步病吧萍儆谖铩保褂煤谧诺娜巳衔纱笫虏痪行〗冢共灰欢ㄒ心嘤凇熬印钡男槊?/FONT>



《许三观卖血记》里曾经讲过一个故事,小屁孩许三乐被人欺负后找哥哥许一乐替他出气。一乐听说对方实力不俗,在去决斗的路上捡了半块烂砖头。待走到敌人近前,抬眼看准对方的脑袋,也不多言就一砖头拍上去给人开了瓢。这就叫“好拳头抵不过烂砖头”,赖皮武术家有云:“板砖破武术,片刀破气功。”



也许在有些人看来,这种套路就背离了武学的本意——《陈真》里边有个日本武术家说,打倒对手最好的方法不是武功,而是手枪。我认为这个话除了表达武术不是用来打人的意思之外,还充分暴露了这个小日本对于手枪的无知和对其威力的过分夸大。“板砖破武术”的故事相比大家都听得多了,而“板砖破手枪”的天方夜谭想必大家是闻所未闻。



话说该天方夜谭发生的时间是在2003年11月9日,地点是在重庆市郊某镇。三名小偷潜入居民楼行窃被楼房住户发现,该市民立即报警,警方得信后,派遣两名民警持枪前往事发楼道封堵歹徒。三名歹徒一看逃不掉,躲在了楼道拐角处,抓起身边砖头向外投掷,企图以砖头作为火力掩护突围逃窜。民警发现了他们的企图,鸣枪示警,然后向楼道口射击,用火力封堵了歹徒的逃跑路线。然而好景不长,6发子弹很快打光,此时:



“一歹徒突然高喊:“子弹打完了,冲!”三歹徒随即挥舞猎刀呼啸而出,砍向挡在面前的民警。杜XX(民警)右手大拇指几乎被对剖开,左膝盖中了一刀,倒在楼道。民警杨XX左小臂被划出长长的一道口子,血流如注……三强盗冲出小院后,居民们听到一阵汽车发动机响起,强盗随即不见踪影。”(此段文字摘自《重庆日报》,假一赔十)



上述这个“板砖破手枪”的事情中,当事两位警察除了枪法令人遗憾之外,总体来说还是比较英勇。问题在于面对砖头悍匪,警察打完了子弹确实比较无奈。根据报道描述,两位民警在被匪徒砍倒后,还和逃窜匪徒有过一段扔砖“交火”,但是同样遗憾没有建功——很明显这是投弹的功夫不行。想当年“军中枪王”李建军,枪法如神自不必说,投起手榴弹来,一扬手就是70米,即使换成板砖的话,也一定能砸得敌人抱头鼠窜。

 二十年前那场波及全国的“二王”大追捕直到今天还让很多人记忆犹新。那二王兄弟,堪称建国以来影响力最大之悍匪:首次作案盗窃部队医院,即杀伤十余人,世纪末张君团
伙亦远不能及;此后二人从沈阳流窜南下,流窜全国作案,打死打伤公安武警革命群众多人。十年后白宝山用上了81-1从北京流窜到新疆也比不过他们;最凶残的是在最后被围捕时二王还负隅顽抗,打死军警二人。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田明建案件后,治安大为好转,便再没听说过有如此凶悍之歹人。



  同时,也正是因为这次追捕,让很多老百姓听说了国产五四式手枪。当年二王兄弟出道的时候就有从部队偷出的三把五四,后来在武汉岱山检查站还打死一个人抢了一把五四,统共是四把。后来全国通缉持枪在逃案犯时,衡阳有一个女同志十分了得,拼死抢下了二王兄弟的五颗手榴弹和一堆子弹,避免了更大的危害。



  再回头说那五四,乃是新中国成立后,仿造苏联TT30/33式托卡列夫手枪制造的。由于装备时间长,工艺不断进步,加之周围国家的仿制,导致有多个版本的出现。此枪的特点是穿透力强得不像话。江湖上曾经有个故事,某警员执行任务时,在室内扣动扳机击发该枪,威力无比的枪弹打穿了一个人体后不屈不挠又把后边的人打了个透明的窟窿——还没完,然后撞在墙上发生反弹,跳弹又把一个倒霉蛋的头盖骨给掀开了。一箭三雕,可谓威力无穷。



  虽然这个传说让人联想起《天龙八部》里段誉的六脉神剑,真实性无法证实,但五四手枪的穿透力是毫无疑问的。上世纪90年代初,五四手枪因为价格便宜量又足,被境外黑道分子大量使用。因为护板上有五角星标志,该枪在香港那边被黑社会兄弟亲切地称为“大黑星”。使用该枪可以轻易地打穿防弹衣和车门,普通市民躲在砖墙邮筒之后亦难逃厄运。影片《辣手神探》就以吴宇森的方式反映了这一状况。



  但是凡事有利必有弊,作为警用手枪,五四的侵彻力有余(容易误伤群众),而停止作用(弹头在体内翻滚造成伤害,放到罪犯)不足,被后来的64式手枪逐渐取代。但是在民间众多地下造枪窝点,五四仍然是主打产品。有的土枪即使是在内部结构上都模仿了64式,但外观仍然是五四的样子。原因一方面是五四容易加工,更重要的是五四远比64看着威猛,而且比之勃朗宁之类大威力的外国货更为老百姓所喜闻乐见——你要是拿个M9,他或许以为你是用玩具吓唬他呢,但是只要看见五四,他就一定老实。

乃知兵者是凶器



我们祖宗的教诲是:“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但是由于大多数男性心里的尚武精神,导致从万里长城到布达拉宫,国内众多旅游景点都喜欢出售一些银样腊枪头的刀剑做旅游纪念品。有朋友当年从少林寺门口购买广东阳江制造的西洋马刀,这就是尚武情结被奸商利用。这套伎俩传到好莱坞,被无良片商发扬光大,众多魔幻题材影片中造型古怪的西洋冷兵器都能吸引众热血男儿艳羡的目光。



在众多不专业的影片(如《魔戒》)中,冷兵器道具都是由美国联合刀具公司出品的。这个公司生产的刀具不用于执法部队,也不用于日常生活,生产它们仅仅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做影视道具,给外行看热闹用的。但是也有富有专业精神的导演,在道具方面努力做了功课,这里需要表扬的是昆汀塔伦迪诺。在他的《杀死比尔》里边就出现了SOG公司的沙漠短剑S25――如果你玩过反恐精英的话,那里面的刀具就是SOG公司的另一款作品:S37。



关于SOG公司的来历,有个著名的段子。据说那是在越战时期,美军培植的一支南越特工队伍使用的刀具。他们惯用440系列不锈钢做刀,这种古老的钢材在现在看来可能显得不够MODERN,于是引入BG42赶时髦。可是落伍的印象已经深深形成了,反恐精英的最新几个版本里,刀具已经换用了STRIDER的定制手工刀――这是一把比很多枪都要贵的刀。基本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军队会使用这种刀具作为制式装备。



中国民间造刀多以汽车弹簧钢板为最,造出来的家伙虽然不如西方几个大公司血统纯正,但是实用绝对没问题。根据当年的江湖中人描述,80年代初小流氓打架斗殴还用过侵华日军遗留下来的30式刺刀。至于我军装备的56军刺,81军刺,乃至最新的95军刺,则由于管理严格,很少流失民间。我中学时代有一个同学的爷爷行伍出身,收藏有一支我国列装多年的65伞兵刀。棱骨双锋,刃上开有一个割绳钩,发出慑人的寒光。由于刀体上有一个倒钩,搏斗时可能会出现钩子挂住敌人肋骨导致武器脱手,因此该刀还有一个省掉割绳钩的版本,即侦察兵匕首,曾经在南疆的战场上伴随各大军区勇敢的侦察兵在茂密的丛林里和敌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而同样在越南茂密的丛林里,靠着造型简单的KA-BAR军刀砍树杀人的美军士兵恐怕不会想到,多年之后好莱坞的一部影片《THE HUNTER》里竟然会出现那样一把类似斧子的怪胎生存刀――TRACKER。如果硬要说这种刀和丛林生活有什么关系,那么我猜测TOPS公司用1095这种古老的钢材来制造这把“斧子”,也许正是为了向KA-BAR公司久经考验的USMC MARK2致敬。

刀子嘴怎敌得打鸟枪(代开栏语)
 流氓史上最具偶像气质的小马哥曾经说过一句牛逼轰轰的话:“我最恨人用枪指着我的头。”这句话曾经红遍大江南北,被我的很多同学模仿过,但是他们都没有我说得有感觉,因为没有几个人能有机会像我一样被枪指过头。
  话说我小学的时候和几个臭小子路过某大学的操场,赶上一帮大一的学生仔军训休息,著名的56半自动步枪在地上摆了一溜,我们几个小孩凑上前去看,有一个大学生就跑过来轰我们。俺当时人还小,可带着一群小跟班(还有MM),不能服软,算准了他不敢打我,于是抬起小脑瓜和他牛逼地对峙。
  没想到那小子从地上拎起一支56半(我好像记得这个家伙啪的一声把三棱刺刀都打开了,动作还很熟练),骂骂咧咧地对准了我的脑袋。
  当时俺的小脸一定吓得煞白(我们每天路过,知道他们打的是教练弹,但是枪口在眼前,枪里有没有教练弹,有教练弹顶着脑门打出来是个什么样,都不知道了),俺结结巴巴地说了几句狠话,看着那个兔崽子凶巴巴的样子,一转身落荒而逃……当时也忘记小马哥那句话了。事后再多次说起,终归是少了现场感。
  事情经过基本就是这样,很多年后我也进入大学开始军训,打靶时分发下来的枪是破旧不堪的56半和56冲。打CS的男生纷纷选择了长着AK47外貌的56冲,结果后来打靶时又大呼上当——要知道,56半的精度比56冲可强多了,用一位民兵兄弟的话来说,那是加个准镜就可以打狙击的家伙。可就是拿着这么一个宝贝,俺竟然把5发子弹全部打脱靶了,想是在小时候被那家伙顶着脑袋吓出了病根。
  值得一提的是,我军训的时候枪支管理变得十分严格了。俺一个同学一时忘形,提着空枪转身和人说话,被小教官连人带枪一下扑倒在地,一顿狠K。这显然是个巨大的进步,因为在上世纪90年代初发生过几起涉枪大案,给枪支管理带来了很多思考。比如著名的中国刑侦一号案里,反派男一号白宝山当初携带一支压满子弹的56半自动,乘面的和6名拿着54手枪和79微冲的巡警打了一场遭遇战。巡警被罪犯打了个措手不及,白某心狠手辣,从面的上一个翻滚落地,手起枪响,三名巡警全部被击中。罪犯边跑边打,仓皇逃窜。其后又天南海北流窜,连续抢夺了一支81自动步枪和一支54手枪,犯下惊天大案。案件侦破期间,罪犯出众的枪法曾经一度使警方认为他是有过战斗经验的军人,谁知最后抓住一查,那人没当过一天兵,全是拿气枪打鸟练出来的枪法。
  所以说打枪这个事是要讲天赋的,耍嘴皮子如我者,不服不行。

又伟大了一把
 话说某年十一黄金周,俺和两个同学计划“流窜”到东京汴梁去享受小吃。从武汉坐到郑州已经是夜里一点,转往开封的汽车要在4个小时后的拂晓出发,我们三个土了吧唧的家伙吃了点面条,就开始在郑州火车站周围不断地绕圈走动。
  那里地形奇特,环绕火车站的是几个大商场,每条街基本都有一个裹着军大衣的保安半梦半醒着。走着走着,三个无聊的家伙发现路边的安全套自动售货机比武汉的先进,于是走上前去。三个脑袋凑在一起研究了一下,发现是从一块钱到三块钱三个档次的,不像武汉,就一块钱一种,有个家伙还拿了三个钢崩从机器里买了个最高级的来研究……
  谁也没想到,就是这倒霉的好奇心坏了事……我们三个人都没有注意到100米远处的一辆白色面包车。买完东西继续往前走,离那车还有20米,靠在车前面的一个人突然向我们招手。我们独在异乡,犹豫着不敢过去。真是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会儿,只见面包车的门哗地拉开了,跳出两个提着79轻冲的人,枪口斜支楞着,也不知道是不是指着我们,三人站成三角形,虎视眈眈。我们三个战战兢兢走上前,掏出证件表明了清白的学生身份,警察叔叔挥挥手说没事了。斗胆一打听,原来是正在抓坏蛋,远远看见我们三个鬼鬼祟祟地买安全套,不像是好人,于是就盘查一下。
  我偷偷一回身……靠……后边还有两支79远远地瞄着。
  我的第二次枪口危机相比十年前那次有了显著的升级,最明显的就是设备,瞄着我的家伙从56半自动一跃而成了79轻冲。按照这个速度跳跃,我下一次看到的就应该是最新的95而不是81了。这里必须插一句,79轻冲乃是我国一代名器,没有护木,打两匣子弹以后,前边就会冒出缕缕青烟,人手拿捏不得,否则就成了台湾名菜铁板烧。不知道这个问题在自卫反击战时是如何解决的,反正“文革”时期上海的造反派还专门为此给79加装了散热附件,看来是被烫出来的教训。再就是该枪的导气结构十分精密,要用的时候经常是连发打不响,好在现在武器是专人保养,临战还要检查一下,基本杜绝了临阵掉链子的恶劣现象。
  1981年里根遇刺时,贴身保镖于乱军之中从西服下抽出“乌兹”的勃勃英姿被摄像机拍下,“乌兹”由此名震天下。而79也有类似的辉煌战例,话说2000年的时候,首都东北角曾经围捕持枪悍匪,在双方狭路相逢的生死关头,我方侦察员从肥大的夹克里抽出79微冲手起枪响,先敌开火击中罪犯,一时间场面极其火爆。造型简单的79竟隐隐给人带来一代名枪的错觉。兄弟我生平能被这个家伙远远指上一次,也算是伟大了一把。

那些忧伤的悍匪们
  2004年7月26日,《这个杀手不太冷》在台湾上演现实版本。悍匪张锡铭在KTV潇洒之后,和另外三个兄弟一道被百来号警察堵在了老窝。按照媒体的说法:“警匪激战六小时,交火3000余发”,最后张大侠竟然穿着警察的衣服从警察眼皮底下跑掉了——唯一遗憾的是,现实版中陪同杀手成功逃脱的不是小美女纳塔丽·波特曼,而是一个老阿伯——作为电影来看的话,商业元素就差了点。
  据报道,张锡铭团伙除了国际黑道弟兄们惯用的AK47、M16之外,还搞到配了激光瞄具的M4A1、手榴弹等等,火力十分了得,台湾警方为此史无前例地下达了“基层回避令”,基层警察遇上张锡铭,只能向上面报告,不要正面迎战——也许你能记得,2003年哥伦比亚公司炮制的票房毒药《S.W.A.T.》的宣传海报上就写着这么一句:“连警察也得报警!”
  但是和1997年的洛杉矶银行大劫案相比,这次台湾的特警霹雳小组的表现就很差劲。当年的美国枪匪穿的是ⅢA级以上的防弹衣,拿的是上了81弹鼓的AKM,火力凶猛、防护到位,整个看起来就像是两台横冲直撞的小坦克。特警的MP5根本放不倒他们,但是他们运气不好,再加上能打不能逃,最后还是给S.W.A.T.收拾了。
  相比这些美国同行,张锡铭一伙虽然牛逼,可在火力和防护上还是有一定差距,而且他们还是在酒后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仓促投入遭遇战。台湾警察却是早有准备,围剿作战,调集精锐,弹药充足,现场有足够的部署条件,100来号警界精英修理四个醉汉,但打到最后,却只打翻一人、投降一人、逃跑两人,真是天大的笑话。
  另据说,现场旁边就驻扎着海军陆战队第99旅,在仗打得最吃力的时候,警方与他们商量,想借一个M109自行火炮上去支援,可是不知为什么,一直到最后,也不见他们“看在党国份上,拉兄弟一把”。
  不过话说回来,万一当时台湾警察借来了M109自行火炮,那么张锡铭也必将作为刑事犯罪中死于自行火炮的第一人而青史留名。自从1992年的平远街缉毒巷战结束之后,已经有很多年没有看到这样轰轰烈烈玉石俱焚的大场面了。

“要注意录像”
 在去年7月间上映的《美丽任务》里,刑侦部的钟SIR和一干废物手下学人家G4保护要人。在保护途中笑料百出,杀手没有命中目标,倒是这群保镖把中心人物连拉带拽,摔打得骨断筋裂。这个事情不禁让我们开始深深怀念杜琪峰《枪火》里的那几个黑社会兄弟。但是我想说明的是,保镖再优秀尽责,运气不好的话,也可能会导致哭笑不得的结果,观众不必对钟SIR一伙过于苛求。
  1981年3月30日,美国总统里根在希尔顿饭店门前遭到神经病枪手欣克利袭击。当人群中射出第一发子弹时,里根的贴身保镖蒂姆立刻转身面对枪响方向,伸开手脚,造成尽可能大面积的人盾保护总统,用自己的肚子替里根挨了一枪。此时另一个保镖麦卡锡也毫不含糊地冲向枪手,到第六颗子弹出膛,他已经把枪手扑倒在地。见此情景,在场的其他特工队员和华盛顿警官就表演了我们经常在电视里看见的一拥而上抓捕人犯的壮观情景。
  在麦卡锡迎着枪手飞扑的同时,里根的卫队长帕尔和他一名手下已经敏捷地开始把总统往防弹轿车里塞,可就是因为这两位身怀绝技的大内高手反应太快,才造成了意外的发生——枪手射出的子弹还没来得及落地,其中一颗撞在了总统防弹轿车的装甲上后反跳起来,准确地迎上了往车里钻的里根总统,子弹从左肋下射入,击断一根肋骨,钻进左肺叶中部,距心脏仅两个半厘米。
  一般情况下,子弹飞速旋转,弹头形成强大气流冲击力,能够轻易地将人体内脏震碎。但是里根总统既是万幸里的不幸,同时还是不幸里的万幸,因为那是颗跳弹,射入人体的时候,已经是其势不能穿鲁缟了。再加上英明的卫队长帕尔临时决定总统车队改道华盛顿医院(原定计划是返回白宫的)及时抢救输血,这才把倒霉的里根总统从肺部大出血的生死关头挽救回来。
  这个事情发生以后,出现了一个让人很郁闷的结果。人们惊奇地发现,凶手欣克利行刺总统的原因竟然是为了博取好莱坞女演员朱迪·福斯特的芳心。他首先学习了科斯特的成名作《的士司机》,然后天真地把福斯特和她在影片中扮演的那个小妓女等同起来,再然后把自己当成罗伯特·德尼罗,开始学人家刺杀总统。我想,当时世界上一定有很多人和我一样庆幸欣克利观摩的是《的士司机》而非《豺狼的日子》,否则,在后者更为专业的指导下,里根总统命运如何还很难说。
  有个资料上说,当初刺客欣克利预备下手的时候,还向身边一位摄影记者提醒了一句:“要注意录像。”看来真是很有明星气质的一个杀手。我也相信,这个业余明星的伟大表演也深深地震撼了他的梦中情人朱迪·福斯特(小道消息说,福斯特至今未嫁也和这桩著名的美国往事有关)。只是他其余的愿望却不能实现了,法院虽然宣判他是神经病,无罪,但同时也把他收拾进了精神病院,享受终身治疗。唉,好莱坞电影害死人啊!

怀念我的化学武器——CS喷雾




我大学时一位同学在某次暑假过后从其家乡带来了一本号称是《周公解梦》的非法出版物,最神奇的是书末附有刀枪不入法,飞檐走壁法,力敌十人法若干。我那同学若干年的高等教育算是喂了狗,没事就和我们推荐这些神功妙法,一日更是隆重推荐了一种混合了中药氨水等等古怪成分的“药功”,说是遭遇歹人之时可以突然使出,教那歹人无法动弹束手就擒。



很多年以后,同学碰头,我又问起他那个药功配置得如何了,他遗憾地告诉我说,有几味中药一直无法配齐,端地遗憾。当时我们正在一家小馆子里用膳,听他一说,我不禁哈哈大笑,指着窗外一名警察叔叔对他说:看见叔叔屁股上边别的那个小包包没有,里边是一件十分厉害地兵器——CHEMICAL AGENTS,中文名号乃是警用化学武器。今年初武汉曾经有过一个案子,一警察叔叔在长途车上抓逃犯,逃犯负隅顽抗,警察遂掏出国产"瓦斯喷雾“一阵猛喷……罪犯束手就擒。



当时看了那则新闻,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当时车里的其他乘客一定不好受。因为根据我的观察,国内的警察随身配备的化学喷雾乃是“CS喷雾”(催泪瓦斯),和国外警察配备的“OC喷雾”(这个是辣椒提纯素,在中国估计奈何不了湖南人和四川人)不是一回事,前者无论是威力还是后遗症都要比后者厉害。



我当年因为一个很偶然机会,曾经得到过一罐俄罗斯生产的CS喷雾(那时国内厂家的产品市面上几乎看不到,俄产的东西加上运费贵得吓人)。当时那个黑罐子拿在手里第一感觉就是明显不如美国的ASP喷雾(OC)好看,形状倒有点像云南白药气雾剂。兄弟当年捏在手里不敢对着自己测试,曾经悄悄跑到隔壁的办公室对着墙角喷了两下,结果满屋子咳嗽,吓得我落荒而逃。事后据受害者描述,中毒的感觉是呼吸困难,眼睛流泪,皮肤有强烈地烧灼感,很是吓人。正是因为它的祸害太大,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虽然此宝贝陪伴我走遍祖国的山山水水,见惯了世间的三教九流,却再也没有机会使用过。最后,终于在2003年年末,因为一次紧急的事故,这个玩意被我搞丢了,并且一直没有再找到。



丢掉这个CS喷雾以后,我还常常想起它。只是有时候偶尔在电视里还能看到它的衍生品,多数时候是被外国警察像手雷一样掷向游行人群,散出漫天绿烟;最厉害的一次是我看资料片里的洛城特警用榴弹发射器把特制的CS毒气弹射向躲藏在汽车里负隅顽抗的罪犯。毒气弹穿过车体,没一会就看见烟雾从车窗里散出,不到半分钟歹人便给熏昏了过去,抓捕任务圆满完成。



后来,国内的厂家也开始了CS喷雾的生产推广,再往后,就出现在了大街小巷警察叔叔的武装带上。我和同学吃完饭那天,告别的时候,我把手里留着的一个顺达CS喷雾送给了他,用以弥补他当年土法上马没能成功的遗憾。

你的柔情我永远不懂――关于军用食品



伊拉克战争期间,曾经有联军士兵向伊拉克小孩赠送棒棒糖的照片流出,大概是表示占领军亲民形象。但是俺心理阴暗,总是把这一幕和当年日本鬼子用糖块向儿童团员海娃行贿联系在一起。当初侵华日军随行携带的干粮主要是一些饭团子,和后勤补给困难吃糠咽菜的中国军队相比要优越很多,所以鬼子觉得可以用来诱惑小孩子给他们带路。可是后来看到登录日本本土的美军随身带着的各种零食,才知道山外有山。正是因为见惯了西方军队的少爷兵带着可口可乐巧克力口香糖甚至是美女画片打仗,访华的外国记者才多次感叹中国军队惊人的忍耐力:“只要能填饱肚子,他们就能作战。”淞沪战役时,国内舆论对随军携带烟枪的“双枪部队”多非议,那实在是没看到浑身零碎的西洋兵――直到今天,美军部队中还有一定数量的士兵在坚持吸毒。



影片《鸦片战争》里,曾借某洋人之口感慨说,如果是以厨艺决定战争胜负,那么中国将是天下第一。但是实际的情况却是中国天下第一的厨艺,在当时往往轮不到阵前杀敌的士兵来享用――民国时期报章大幅标题:“前方吃紧,后方紧吃”说的就是这个。以前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而后来很多次战斗,我们就是输在后勤保障不到位上了。朝鲜战争的时候,志愿军吃的是炒面,单一食品营养不够全面,长期吃下来问题会很多,所以后勤死活都要跟上,于是就出现了打不断炸不烂的钢铁运输线。那时候是建国伊始,条件还很艰苦。等到二十多年后南疆再燃战火,条件就好了很多,饯行酒里面就出现了五粮液。



大学期间,我们同学生活散漫,饮食不规律,常常是以方便面充饥。吃到了后来,一群小伙子看到方便面就要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人买罐头改善生活,最开始是单一的午餐肉罐头,后来就多出了红烧肉,火腿,甚至四喜丸子什么的。那些罐头上面皆印着“总后监制”“特种兵专用”的标志,给人感觉十分先进,而且味道也不差,受到广大学生朋友的热烈欢迎。后来我看杂志上说,我国的单兵口粮还有了更大进步,有凉水就可以泡开的米饭,还有野外环境下的自热口粮(我估计那是在夹层里放了生石灰,吃的时候兑水自动加热,因为产生的熟石灰在野外无法分解,所以还不能大规模发展),这些罐头在2000年爱尔纳国际侦察兵大赛中,受到了广大外国兵的欢迎。而幸承军转民的原因,其中部分已经被我享受到了,只是在吃了这些先进的罐头之后,我的成绩比较以前吃方便面时,并未有很大提高,由此是再次证明了一个道理:装备和后勤并非最重要的因素,决定战争胜负的,还是在人。

匪徒也“寻枪”



小可儿时淘气,当年上学时屡有不带书笔的龌齪行径发生,每每被老师教育:“上课不带书,就好比战士上战场不带枪”,其实同样的意思还可以这么表达:“上课不带书,就好比匪徒抢劫不带枪”,和士兵打仗一样,匪徒作案基本也是靠家伙吃饭的,大概是在《野火春风斗古城》里,就有个意志很薄弱的家伙,就是靠打枪朝三暮四到处混饭吃的,枪就是他们的第二生命。



建国多年以来,把“枪”上升到战略高度的匪徒唯白宝山一人尔。此人扫河北,奔新疆,打哨兵,杀警察,撬仓库,众多所为无一不是为了搞枪而展开。抢钱只干了两次,长短枪倒是搞了一堆,从56半自动,54手枪,再到后来的81冲,我估计他还有个当班长的个人野心,否则很难解释他一个人(唯一的同伙后来被他自己消灭了)搞那么多家伙干什么。事情后来的发展也正好证明了,白宝山的犯罪生涯始于枪,也毁于枪,正是因为这么多涉枪大案引起了上面重视和枪支线索逐渐被发现,最终葬送了白某人的“天才”犯罪事业。



而数年后,发生在湖北省内的一个案子则和白某的案子有着惊人的类似。话说九十年代前后,湖北某地有一好吃懒做的家伙孙浩龙,成天想着搞钱,99年的时候在一村办小作坊里用车床自己作了把手枪,预备用于抢劫——难为他小学文化竟有如此之强的动手能力。可能是他对自己也没什么信心,不知手枪威力如何,在田间闲逛的时候看见一个素不相识的农民兄弟正弯腰干活,于是悄悄绕到他后面开枪射击其后脑。这个倒霉的农民兄弟当场就死了,罪犯证实了手枪威力足以满足其犯罪需要,满意地将枪藏好,等待时机。



两个月之后,就发生了轰动一时的“荆州杀警案夺枪”,孙匪在音像店里枪杀路过巡警,夺取64手枪一只。他采取了和白宝山类似的“人枪分离”的办法,从戒备森严的古城荆州逃走,并在一个月后警界解除时顺利取出枪支,再次隐藏下来。



这样又过了四年(真佩服他的忍耐力),到了2003年年底,孙匪的侄儿长成半大小子,他觉得时机成熟,和侄儿一人一把枪来到武汉,在我家附近的中百仓储再次开枪作案,打伤数名顾客和店员,一保安英勇追击,不幸被打死。歹徒抢劫未成,慌忙逃跑,被路过的两名武警战士(文艺兵,十分了得)拼死擒下——这里需要插一句,兄弟我当天回家正好从那里路过,只要晚走十五分钟就能看见这轰轰烈烈的大场面了,没准还能混在愤怒的群众里狠狠踹歹徒两脚,可惜错过良机,终成一大憾事。



这个案子中的歹徒除了枪法略逊于白宝山(逃跑途中曾经向武警开枪,打穿了衣袖,万幸没能伤到人),抢劫方案不成熟之外,其心肠之狠辣,心理素质之冷静,均可跻身于一流悍匪的行列了。值得表扬的是那两名武警,面对凶悍的歹徒,奋勇搏斗之余还没有带伤,实在是万幸。

1972,黑九月



1972年9月5日发生在德国慕尼黑的奥运会血案是一个具有双重意义的历史转折点。一方面,这次事件的处理失败使得世界各国开始重视国内应对突发事件的特殊武装力量的建立;而在另一方面,这次恐怖活动在恐怖活动历史上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色列人以血还血,开始了全面的恐怖袭击报复,万里奔袭,暗杀绑架,全球第一个“国家恐怖主义”的诞生渊源就在与此。



事情发生在9月5日凌晨,阿布尼达尔(11岁时,他家大笔家产被以色列没收,国仇家恨啊)手下的十名“黑九月”突击队员突袭了慕尼黑城的奥林匹克村。他们翻墙摸进了以色列代表团驻地。杀掉了首先发现他们的以色列的举重教练莫歇-魏因贝格尔。负责人尤素福-戈特弗罗因德非常负责地跑去关门挡住“黑九月”突击队,被人一梭子子弹放翻。九名以色列运动员成了被劫持的人质。“黑九月”提出以这九名人质交换以色列在押的256名巴勒斯坦战俘。



联邦德国内政部长汉斯-迪特里希-根舍和奥林匹克村村长特勒格尔英雄虎胆进入大楼同黑九月谈判,作出让步,同意“黑九月”的要求,答应派飞机将黑九月和人质一起运到开罗,并派出三架直升机把他们从奥运村送往菲斯滕菲尔德的布鲁克军用机场。但是不要以为德国人严谨就不会撒谎,当年的“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就是历史的证据。德国方面真实的意图是在机场发动突袭营救人质,而他们在那时还没有专门的反恐力量,营救人质突击队由联邦德国警备队凑合了。



黑九月为了防止德国警方突袭,迫使直升机驾驶员站在前面当人盾(这里插句嘴,一般电视里出现这种状况,警方狙击手通常是打眉心的,而在实战中,狙击点通常是在罪犯的颈椎处,一击毙命,来不及做任何反映),另一方面还派人检查按他们要求准备好的飞往开罗的客机。



尽管没什么把握,但是联邦德国警备队还是勇敢地开火了。由于天色昏暗,人员混杂,一上来就没打中目标,奇袭失败。而黑九月则训练有素地在德国警察第一轮扫射结束前枪杀了全部人质,还搭上了两个德国警察。一个黑九月的家伙还勇敢地拉响了手雷,把飞机炸成火球,剩下的恐怖分子则四下开火,组织救火车和直升机上前处理。



这次事件死伤惨重,引来世界舆论一片哗然。德国警察被人指责无能,德国政府被人指责"视人质生命如儿戏"。德国政府为此痛定思痛,发愤图强,立即着手组建一支专业化的反恐怖特种作战部队。这就是著名的德国第九边防警察大队(GSG9)。而GSG9也苦心训练,终于在1977年10月的汉莎航空公司劫机事件中比较圆满地处理了问题,挽回了丢掉五年的面子。

那些佩刀的年轻人——折刀篇



80年代早期,确切地说是在83年严打之前,街上的小流氓都习惯随身揣一把小折刀。现在来,他们当时追求的也许仅仅就是个携带方便,但是后来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很长一段时间内,因为一语不合拔刀相向而最终致死人命的,恰恰多是这种小家伙。



当年的折叠小刀,展开不过七寸,比一般的水果刀大不了多少。带在身上不仅毫不起眼,对于混混来说,简直还有点气势不足——《鳄鱼邓迪》里有个拦路抢劫的小混混就因为刀子小了,反而被受害人邓迪先生嘲笑——所以打架斗殴时身负重任的“先锋”(有些地方称作“头炮”的)一般都是揣着一大一小两把刀的。同样的道理体现在日本武士腰边一长一短两把刀上,他们叫做居合(拔刀术),两军交战时长刀被困住或者脱手,这时非常卑鄙地突然抽出短刀,向对方痛下黑手。明末官军和倭寇交战,就在这个项目上吃了大亏。



从这个角度看,小折刀是有其局限性的,但它所欠缺的仅仅是气势,而隐藏的杀机一旦显露,则会给对手留下更加深刻地印象。有个反面的例子,菜刀在很多人眼里大概是一件威猛的兵器,但是事实非常令他们失望——1983年著名的唐山“菜刀队”,24条大汉半年多时间作案18起,致伤17人却无一死亡(按,仅仅是武器的案例分析,不是替菜刀队惋惜,读者明鉴),菜刀威力之差可见一斑,唯大凶器论者可以休矣。而同样是在80年代初,广州一位参加过对越自卫还击的解放军退伍侦查兵,就因为见义勇为而被流氓团伙用匕首捅死。一直到很多年之后的今天,我很还常常可以从法制节目中看到那些身负命案的凶器多是匕首短兵——砍刀一类多是流氓团伙收保护费时吓唬老百姓的。



针对当年的治安情况,公安系统还装备过一种推拉式警用匕首,这种东西非常类似于后来广为流传的直出式跳刀(在西方叫做OTF “OUT OF THE FRONT”),只是多了一个嵌着蓝盾标志的帽子——对于这个笨拙而多余的“安全设计”,我从十岁的时候就开始不理解,一直到现在——在我的印象里,这批推拉式警匕后来正是因为安全性和实用性的双重欠缺而退出历史舞台。但是作为它对手的匪用直跳却很受欢迎,而且当年因为货源紧俏,团伙内身份比较低的小喽罗是没有资格使用它的——他们一般是用侧跳或者背锁折刀,而后者纵凶悍如BUCK110者(参见《杀死比尔》乌玛用来割断医生脚筋的那把刀),终究无法摆脱一般人眼里水果刀的恶劣形象。



关于直跳的案例,多数大同小异。我知道的一个是某学生团伙的头头有次和人发生矛盾,随手抽出直跳指向对方胸部,出刀同时顶出推刀钮——于是正中心脏一刀毙命。我相信这个故事要是隐去时间地点等等一切背景,和你听过的大概就是一个样。



而有所不同的是我那个故事还有续集,话说那个携带直跳弹簧刀的老大被抓走之后,那个地区出现了一个穿着牛仔短裤的新老大,该老大学过武术,当过兵,还进过监狱,实战经验丰富得不象话。他的腰里挂的却不是直跳了,而是一把武术用品商店里买来后开了锋的双刃短剑。

叛徒



在黑手党所控制的区域,流传着一条叫做“乌默它”的法则,即绝对不同任何司法部门合作,违者处死。一个多世纪以前,西西里两大家族仇杀,一个叫达米科的倒霉蛋遭遇灭门惨祸。他头脑一热忘记了“乌默它”,去找警察主持公道。11天之后,在警察在布防严密的监牢里,达米科满身弹洞地死去,身旁是参与仇杀的两大家族各自的徽记――这是来自黑手党内部的一次联合执法。



类似的事情,不仅仅上演在黑帮电影里,几乎是所有的组织对待叛徒都是毫不留情的。1978年9月7日,保加利亚剧叛逃者格奥尔基•马尔科夫在英国伦敦的大街上被人用伞尖捅了一下大腿,没过多久身中剧毒而亡。这就是著名的“杀人伞”事件,由克格勃指导保加利亚特工完成。在惩治叛逃者这个领域,克格勃有着丰富的经验和骄人的历史,堪称世界第一。当年他们政治疲软经济下滑,人心涣散,大量外逃者需要处理,致使他们海外暗杀的经验越来越丰富,除了仇家满世界的以色列特工之外,很少有像他们这么忙碌而高效的。作为他们对手出现的CIA就显得磨蹭很多,中情局历史上惟一一名叛逃间谍爱德华•李•霍华是1985年9月叛逃莫斯科的,而他神秘地死亡却是在2002年7月。



霍华德曾经是中央情报局东欧处的一名特工,由于有不良表现被开除出中情局。在被安排到普通工作岗位上时,他又遭到老东家CIA的监视。情报机构无时不在、如影随形的监视,使霍华德再也受不了了,这促使他选择了叛逃。他为此制定出了相当周密的出逃计划,首先是做了一个和他一模一样的假人,一天晚上他和妻子一起回家,当他的妻子把车开到一个转弯的时候,他迅速地跳下了车,然后他的妻子把事先做好的人放在坐位上,跟踪的特工们以为他还在车上。当他的妻子回到家之后,迅速打开了早已经录制好了对话放了出来。特工们放心了,以为他还在家里。他第一次成功地出逃了。刚开始他很有性格地不想受到苏联的保护。在欧洲各个国家躲藏了九个月后,觉得总是这样躲藏没什么意思,于是他偷偷地到了莫斯科,并且在公开的场合露面。但是不久他有厌倦了,于是他又在瑞典开了一家进出口公司。不久,FBI盯上他了,逼得他再一次逃到了莫斯科。



这两次事件使得霍华德名声大振,圈内称之为“逃命专家”,但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在他50岁时,终于没能逃过命运的魔掌――2002年7月12日,在莫斯科的家中,他掉下楼梯摔断了脖子。



十七年的时间,什么效率。

刀枪是工具,我才是武器
——日常生活隐蔽武器



武侠小说里的大侠们向来不大重视兵器之利,所谓气功所至,飞花摘叶即可伤人。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事出偶然,强调快速反映的江湖斗争——在历年起于酒吧舞厅的小规模突发江湖斗争中,倒在了啤酒瓶子和砖头之下的小混混兄弟可能要比倒在刀棍之下的要多得多。你要是凑巧看过《食神》就知道,小小的折凳平日里潜伏在民宅,坐在屁股下面忍辱负重,居然也可以在必要的时刻杀机毕露,给来犯之敌当头一击。



而据我一位爱好日本漫画的朋友介绍,平日里携带的钥匙居然也可以夹在指缝中间充当临时手刺(手刺,兴起于西部开发时代赌徒随身携带的小型凶器,还有一个名字叫“掌剑”——PALM DAGGER)。对于他的这个建议,我曾经好奇试验过,结论是毕竟只是替代品,效果一般,人机工效差,钥匙尾巴硌得手掌疼。而需要注意的是,非专业有非专业的好处,专业手刺在众多国家和地区,甚至是可以合法持有刀具的地区都属于进攻型武器,到了警察叔叔说话那里会来得非常麻烦。而纵观全球风云,没听说哪里禁钥匙的。



手刺一类武器,走的是奇险路子,毕竟还属于旁门。相形之下,手电筒作为短棍使用,在效果,气势各方面都会很不错。90年代初期,甄子丹自导自演过一部暴力影片《杀杀人,跳跳舞》,主人公就在片中两根电筒当短棍使,近战格斗,所向披靡。这和片中他曾经在美国混过警察的身份是相符的——美国警察就装备有STREAMLIGHT 生产的 SL-20X 型标准警用手电筒作为照明和打击的两用工具。



不久之前,国内曾经出过一起案子。警察提着应急灯去查阅暂住证,遇上了两个逃犯。情急之下,逃犯打落应急灯,在黑暗中双方陷入混战,罪犯心狠手辣,警察不幸被刺中一刀,后来不治身亡。当时看到这则新闻我就想,如果这名警察手里拿的不是应急灯,而是一根STREAMLIGHT之类的坚固电筒,哪怕是次一点的MAG-LITE,甚至国产虎头大电筒,面对凶狠的歹徒,结局或许都会好很多。



近代黑帮文学的开山之作《教父》里有一个曾经嫉恶如仇的警察,在一次执行任务中用电筒狠狠敲打了一个无赖,因为下手太重,不但打坏了罪犯,也打坏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打进了小黑屋——这次致命的打击直接导致他后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沦为黑帮杀手。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作者的描述,当时这个警察用电筒打人时居然连电筒都打坏了,根据我的推测,在六十年代,他用的大概是Kel-Light,打坏铝合金筒身那是需要很大力气的。而现在装备的STREAMLIGHT就基本不是打人可以打坏的了,高强度石英玻璃灯罩,高强度航空铝合金筒身,一旦拿在手里,给你的第一感觉不大可能是照明,用北京话说,那是——“死磕”。

陪审员就是六发子弹



在《无间道》出现很多年之前,梁朝伟还演过一次可怜的卧底,那是吴宇森的《辣手神探》。黄秋生一脸凶像在当时还没有进化成警官,披散着迪克牛仔式的大波浪在片中倒卖军火。当时这个十分嚣张的黑道老大再被警察包围,手下慌作一团时,曾经鼓励兄弟们说:“怕什么,警察扒了那身皮和我们一样――点三八――‘噼-咻’!”



排除吴宇森导演一贯喜欢让演员挥霍子弹的因素(到了好莱坞之后还是死性不改),黄秋生大哥在当时鄙视香港警察所用的点三八是有充分理由的――左轮手枪能量消耗过大,威力也很差,和这批全副武装的悍匪交手实在是讨不到什么好。在我可怜的记忆里,那大概算是警察被打死最多的一部电影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港产警匪片里的众多硬汉诸如周润发李修贤之类,即使是当了警察,在和人交手时也常常摸出一直M1911,大黑星54之类开打。左轮手枪不仅看上去细小,而且打六颗就要换子弹,而对于银幕猛男来说,赶上科尔特转轮一颗一颗往外抠子弹壳实在是太猥琐了,远没有自动手枪单手换弹夹来得帅――我这么说不是没根据的,香港演员中玩枪玩的最帅的周润发到了后来基本就实现无手换弹夹了――双手子弹打完,空仓挂机,此时帅哥腾空跃起,按下弹夹扣,弹夹自动滑落,手下保镖龙五(其实是现实生活中真正的老大,向华强)向上扔出两个弹夹,被发哥双枪向下一迎,顿时大姑娘骑瘦驴――严丝合缝,此时套筒复位,英雄继续射击之!



当然,观众应该明白的是,以上镜头都是艺术的夸张。当年西部片里有个著名的说法:“法官就是柯尔特手枪,陪审员就是六发子弹,而最后的判决永远是——有罪。”多么豪情盖天的说法啊,左轮手枪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是有其强大生命力的。虽然港片里的S&W左轮看起来很纤巧,配不上威猛的警察,但是相比之下,我们这边使用的64手枪也好不到那里去,食指搭在扳机护圈上之后,只有中指和无名指能握住短短的握把――这时小拇指无事可干,有的同志会不自觉的翘起,于是就出现了兰花指射击的恶劣画面。



更重要的是左轮手枪对瞎火的处理十分合理,只要再扣一次扳机,臭子就离开了火线,下一颗子弹又会上膛,这是自动手枪永远赶不上的。观众朋友也不要以为臭子永远是出现在电影里的,90年西安警方第二次抓捕悍匪魏震海时,魏犯用勃朗宁自动手枪顶着干警朱瑞华的眉心射击,幸好遇上一颗臭子,也幸好魏犯使用的不是左轮,朱瑞华死里逃生,顺势拿下了名动一时的魏震海。而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悲惨了,2003年7月7日的长春市北安路人质事件中,正是因为警方使用的五四式自动手枪在关键时刻出现了卡弹,再次拉套筒射击贻误了时机,导致歹徒狗急跳墙,连割带捅杀害了人质。如果当时警方使用的是左轮手枪,结局应该有可能会好些。

锃明瓦亮狼牙铐



八十年代描写警察侦破工作的小说里常常有对“狼牙铐”的描写,后来不知怎么以讹传讹,逐渐演化出一个说法,说是那种手铐会因为被铐人的反抗而越扣越紧。



从那以后,手铐就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投下了深深的阴影,常常胡思乱想(也不想点好的)哪一天被铐上了该多疼啊。某年随大人乘作长途公共汽车进山探亲,中途休息时看见一个乘客下车伸懒腰,一扬手短夹克被掀起来,一副铮亮的手铐一脚里一脚外骑在他牛仔裤腰间(现在想来,大概是警察叔叔外出执行任务),吓得我顿时就屏住了呼吸,十几个小时的长途车,小娃娃我大气都不敢出,生怕他突然对我大喊一句:“给我铐起来!”



但是随着年岁渐渐长大,对于众多事物的敬畏之心都随着神秘感的消失而逐渐淡化。特别是手铐,进入九十年代以后,警匪小说里不再渲染狼牙铐多么牛逼,而是转而渲染匪徒多么牛逼以增加破案难度和情结的曲折了。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警察叔叔的手铐只要出现,多半要被罪犯想办法弄开,有时候是从席子上折个竹片,有时候是用回形针,有时候干脆把警察打昏拿钥匙,而且基本可以总结出这么一个规律:只要罪犯被铐着要上厕所,特别是那种隔间的厕所,那么他百分之百会把铐子弄开跑掉。最离谱的是在元彪主演的一个港片里,他在泰国被人冤枉入狱要绞死,最后关头,他竟然弄开铐子并用铐子的一个尖做武器劫持人质跑掉了。



当然这些都是影视艺术的虚构,你可以不信。但是必须引起注意的是,影视虚构的情节常常会影响我们的生活,而且这些情节一旦进入生活,往往会比舞台艺术更加悲惨。九十年代初期,重庆江津曾经出过一个案子,一位治安英雄抓获一名小偷,为了防止小偷逃跑,学电影里的样子,把小偷和自己铐在一起往派出所走。不幸的是他对该小偷的凶恶程度估计不足,小偷在半路上突然行凶,让该同志成为烈士,从此成就了一个鲜明的案例,告诉我们教条主义害死人啊。



但是凡是不可绝对,手铐也可以用于绝境求生。话说西南地区某警员赴山区去履行执行任务——说白了就是解救被拐妇女。该警员刚找到被拐妇女,还来不及撤离就被赶来的村民持械重重围住,寸步难行。一时间,空气中火药味弥漫,情况十分危急。生死关头,该警员大智大勇,掏出手铐,将自己和受害妇女铐在一起,然后当着百十号村民将钥匙扔得远远,随后枪出鞘,弹上膛,枪口冲天,大义凛然,拖着被拐妇女从人群中挤了出来。周围百十号人无一吭声。



这个案子里,明晃晃的手铐就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现在国外的警察(比如S.W.A.T.之流)在执行任务时除了携带多个轻便的尼龙手铐之外也不忘带上一副传统钢铐。后者除了威风,还有实战意义——话说首都某警察兄弟一次便衣乘车,因为平日里威风惯了不曾想过有小偷敢太岁头上动土,所以警惕性很差,被一个倒霉的小偷摸了口袋。该小偷拿一个铁丝钩钩了半天,不曾想钩出一副手铐来,一惊之下手一抖,手铐落地被警察兄弟发现,勃然大怒道:敢偷我的手铐!遂拾铐,以四指虚握,充当临时拳扣猛击之,偷儿乃头破血流。

匪徒速成指南



本文所有指南,仅供意淫,不得摹仿,后果自负。



(成长篇)



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匪,填饱肚子然后武装自己是首要任务,这两样事情和世间大部分事情一样,是需要一笔钱来做基础的。既然你已经走上了绝路,那么打工攒钱的策略必须首先放弃掉,兄弟推荐的是绑架人质勒索赎金——首先,风险比较低,而收入却要高于一般抢劫。至于溜门撬锁,飞车抢夺,伪装乞丐诈骗一类对于一个有追求的匪来说是非常猥琐的事情,起点太低,会被人看不起,严重不推荐。



绑架人质分为文绑和武绑。有素质的匪徒往往会采取充满人文关怀的策略:选择一个小孩作为绑架目标,装成好人请他到游戏机室或者网吧去玩个几天,切断他和父母的联系,然后电话勒索:“你的孩子在我手上,迅速交款多少多少到某某地……”



一旦赎金到手,你可以再次以好人的面目出现,把小孩子送出去,别忘了给他卖糖,也许还能在最后听他说一句:“谢谢叔叔”。



但是这招对成人不起作用,因此大家看到的多是武绑:五块钱买一把烂刀,两三个人把肉票一夹,挟持到某偏僻处,联系家属,勒索赎金。需要强调的是,绑匪人数不可太少,否则不能轮班看守人质——柳宗元说过一个悲惨的战例,两个匪绑架小孩,落单看守肉票还睡觉,被小孩找到机会逐一杀掉。另外,如果不想灭口的话,歹徒最好带头套,这样显得专业些(也热一些)同时也是对人质心理起个威慑作用,让他不敢随便乱跑。



解决了肉票问题,接下来的就是勒索赎金了。内行人士都知道,绑人不难拿钱难——前者是你有心算人家无心,后者是对方有心算你无心。尽管打起十二万分精神,还是有很多绑匪在领取赎金时被警察包了饺子——电视里频繁变换交钱地点的土办法在通讯高度发达,警察普遍配备无线电的今天已经很难奏效了。



在这里,兄弟向各位隆重推荐两种行之有效的取钱策略,一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比如事先约好下午五点在某某商场门口交钱(推荐闹市区,增加抓捕难度),警察一般会于上午在交易周边地点布防,伪装成路人,摆摊的。一个合格的匪徒则会在头天夜里潜入旁边的某个观察点(比如附近某宾馆房间),然后耐心潜伏,仔细观察何时有大批便衣人员开进。如果有任何异常,可以轻易撤离。



第二个方法比较麻烦,但是更加稳妥:首先指定人质家属,携带装有赎金的包裹(最好具有明显特征)和手机(充好值)搭乘一趟长途火车(越破越好,不能是空调车),一般来说,如果人质家属报警,警方一般会以为歹徒在列车上提取赎金而排遣侦察员尾随。



不过作为歹徒的你一点也不用担心——你根本不用上车。你可以事先埋伏在长达千里的列车沿线任意一个地点,掌握好列车经过具体时间,然后在列车到达前两分钟通知人质家属,注意观察窗外,一旦有明显标注(比如你竖一个红旗),就把钱扔下火车……一般来说,警察不可能千里布防,而跟车的警察跳车抓捕的可能性大约为零,而且你这么聪明的匪,事先一定准备好了逃跑工具。



钱到手了,俗话说,钱是英雄胆。作为一个匪,接下来你大概需要一个肾,那是一枝枪。








(发展篇)



作为一个已经牛刀小试的绑匪,从你绑架人质的那一刻起,脑袋就已经别在裤腰带上了,此时广大革命群众,公安干警,国家机关,乃至不同团体的黑道兄弟,都会成为你的敌人。因此,你除了需要杀人不眨眼抽筋不皱眉的心理素质,武装越野五公里外加五个一百不趴下的军事素质之外,机动车驾驶技术,过硬的枪法,完美的策划,丰富的CQB(Close Quaters Battles,近距离街巷作战)经验之外都是必不可少的。



不过,在这之前,你必须首先拥有一枝枪,这是一切的基础。



你不必羡慕往返于金三角的歹徒佩用的M4和蝎子冲锋手枪——境内你根本用不着,而且子弹不好配,捷克的CZ83可以通用64式7.62毫米手枪弹,不过造价昂贵,歹徒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犯罪用枪在某些情况下需要销毁,我怕你会舍不得——因此我连国产的五四都不推荐你使用。我国的青海省化隆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贵州省松桃县,已经成为中国西部三大“地下兵工厂”,我相信你可以在那里买到你需要的东西,价格便宜量又足,打上几发就扔掉,还不心疼。没事多检查一下这些土造产品,别让它们临阵掉链子就成。



一个合格的歹徒,应该在训练时尽量多打子弹(国造五四枪口指向性很差,需要扳着手腕多加练习,做到快速出枪时枪口基本指向目标),而真正到了实战时就要避免随便浪费子弹——主要是枪比较差,鬼知道什么时候卡壳?90年代初武汉曾经发生过一起黄鹤楼杀警案,就是因为警察使用的国造五四卡了弹,正版尚且如此,那些连膛线都没有的盗版货还是恐吓为主。



有了家伙,你的胆子就大了,你可以武装抢劫,帮人讨债,教训情敌,甚至黑吃黑。在持枪作案时,需要重点强调的是,国产电视剧里往往渲染一种及其错误的画面:某人持枪,笔直地伸出胳膊用枪顶着敌人地脑袋。当然我不否认这样比较酷,不过人枪距离过长带来的后果就是不确定因素增加——如果有警方狙击手人家会打你的持枪手,如果人质胆子够大,在举手投降时刷点花招,完全可以夺下你的枪。



针对这一点,可以传授给各位绑匪的一个战术动作:持枪手曲臂,将手枪置于自己肋侧,瞄准人质的脊柱或者是肾脏——肾脏在脊柱两侧,一高一低,挨上一枪生不如死。同时奉劝各位不要迷信打脑袋,国造64小砸炮曾经出现过抵住脑门射击而打不死人的恶劣战例,而抵头射击的威慑力更大,但是暴露的范围也更大些。



这个时候,顶住人质,隐藏自己,你可以开始猖狂地向对方喊话了。







(末路篇)



作为一个持枪歹徒,CQB(Close Quaters Battles,近距离街巷作战)是他的最后一道防线,成功则能逃脱,失败的结果多半就是横尸街头了。警方可能有着专业的训练,歹徒只有凭借业余时间多做功课和“民不畏死”的心态放手一搏了。



千篇一律的情况是,枪匪总被特警重重包围在房间里,接下来就是喊话,然后强攻,还往往伴有瓦斯罐,歹徒在一片迷茫中胡乱射击,最终被收拾。这里可以披露一个已经过时的战术动作:破门之前,警察叔叔往往喜欢在门外地上平躺一个,门一旦攻破,他就面朝门里射击,歹徒仓惶应战,往往是平射,因此不能击中他。针对警方这一点战术,众位歹徒哥哥歇脚的时候,一定要事先侦查好那条路线比较容易逃跑。在警察准备破门时,拿捏好时间,毫不犹豫地掏出你的国造五四(或者仿五四)隔着门板对这门外一米左右地面猛射一阵——这时候五四穿透力强的优点将大大显现出来。切记要多开几枪,因为这个时候地下的警察往往穿着厚厚的防弹衣,你的国造小砸炮是打不死他的,只能依靠巨大的冲击力撞的他一时动弹不得。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人是狙击手,特别是你在劫持人质的时候,时间拖得越长,你被他射击的可能性越大。正确的策略是事先一定侦察好地形,找到对方狙击手可能出现的位置和射击盲点,最大可能用人质掩护自己——需要指出的是,国产电视剧喜欢渲染狙击手打眉心,其实正确的目标应该是颈椎,通过破坏神经系统才能使人最快失能,在他射中你那短短的一瞬间,你连扣动扳机射杀人质的时间都没有。针对狙击手的暗算,严重推荐松发式炸弹,你一撒手就爆炸(边上最好堆放大量雷管,有个炼油厂就好了),狙击手便不能奈何你。



下面你要谨防警方的特战小队偷袭了——这里八个卦,自从911事件之后,我国反恐作战策略有了重大调整,军队,尤其是各军区的特种大队开始正式介入反恐作战中来(以前大概是属于帮忙性质),一般来说,什么时候你要是看见偷袭你的黑衣人从天而降,手里拿的不是81和79而是95突击步枪,那么你就要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你面对的很有可能是大名鼎鼎的中国陆军特种部队,此时你能做的大概只有一件事:做好死而后已的准备吧!



最后强调一点:一次良好的劫持有可能帮助你顺利地拿到赎金走人,也有可能帮助你从100个要砍你的黑帮人士中脱困,但是必须记住的一点是,自本朝开国以来五十余年,大小人质劫持案件成千上万,军警一方好像就从来没有对匪徒妥协过,因此,兄弟多嘴一句:



“青春一去不复返,还细想想;认清此时与此地,切莫执迷”。



在共和国的土地上,作为匪的最高境界就是——从良。

江湖文身



周星驰的《唐伯虎点秋香》里有一个黑道出身的教书先生,在饭碗受到威胁,面临下岗的时候,愤然裸身亮出满身字号示威:“左青龙,右白虎,老牛在腰间,龙头在胸口,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文身顿时就让一个文质彬彬的教书匠变成了一位人见人怕的黑道分子。



另一部提到文身的猛片就是帅哥古天乐的《夜叉》。根据我的经验,这个片子在创意上大概抄袭了Marvel旗下著名漫画英雄“The Punisher”(2004年拍成了电影,《制裁者》)。只是在细节上看,古天乐满身夜叉的文身要比《The Punisher》里那件骷髅T恤衫要酷多了。



具体一点说,真正的江湖文身里,夜叉出现得并不多。最多的你一定能猜到,那就是龙。因为这个东西看起来比较威猛,还有王者之气,江湖争霸时够助长主人气势,使之战无不胜一统江湖。传说中的北宋年间黑道分子史进先生,就在浑身上下文满了九条大龙,其人有多猛可想而知。另根据江湖传说,一次文满九条大龙的痛苦几乎不可想象,当年曾有文身师傅立约说谁能以次忍痛文满九条大龙就可以免费,令人遗憾的是,此后多年却一直无人在此事上有所突破。



有龙当然也有凤。文凤凰图案的江湖人士自然不是想做后宫娘娘——你要是看过《圣斗士》就能明白,那是他们希望可以成为一辉那样的不死鸟——头天被人砍到扑街,第二天照样起来喝茶,这样熬下去,没理由不成老大。



所以说,从文身上,内行很容易看出门道。据说在国外混黑道的家伙文身都是很有讲究的,具体方式类似军队的晋升——有什么资历带什么花。小偷是文蛇,杀人是文骷髅,强奸犯要文玫瑰花,老资格是什么,新资格是什么,条条框框等级分明。传说就有人死不招供,警察另辟蹊径,竟然从其文身上获得重要线索。



如果抓了个猛兽文身的家伙,那么他多半是马仔——有些人比如陈惠敏那样的就甘心做一辈子打仔,所以就文上老鹰,狮子一类猛兽,和人对砍大概能够像这些猛兽一样凌厉凶狠百战百胜。当然也有马仔心地比较善良,不希望伤人但求自保,于是文上观音菩萨一类。但是这些人黑道出身,多多少少抗不住菩萨的保佑,有时反而因此倒霉。传说当年有位江湖人士本来一切顺利,后来学人文了个观音,竟然莫名其妙地挂掉了。



另外还有最普遍的关二爷。关二爷重义气,在香港黑白两道都很吃得开。有些人就喜欢文上他保佑——《江湖告急》里梁家辉被人追杀到绝境时,关公显灵(《超时空要爱》里也有一次,关二爷显灵帮黑帮人士把警察砍翻了几个)救他一命,大概就是梁家辉文了关公。但是在那片子最后,关二爷还是黯然离去了,因为这个时代已经不讲意气——你要是看过《古惑仔只手遮天》就知道,张耀扬演的乌鸦把关公像都给摔了:“关老爷,拜你有个屁用,小弟都拿刀砍大哥了!”

刑场无故事



张艺谋新片《十面埋伏》里,有一处章子怡和金城武在刑场之上苟合的激情戏,令人印象深刻,很容易让人想起前苏联电影《第四十一个》。只是前者没有后者来得悲哀,而且戏里面爱情来得太快,观众们的思维还没有来得及从“谁是卧底”的无间道模式中解脱出来就观摩了这么一场色彩饱满艳丽的画面,的确显得太过突兀。



实际上,作为生命的终结点,刑场历来都是影视作品中,特别是紧张刺激的警匪片中惯用的表现手法。早期是类似《刑场上的婚礼》,《红色恋人》那样浪漫主义的表现手法,后来就出现了写实——国造电视剧《黑冰》里有一段,坏蛋王志文被人剃了个沟壑纵横凸凹有致的大光头,五花大绑拖到刑场,推推搡搡,双腿一软跪倒在地,然后仰天一叹……



在电视剧里,这么一段就算交代了,下面用自动步枪打靶(瞄着心口或者脑袋不一定,看各地习惯)的镜头比较血腥,电视不是那么好表现,就给忽略了。想当年,华子良被敌人抓去假枪毙,枪响之后又活着从刑场上走下来,还装疯坚持斗争,的确需要很大勇气和毅力。



而相对于《黑冰》里王志文被自动步枪打靶,更悲惨的是香港导演李力持,他在烂片《国产零零漆》里客串了一个轻功了得的死刑犯“铁腿水上飘”,行刑时妄图借轻功逃走,结果飞到半空中,被人用40火箭筒炸成了碎片。



但是要知道,现实的情况在某些时候,往往比艺术的夸张还要来得残酷。不要以为麦克维镇定地上了电椅还吟诗就以为他很享受——汤姆-汉克斯主演的《绿里奇迹》就有狱警玩花巧,把电刑犯烧成煤炭的悲惨例子。根据见多识广的兄弟描述,某资本主义国家执行死刑时尤其残酷,先是把五花大绑的死刑犯踹翻在地,然后用自动步枪顶着后脑射击,枪响之后,就看见死人个个前额一个茶杯口大的洞,白花花的脑浆和鲜血溅了一地。这个时候偶尔有尸体还能动,于是有人上前,找个小棍或者干脆就拿擦枪的捅条伸进去搅和搅和,破坏掉脊髓,尸体马上就不动了。到了这会,死刑执行完毕,接下来医生上前(他们事先就在边上埋伏好了,就等枪响),取走有用的器官去给人移植——从这个角度看,刑场也是个生命再造的场所。



不过也不是没有意外。李敖曾经说过台湾早年出过一个事情,一个倒霉蛋犯了死罪被拉去打靶,结果负责执行的国军弟兄枪法不行,一枪下去人伤了却没死。在某些地方风俗特殊,遇上这样的情况是表示上天说他无罪,可以当场释放的,但是更多的情况是再补一枪。不过当时现场的反应确是两者都不是——他们把这个倒霉蛋马上送到荣总医院救治,等他好得利落了再拉到刑场打一次靶——这回没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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