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11 | 枪炮玫瑰(一)
类别(ARTICLE) | 评论(6) | 阅读(2249) | 发表于 01:28
倘若运气没有了,家伙再大也没用 (代结束语)



霰弹枪中一般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是12号五连发,多见于银行保卫手里,这种由齐齐哈尔雄鹰警用器材公司生产的97式18.4mm霰弹枪性能稳定,故障率低,最关键的这个家伙黑森森的枪口要远比81,79之类来得威风,一枪下去万朵桃花开,硬橡皮的痛块弹打下去,再厚的脸皮也能打成麻子,如果换用箭弹,歹徒得被打穿,因此这个家伙非常适合吓唬坏蛋。美国警方统计表明:枪支的心理威慑力,与枪支的口径成正比。按照他们的统计,不管是警察也好,罪犯也好,普通公民也好,最害怕遭遇的武器是霰弹枪,基本上没有什么人敢于对抗指向自己的12号枪管。这点也算是深刻贯彻了我国银行保卫工作中威慑大于杀伤的传统——当年用的是764厂狼牙棒,也是极其威风的一代名器。



再说霰弹枪这种家伙,一战时就被老美带上了战场,当时就叫“战壕清扫枪”,与冲锋枪的原始用途有类似的地方,枪手的发射方式通常是扣住扳机不放,反复快速拉动护木,以形成类似连发的效果。德国人对此武器相当畏惧,下令抓住美军霰弹枪手以后就地枪毙,到了后来越战,美国人开始发现这个家伙非常适合丛林作战:丛林里视线不远,敌人出现突然,用霰弹枪几乎不用瞄准,抬手就轰。实在是城市作战和警务用枪的首选。



而在中国,霰弹枪多年以来一直是顶着土铳和五连发的名义出现的,而且屡次在歹徒和民警的对抗中以匪用枪支的形式出现,而且由于设计的原因,每次都能让警察或多或少地受伤流血,去年西南某地查处黑枪时,一民警被歹人的土铳轰到了背,前前后后取出了200多个弹片,还算运气好保住性命,有时候歹人枪法好或者枪支威力大,警察还会把命丢掉,上个月北海就有一名民警出警时遭歹徒用自制霰弹枪打中腹部,因失血过多不治牺牲。



另一方面,警用霰弹枪打击歹徒的案例却很少能听到,根据兄弟的估计,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霰弹枪一般多用于保卫而很少用于抓捕或攻坚,加之其造型威猛,威慑力太大了,歹人看见它一般不敢往枪口上撞,因而搞得英雄无用武之地。



可能也正是基于这种心理,时间一久我们的保卫人员也就麻痹大意了。2003年沈阳发生的118大劫案中,经警使用的就是97霰弹枪,可惜被歹人的炸药和鸟铳打了个措手不及人仰马翻,再大的口径也没能排上用场,这不仅让人联想起古罗马一句淫荡的谚语:倘若运气没有了,家伙再大也没用。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随着青海化隆地下造枪业的再次繁荣,我在南都放毒的日子走到了尽头。想当年武汉发生段国诚连环变态案,女生都不敢穿红裙子,我还是个战战兢兢地小娃娃哩,谁能想到数年以后居然能在此向各位唠叨起江湖上这些杀人放火的段子……感谢卖当雄……感谢刘伟强……感谢QBQ网站(eee注:轻兵器网站)的同好们……感谢读者……

不该发生的故事



时隔多年,我都记不起来《便衣警察》里的周志明最后是个什么结果了,但是主题曲里那句歌词却一直指引着日后国内公安题材电视剧的发展:有奉献有牺牲,“金色盾牌,热血铸就。”



每年的10月份,香港警察总部都会举行仪式纪念殉职警员,在内地,这个过程一般都在各地不定期分头举行,主要原因是内地治安形式复杂,案件牵范围涉太广:不久前武汉一名巡警在河南探亲时遇害,凶手居然跑到了新疆——如果是在香港发生类似的案子,歹人能跑路到深圳或者台北差不多就是极限了。



另一方面,由于条件不同,内地的警察要面临各种其他同行难以想象的复杂条件并随时做好牺牲的准备。2002年6月,武汉曾经发生过一起不幸的案件,本地警方配合江西同事抓捕一黑社会头目,收网时遭遇歹人顽抗,于是展开了一场混战。战斗结束后,冲在最前面的市局行动技术处的警察小李身中数枪倒在血泊中。



这个案子的特殊之处就在于歹徒并没有使用枪支——小李是被同事的枪支误伤的——严格来说,这算是一次意外里的事故。根据我国警方实战中的惯例,在执行普通任务时(歹徒不涉枪),一般不会将手枪完全上膛待发,因为在协同动作时,一支上膛的枪跟在屁股后面肯定会引起前边人的高度紧张(特别熟悉到完全可以托付生死的搭档除外)。紧张的场合下,一个没多少经验的警察甚至要向搭档交出弹夹以免紧张导致的事故——从这个角度看,小李的牺牲是十分遗憾的。



而1995年发生在兰州的“12-18”枪案就更为惨烈。事发当晚两个歹人到甘肃省军区警卫连偷了两条五六冲锋枪,两把五四手枪和相应子弹(还莫名其妙地偷了500多发59手枪弹,不知道为什么),抢了辆出租车仓皇逃窜。半路上遇见了和朋友过生日的市刑侦大队副队长刘晓东。刘晓东看情况可疑上前盘查,哪里想到歹徒穷凶极恶,一看上来人了掂起56冲就是一阵扫射,刘晓东躲闪不及当胸中了11枪,一起跟着的一个11岁的小孩也不幸被歹人打死。



这个案子中歹人的火力强大,正面遭遇起来警方肯定要吃亏。但是刘晓东的牺牲也和完全没有防备有一定关系:勤务状态下(刘当时是下班时间),警察在盘查可疑人员时一定要保证搭档之间相互掩护,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

子弹夺门而出



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里有这么一段:Mathilda遭受灭门之厄的时候,小女孩躲进了邻居莱昂家里,多疑的警察前来搜查敲门趴在猫眼上往里看,屋里的莱昂没有出声,只是摸出了一枝枪悄悄顶住了门上的猫眼,只待警察准备破门时给他一枪。



不过影片里那颗子弹最终没有射出——对此不知是否该感叹这个警察好运气,按照当时的情况来看,飞入他脑瓜的除了那颗大口径的手枪弹之外,没准还有个净重500克以上的铜制猫眼和不计其数的玻璃茬子——我敢肯定那颗倒霉的脑瓜一定会比一个摔坏的西瓜更难看。



这个警察的幸运或许让部分心里阴暗的观众没能得到满足,所以我号召大家看北野武的《大佬》,在这个日本黑帮的意淫片中,北野老大猛龙过江召集了一批美国手下,其中一位黑人兄弟在被人寻仇时趴在猫眼上往外看,被人用枪顶着门镜打漏了脑壳,完成了吕克-贝松中那颗未射出子弹的遗憾。



这两个段子也给了我们一个教训——如果都到了动刀动枪的地步,不管是有人来敲门还是自己去敲别人的门,都不要趴在门上瞅了。凶悍的匪徒,如保定逃犯黄昌兵,一定见警察敲门就隔着门开了三枪打伤两名警察从容逃脱;如果你是警察的话,就要费事些:警察不能隔着门先用子弹把屋子清扫一遍,通常的做法是悄悄的潜入,比如在门缝里塞一个探头什么的,看看屋子里情况再作打算,做好破门而入的准备——这里也不妨披露一个警察破门的战术动作:通常是一个小组中的前两人负责,国内警察破门很少看到用霰弹枪打独头弹或者专业破门器(就是金属制的大锤,类似古代攻打城门的大树桩),一般就是警察叔叔穿着靴子用脚揣了:一个人猛力踹门锁把门踹开,身旁接应的兄弟一看见门开了立刻把踹门的伙计一把拉到旁边避开可能射出来的子弹(这个时候破门手身体是出于不平衡状态的),然后后面的兄弟才跟上进屋清扫。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并非所有警察都是这样严格训练的,80年代美国中西部发生过这样一起破门事件:一名下了班的巡警喝了一夜酒,凌晨时回家。他找错了门,用钥匙打不开门。于是用脚端。那家的女主人被惊醒了,躲在卧室里锁上了门。巡警醉得昏头昏脑,抽出勤务用枪,一枪射穿了卧室门。子弹从女主人背后进去,前胸穿出,将她射穿。她虽然幸免于死,但花了3万美元医药费。醉酒的巡警被推上了法庭。这也给了我们一个教训:当你去喝酒时,把枪留在家里是最安全的。如果你把枪锁在车里,可能会被人偷走。

歹徒越来越耐打了



很多年以前的《故事大王》曾经刊登过一篇讲述抗美援朝期间我军狙击战术的儿童故事《冷枪战》,深得童年的我的喜欢。现在想来,那大概是我第一次听说到狙击战术。根据后来公布的资料显示,当年在朝鲜志愿军的冷枪战确实让美军吃足了苦头——特别是我军的狙击之王张桃芳(这里爆个料,张老除了枪打得好,还会开飞机,在那个汽车司机都很少的年代实在是难得的全能人材),前前后后用冷枪打死了200多个敌人——而且用的是苏联44式步骑枪——你要是见过国产53步骑枪就知道,这种东西是给骑兵造的,突出火力和便携性,(国造53是仿苏44式的)就不是用来精确射击的——这里插句嘴,其实张老除了老大哥的44式之外,大概还用过美军的M1,这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我军很早就喜欢从敌人手里夺取武器,只要能打击敌人,不管你是黑猫还是白猫。



而另一个我军狙击手的故事则更为传奇,对越还击战时,14军的“老山第一杀手“向小平31发子弹打死了30个敌人,剩下一个被子弹削掉了半边脑壳成了植物人——这里除了要检讨一下国造79狙杀伤力不行之外,也要佩服一下那个越军的皮实身体。他不禁让我想起了施瓦辛格《终结者》里边的那个液态反角机器人,那简直是个打不烂的牛皮糖。



需要声明的是,这样的例子也是极少的,赶上一个,与其说是那个越军运气好,倒不如说是向小平运气差。纵观国内历次处突使用79狙(后来还出了改进型85狙,未必强到哪里去)的战例,多是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打脑袋的,结果要不就是没打着罪犯(这里发个牢骚,79狙是仿苏SVD,由于成本原因,没有像苏联一样特制专用精确射击的子弹,而是一直在使用53重机枪弹凑合着,精度缺陷问题在战场上能凑合,处置突发事件就有点力不从心)最后不得已玉石俱焚,要不干脆就是一枪爆头,很少出现打上一枪让歹徒瞬间失能却不伤性命的情况。这样看来,2004年10月发生在佛山顺德的人质劫持案中的犯罪分子就应该大感庆幸——新闻报道显示,武警同志在双方僵持不下时,最初是考虑上狙击步枪的(兄弟估计八成还是85狙),后来研究发现,30米的距离用狙击由于瞄准镜通光量小,视野小,晚上用,远了看不清,近了抓不住活动目标,还不如用普通机械瞄具反应快,最终决定换了81。神枪手一枪下去,子弹刚刚稳定就打上了歹徒的脖子,还没来得及翻滚又擦着颈椎飞出去了。大家都以为他必死无疑的时候,两天之后被子弹穿喉而过的他竟然奇迹般地在医院里坐起来喝水了。



我以为,这个事情应该不是狙击手手下留情地结果——瞄准后脖子打的,明显是冲着颈椎去的,目标就是破坏歹徒的中枢神经让其瞬间失能不能伤害人质。但是81打歪了,歹人捡回一条性命,这里不是说81性能不行,想当年空降兵某部里一个马上要转士官的小兵不知道怎么回事,实弹射击时用81把指导员给打了,子弹穿头而过,受害人连声音都没来得及出就挂掉了。

赎金啊赎金(上)



1960年初,北京曾经出过一起冒充总理签名诈骗银行20万的案件,当时是举国震惊。我看这个案例的时候还不足十岁,当时第一个感觉就是:“20万,好多啊(53年换的新人民币,要是53年以前20万倒不怎么样)!”这个感觉一直持续到后来通货膨胀到无以复加的95年都丝毫没有改变——需要惭愧地补充一点,小可生就一双笊篱手,银钱从指缝间哗啦啦地流走,平生存款就没突破过两万。一直到今天,20万对我来说仍然是个天文数字,只不过不会像小时侯那样大惊小怪了,因为现代的贪官都是论千万的,你要是只搞个几十万都不好意思和人站一个审判席上。而在众多的大案中,最让我们大开眼界的无疑是1996年张子强绑架李先生的大公子泽矩兄,当时开出的价码居然是:二十亿。



在张子强之前的省港旗兵曾以强大的火力娴熟的战术,搅得香港人心惶惶。相比之下,张显得不那么威风,但他无疑是个成功的绑匪——因为他不但拿到了钱,还一直挣扎到了世纪末。对于一个亡命之徒来说,遗臭万年是多么有意义的一件事情啊!



不管是世纪贼王还是省港旗兵,任何一个前途惨淡误入歧途的匪最初都要面临填饱肚子和武装自己的难题任务,这两样事情和世间大部分事情一样,是需要一笔钱来做基础的。既然已经走上了绝路,那么打工攒钱的策略必须首先放弃掉,而绑架人质勒索赎金无疑是个好的选择——首先,风险比较低,而收入却要高于一般抢劫。至于溜门撬锁,飞车抢夺,伪装乞丐诈骗一类对于一个有追求的匪来说是非常猥琐的事情,起点太低,会被人看不起,到了牢里都要被人鄙视。



我见过的最具有人文关怀的一起绑架案是这样的:某匪选择一个小孩作为绑架目标,装成好人请他到游戏机室或者网吧去玩个几天,切断他和父母的联系,然后电话勒索:“你的孩子在我手上,迅速交款多少多少到某某地……”赎金到手后,那匪再次以好人的面目出现,把小孩子送出去,还没忘卖了块糖,换来一句:“谢谢叔叔”。



相比之下,柳宗元说过的一个战例就很悲惨,两个匪绑架一小孩,落单看守还打瞌睡,被小孩找到机会逐一杀掉——堪称是绑人界的奇耻大辱。



而真正的内行人士都知道,绑人不难拿钱难——前者是你有心算人家无心,后者是对方有心算你无心。尽管打起十二万分精神,还是有很多绑匪在领取赎金时被警察包了饺子——电视里频繁变换交钱地点的土办法在通讯高度发达,警察普遍配备无线电的今天已经很难奏效了。



兄弟曾经听说过一种稳妥的方法:绑匪首先指定人质家属,携带装有赎金的包裹(最好具有明显特征)和手机(充好值)搭乘一趟长途火车(越破越好,不能是空调车,如果是我国的38次这样的红旗列车明显就完了),一般来说,如果人质家属报警,警方一般会以为歹徒在列车上提取赎金而排遣侦察员尾随。



接下来就是警匪片斗智斗勇的高潮时刻了。

赎金啊赎金(下)



等待赎金的匪徒尽管知道警察也随人质家属上了车,却一点也不用担心——他根本不用上车,而是事先埋伏在长达千里的列车沿线任意一个地点,掌握好列车经过具体时间,然后在列车到达前两分钟通知人质家属,注意观察窗外,一旦有明显标注(比如你竖一个红旗),就把钱扔下火车……一般来说,警察不可能千里布防,而跟车的警察跳车抓捕的可能性大约为零,这时候,匪徒便可以逃之夭夭了。



这个缺德的方案是兄弟当年从一本美国流出来的反政府小手册里看来的,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多年之后竟然听公安朋友谈起国内案件,竟然有一起是和该方案一模一样的手法——看来那本小册子的读者除了我这样的守法良民也不乏作奸犯科之徒,还是流毒颇广的。不过那册子的美国作者明显低估了天朝警察的实力——公安兄弟告诉我说,当时那个匪得意洋洋,结果没跑多远就被警方打了埋伏——大野地里没有公安设防,却也没有公用电话,那个匪兄捏着个手机打了个电话要别人扔钱,后来大概是看见钱兴奋得什么都忘了,手机被警方定位也浑然不知,回家的路上逮了个正着。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就是千百年来被各路土匪用鲜血与生命实践的“血酬定律”,他告诉我们,为了获得报酬,不流血不流汗是绝对行不通的。



同样是根据“血酬定律”,很容易知道,当绑匪多起来的时候,绑票的生意就不那么好做了——竞争是没办法的事情。这个时候,各路绑匪只好战天斗地,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晚起的饿肚子。



我在著名黑帮小说《江湖》里见过两个起的最早的绑匪:潘云飞和楚建明。他们事先约好下午五点在某某商场门口交钱(和电视里作秀不同,交接赎金选在闹市区警方抓捕难度反而大些,开枪也有诸多顾虑),警察一般会于上午在交易周边地点布防,伪装成路人,摆摊的。而潘,楚两名匪徒中的极品则在头天夜里潜入旁边的某个观察点(比如附近某宾馆房间),然后耐心潜伏,仔细观察何时有大批便衣人员开进。发现了任何异常,轻易地跑掉了。



不过亡命之徒始终是要亡命的——开出的赎金再高也要看你作匪的有没有福气消受。《无间道2》里吴镇宇先生反复念叨的:“出来跑,早晚要还的”诚不欺余。更严重的是,近年来国际上恐怖主义盛行,匪徒们绑人还开始提政治条件了,教人十分心烦。想当年,美国老爷多齐尔将军被意大利红色旅绑架,带着皮头套的特种部队奉命解救。待一切准备停当,一声令下,特战队员从天上地下同时涌入绑匪关押人质的房间,瞬间放倒所有匪徒成功解救人质,那是何等的英勇啊。而不久前北奥赛梯的人质事件俄罗斯部队打的就很艰难——这可不能怪“阿尔法”和“信号旗”,车臣的恐怖分子足以让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特种部队挠头——想当年冷战时期,“信号旗”部队千里奔袭,暗杀破坏干得登峰造极,那是包括以色列国家恐怖主义在内任何一个恐怖组织都比不了的威风啊。

人质啊人质



小可所在大学校园内有山有水,沟壑纵横,树林茂密,幅员辽阔,管理困难。每年总有一二研究生跳楼,湖中浮尸之类恶性事件发生。某年开放周时,大量外来人员跑来看樱花,一位同学晚归,居然在宿舍楼下的小树林被人跳出来打劫。赶巧该同学来自西北,生性豪放,提起醋钵大的拳头就要打,贼人落慌而逃,此事随后广为流传,众生皆叹服西北同学之悍勇。



关于这个西北同学,还有后续故事。该同学家传俄语,多年以来一直梦想北上求学,你要是看书多,那就是胡也频的一个书《到莫斯科去》。为此,我曾经劝他说那地方寒冷,而且自打修正主义时期起就不如我们了,八一九之后一年不如一年,而且还有光头党……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这种穷山恶水兄弟劝你还是不要去了。



结果你也许能想到,这个同学很倔,根本不听,还放话说要修理光头党,当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直到9月1号看到了北奥塞梯人质事件,看着电视里白花花的尸体,开始知道害怕了,临时向我请教如果在学校里被人劫持成了人质该怎么办。



针对他的担忧,我当即指出,在我国,根本不可能存在如此严重的安全危机。历数多次人质事件,多是一二疯汉挟持幼儿园小朋友的丧心病狂之举,一不专业,二不正规,很容易就被我公安干警收拾了。1996年12月,郑州国棉五厂幼儿园里溜进一歹徒用炸药威胁,被一女警化妆成幼儿园阿姨上前一枪就解决了。如果赶上8月份北京幼儿园的那种事情,估计不用干警来,兄弟你一拳头就砸死了。



那同学听我夸奖他勇猛,十分得意。我随后补充到,当然了,这是在咱们国家。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你要是往外跑,出了什么事我可不能担保。英国有北爱共和军,搞爆炸很厉害;东德有新纳粹,看见你就打;美国好象没有什么反动势力,但是他们的警察看你不顺眼没准就揍你。相比之下,俄罗斯算好的了,你是外国人,车臣人兴许不和你计较,2002大剧院的案子里他们还把外国人质都放走了,不过现在比较难说,而且恐怖分子炸错了人好象也不赔偿……



最后,我那同学被我说得冷汗直冒,也不大想去俄罗斯了,“等他们统一再说吧。”我告诉他,这就对了。老老实实在家待着,虽然我们在学校里走路上学比教累,食堂的伙食也就那个死样子,虽然每年总要出一二治安小麻烦,但是总的潮流趋势还是好的,比一个孩子上外面跑强多了。你看人家有钱的孩子,出去以后买放买车,就是不读书,那是出去糟蹋钱,你要是真想去,出去做大圈都不要学他们,否则我会瞧不起你的……

成功人质不完全手册 (上)



俄罗斯北奥塞梯共和国人质事件发生后,有同学问我,万一自己运气不好碰上这样的事情怎么办,我当即宽慰他,其实做一个成功的人质并不困难,只要按照我教你的一条一条来就行了。



第一步,想要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质,首先必须成为人质。歹徒主动来找你劫持你,恭喜你,你成为人质啦!可是如果歹徒不找你呢?也不是没有办法,你要主动往有歹徒的地方跑,创造条件让歹徒劫持。



需要说明的是这并不是玩笑。我们老百姓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喜欢看热闹。2004年长春人质事件中周围围观的人群就对人质的解救起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更为恶劣一种情况是,这种喜欢看热闹地心态很容易被歹徒利用制造连环爆炸案。试想:歹徒首先在闹市区制造一起小规模爆炸,我敢发誓,五分钟内,事发现场一定里三层外三层被好奇的人民群众站满了。如果此时歹徒引发第二枚炸弹,炸弹将在人群密集处开花,则结果不堪设想。西谚有云:“好奇之心,使猫送命”。同样道理,如果某天你路过某商场门口,听见里边枪声大作,本来没你的事,好奇的你却想挤上前看个究竟,就很有可能被夺路而逃的歹徒劫为人质——恭喜你,好奇心促使你迈出了成功人质的第一步。




第二步我们做这样一个战术想定:如过你是一个匪徒,手持自动武器,身背抢得赃物,在逃跑的时候同时面临两个目标,一个高大强壮,一个矮小瘦弱,你会劫持哪一个?我想任何一个歹徒都会劫持小巧玲珑的目标作为人质——插一句,那个大个子下场可能不大好,歹徒如果穷凶极恶的话多半就一梭子扫过去了。很多心狠手辣的恐怖分子(包括二战时的侵华日军)在控制人群时,都喜欢首先杀掉人群中身强力壮的几个,一方面立威,另一方面给自己减少潜在威胁。



所以,如果你是个瘦弱的小个子,恭喜你,你一定要保持体形。如果你不幸是个彪形大汉,你就先别忙着减肥了,人质这个行业很危险的,你快点回家吧。万一哪天不幸碰上了,缩在墙角,千万别引起歹徒的注意便是。




如果做到了上述基本的两条,你再招摇一点(比如多穿红衣服引起歹徒注意),再反应迟钝点(听见枪声不要卧倒,要原地站立不知所措方便歹徒来抓),我敢保证,如果有歹徒,一定第一个抓你当人质。



那么我很荣幸地恭喜你,你将有幸和亡命之徒一起同舟共济,体验一段终身难忘的特殊经历。

成功人质不完全手册 (下)



当你顺利地被歹徒劫持成为人质之时,你接下来的任务方向就要发生一定转移:你要千方百计地成功脱逃。



首先一步,没有特殊情况,不要强烈反抗,否则歹徒可能会用枪托砸你,运气不好就脑震荡了。



接下来你要仔细观察,观察歹徒的人数,火力,周围地形。如果是类似北奥塞梯那样的人质事件中,一个掌握了一定情报的人质侥幸逃脱后给反恐部队提供的情报帮助是很大的。



然后你要冷静,冷静地等待警察的到来——警察来了你才是歹徒的护身符,你的价值才能体现。这个时候不要试图和歹徒沟通——我相信这时你也不能问出什么有水平的问题来,要是火烧眉毛的时候有人突然问你:“你妈贵姓?”,而你手里凑巧有把枪的话,那么你会有射击的冲动吗?



警察到来之后,你就要开始观察警察了——当然,匪也在观察他们。你所要注意的是,警察有没有针对你特别地发出一些暗示,可能会在一会儿的人质解救中发挥作用(插句嘴,这个是理论上的,一般来说,警察不会给你什么任务)。当然,你还要多想想等会警察突袭了你该怎么逃跑——不仅仅是逃出罪犯的魔爪,更要小心警察的火力伤到你。虽说国内警察现在一般使用64小砸炮,挨上一下问题不会太大,但是就怕事有凑巧:多年以前一件人质解救案中,三名持刀歹徒在人家客厅劫持了一个小孩,结果在警方突袭之后,歹徒连同小孩全部死掉了。小孩的致命伤在头部的一个圆洞——需要声明一下,歹徒没有枪,也没有使用56棱刺一类圆柱状凶器。



根据我国的惯例,警方一般不向歹徒妥协。所以你的求生重点应该放在对歹徒的劝降之上(某些国家警察经常放歹徒逃走,你完全可以和歹徒同穿一条裤子。甚至可以在枪战时着他们要一把枪瞄着警察打——别真打就是了,作作样子)。纵观国内绑架案件,大规模劫持人质提出重大政治经济要求的几乎没有,多数是一步步逐渐走上绝路的,这样一种情况下,就要配合警方谈判人员对歹徒进行心理输导。如果实在不行了,只能最后放手一博:希望你能勇敢地配合警方和歹徒搏斗。



首先你要期望警方的狙击手能够将歹徒一枪毙命而不伤到你(如果不是现场条件不好,其实这一点并不是太困难,只是歹徒的脑在在你脑袋边上炸开你需要有个心里准备),这就需要你尽量和歹徒拉开距离,给警方留出足够的射击角度(国造85狙的精度实在让人不放心,你离得越远越好)。另一方面,国内的歹徒普遍战术动作较差,别别扭扭地拿几个小时枪一定不会舒服,你瞅准机会也许就能下他的枪。当年有个案子十分了得,话说一名歹徒在面包车上持刀劫持了一名孕妇,警察怕误伤人质不敢开枪,危机关头,孕妇竟然勇气惊人,空手入白刃把歹徒的刀子生生掰断(大概是伪劣产品)了,虽然一手鲜血淋漓,但是成功地化解了危机,堪称是优秀人质之楷模。

打不死



数年前,俺曾经有过一次旁听生的经验,那是一位不知名的老中医奉命前往某军事单位进行有关针灸战场急救的授课。那会儿距离南疆的炮火停息也有好几年了,战场急救几乎成了被人遗忘的角落,听课的战士们只在演习时用过过期的三角巾急救包,看见一个半老头子上台讲战场扎针就很郁闷,怀疑人家是江湖骗子,老头为了保住面子,开场说了三句话,把大家都镇住了:“全身二百多个穴道,不能要你们都记下来。除了五个地方:眼珠,后脑,心脏,丹田,宝贝蛋不能扎,其余的你们记住:哪疼扎哪儿。战场上那么大一颗子弹只要不打中要害都死不了人,何况一根小针?”



这个老中医惊世骇俗的理论此后我一直没能在任何渠道得到学理上的证实,更没有欲望和机会去试验。不过有一点他说的是没错的:战场上一颗子弹只要不中要害,一般很难打死人。根据外军的统计,战场上手枪毙敌,平均需要11发子弹。具体的枪弹特性撇开不谈,光就子弹数量来说,我国除了80冲锋手枪和最新的92手枪之外,大家平日里喜闻乐见的五四,六4,平均下来要在战场上干掉一个人至少需要更换一次弹夹(这里忍不住要再次插嘴呼吁在公安队伍中配备9毫米的92手枪,警匪枪战时火力持续性决定生死啊)。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我军的野外生存课程中一向不太提倡用自卫手枪去捕猎——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外,这样太浪费子弹了。



不过任何事物都不能板杠走极端,电影里的猛男们一个个挨了枪子还能冲杀的情景在现实中基本不能出现——现代化的步枪发射的子弹可以轻易地卸掉一个人的胳膊大腿——如果说国造7.62毫米子弹能把人轻易放倒的话,拉回医院还能捡回一条命的话,那么西方国家的5.56就显得阴毒了——人中枪也许还能冲一段,但是一倒地就不能活了。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子弹还不是主要因素,战争死亡率关键还是要看战线的推进情况。根据克劳维塞茨的理论,正常情况下作战双方僵持阶段的死伤人数应该差不多,而一旦逃跑被人追着屁股打就危险了。想当年我军南疆惩小霸的时候,除了前几天比较磕绊,整个战争期间的战线基本是在不断推进,这样一来,每次打扫的战场都是自己的地盘,就能很方便地给我们的战士有效救治——后来唱歌出名的徐良受伤不可谓不严重,能够被救下来,完全得益于我们的保障及时。当年的情况基本是56冲对AK47,一样的家伙,半斤对八两,双方的伤亡数字差不了多少,而我军的死亡数字则大大低于越军(几乎是十分之一),不是因为我们的战士身体好能抗子弹,而是要多谢后勤的功劳。

枪是匪的肾



俗话说,,钱是英雄胆。作为一个匪,而作为一个匪,枪大概是他的一个肾。90年代初期,武汉曾经出过一个震惊全国的悍匪张明高,杀人外带砍头,大街上随便开枪射杀行人,一下子把枪匪的概念扭曲了。其实从纯粹的犯罪角度来看,张的枪只是为了杀人而存在的,他不是一个成功的匪——一个为了生存资源而奋斗的“匪”。



随着时代的进步,活跃在诸多犯罪领域的恶人也在不断更新观念,返于金三角的歹徒甚至已经开始大量佩用的M4和蝎子冲锋手枪——不过兄弟插一句,境内的匪徒根本用不着这些,首先是子弹不好配,即使你有通天渠道搞来了捷克的CZ83可以通用大陆的64式7.62毫米手枪弹,不过这些家伙造价昂贵,歹徒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而且犯罪用枪最好是用一把扔一把,否则很容易被警察并案侦察,大大增加落网几率,如果是那些进口家伙,成本就太高了。因此,多年以来尽管渠道不断拓宽,但是国内匪徒用的多还是国造五四和地下仿枪。



长久以来,我国的民间造枪资源历经多次整合,终于形成了以西部青海化隆、广西合浦、贵州松桃为代表的几大 “地下兵工厂”,其产品价格便宜量又足,打上几发就扔掉,不用心疼,适合武装黑社会分子。最离谱的是这些家伙的品牌意识也在不断增强,2003年在青海化隆查获的大量仿54上,居然还被制造者们打上了“化隆制造”的LOGO,看来是准备推行品牌战略了。(就在青海枪连续几次被查处,兄弟们以为他们绝迹江湖的时候,2004年10月化隆又查了一批家伙,这会是仿64了)



不过仿品终究不是长久之路,兄弟我见过的最讲究品牌的一位枪匪乃是2003年被武汉警方抓获的黄昌兵。该匪多省流窜的传奇经历尚不足为怪,与众不同的是,其他匪徒南下北上搞的多是国造五四及其南亚衍生品,而黄某南下广西凭祥搞来的居然是美军越战时期装备的柯尔特M1911A1。以往我们谈起五四威力大,总是说起该枪穿透力强(本地曾经出过一个案子,警察开枪制止犯罪,打中歹徒大腿,顿时双腿洞穿,一枪四眼),而1911发射的.45ACP(换算一下是11.43毫米,54是7.62毫米)就完全不是一个概念,通俗说,该枪停止作用极强,也许不会给你打孔,但是挨上一枪,肯定会被巨大的冲量放翻。事实证明,黄匪在使用该枪时,也的确给警方造成了很大的困难——首次抓捕他时,黄匪隔着门打了几枪,将两名民警放倒,从容逃脱。



不过,光是枪还不够——十多年前就有人买了支勃郎宁1935去抢银行。黄匪让人感到非常专业的原因还有他自己弄的一把刀。长期以来,国造匪徒用的多是五块钱一把的烂刀,而黄匪使用的居然时KA-BAR公司的经典军刀1217——和1911一样,这也是美军从二战一直用到越战的经典军品——我真怀疑该人是个美军的超级FANS,不过杀人越货就大大不应该了。







补肾——吸收是关键



我前面说,枪是匪的肾,一个匪,一旦有了家伙,胆子必然就开始膨胀,开始武装抢劫,帮人讨债,教训情敌,甚至黑吃黑。但是往往都忽视了“补肾”的关键是“吸收”,一个人不论警匪,如果不能熟练使用手里的武器,那么再好的家伙也白搭。在这一点上,张君做到很好——根据后来披露的资料,张犯曾经多次组织团伙内人员外出打靶训练感觉。



但是在实战中,我们经常很遗憾地看见警匪双方都出现过很多国产电视剧里经常渲染一种错误画面:某人持枪,笔直地伸出胳膊用枪顶着敌人地脑袋。当然我不否认这样比较酷,不过人枪距离过长带来的后果就是不确定因素增加——如果有警方狙击手人家会打你的持枪手,如果人质胆子够大,在举手投降时刷点花招,完全可以夺下你的枪。最严重的是国造五四的枪口指向性很差,需要扳着手腕多加练习,功夫没练成手腕感觉会很不自在。



针对这一点,可以传授给各位一个战术动作:持枪手曲臂,将手枪置于自己肋侧,瞄准人质的脊柱或者是肾脏——肾脏在脊柱两侧,一高一低,挨上一枪生不如死。要是你看过《沙家浜》,那里的郭建光就是这么拿枪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各位不要迷信打脑袋,国造64小砸炮曾经出现过抵住脑门甚至太阳穴射击而打不死人的恶劣战例。



在警匪双方短兵相接的CQB(Close Quaters Battles,近距离街巷作战),千篇一律的情况是,枪匪总被特警重重包围在房间里,接下来就是喊话,然后强攻,还往往伴有瓦斯罐,歹徒在一片迷茫中胡乱射击,最终被收拾。这里可以披露一个最基本的战术动作:破门之前,警察一方往往喜欢在门外地上平躺一个人,门一旦攻破,他就面朝门里射击,歹徒仓惶应战,往往是平射,因此不能击中他。而在真正的在战术演练时,扮演匪徒的蓝军往往要事先侦查好那条路线比较容易逃跑。在警察(红军)准备破门时,拿捏好时间,毫不犹豫地掏出国造五四(或者仿五四)隔着门板对这门外一米左右地面猛射一阵——这时候五四穿透力强的优点将大大显现出来——效果也许比黄昌兵的1911还要好。切记要多开几枪,因为这个时候地下的警察往往穿着厚厚的防弹衣,国造小砸炮是打不死他的,只能依靠巨大的冲击力撞的他一时动弹不得。你要是看过张国荣演的《枪王》就知道,这个叫:Double Tap!

末路



“末路”乃是白宝山案件相关影视作品的名字,但是总以为最后白犯在家中落网的情节不够扣人心弦——不过事实是事实,影视是影视,这点要分清。从纯粹的影视角度讲,大家一眼喜欢看的是警方强攻,打的热闹好看,但是兄弟我心理阴暗,我最喜欢看的是警方的狙击手把罪犯可恶的脑袋套在枪瞄的十字架里——one shot one kill。(这里需要插嘴,真正的狙击准镜并不是电影里那么一个十字叉那么简单,还有测距,风向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导演估计大家不感兴趣,给省略掉了)



匪徒在在劫持人质的时候,时间拖得越长,遭到狙击手关注的可能性越大。其实从战术角度来看,双方都应该做的一件事是事先一定侦察好地形,狙击手要找出适合自己隐藏的找位置(狙击点),可能遭到冷枪的匪徒则要千方百计找到对方狙击手可能出现的位置和射击盲点,最大可能用人质掩护自己——需要指出的是,国产电视剧喜欢渲染狙击手打眉心,其实正确的目标应该是颈椎,通过破坏神经系统才能使人最快失能,在他射中你那短短的一瞬间,你连扣动扳机射杀人质的时间都没有。针对狙击手的暗算,很多匪徒开始使用松发式炸弹,一撒手就爆炸(边上往往堆放大量炸药,或者干脆藏在加油站),狙击手便不能轻举妄动——这里需要插一句,很多手雷从理论上讲,拉下保险销就可以充当松发式炸弹,但是因为结构的原因和当事人的紧张心情,这种东西最好不要尝试——切记切记,幸勿自误。



而在狙击手被难住之后,就该特战小队偷袭了——这里说个八个卦,早年我国的反恐作战,军队很少正式介入,一般情况,武警机动师已经足以应付可,40火箭筒可以对付,上155加榴炮就显得多余了。但是自从911事件之后,我国反恐作战策略有了重大调整,军队,尤其是各军区的特种大队开始正式介入反恐作战中来(以前大概是属于帮忙性质),一般来说,匪徒什么时候你要是看见偷袭的黑衣人从天而降,手里拿的不是81和79而是95突击步枪,那么就要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同时做好死而后已的准备——你的对手很可能是久负盛名而又神秘兮兮的中国陆军特种部队。



虽然在我国,特种部队介入的城市反恐作战还基本没有,但是还是需要说明一个情况:一次良好的劫持有可能帮助匪徒顺利地拿到赎金走人,也有可能帮助你从100个追杀的黑帮人士中脱困,但是必须记住的一点是,自本朝开国以来五十余年,大小人质劫持案件成千上万,军警一方好像就从来没有对匪徒妥协过,因此,兄弟多嘴一句:



“青春一去不复返,还细想想;认清此时与此地,切莫执迷”。



在共和国的土地上,为了避免走上最终的末路,作为匪的最高境界就是——从良。

杀人不见血



有一个著名的推理题目说的是某女谋杀亲夫,警察死活找不到凶器。你可能已经知道这个故事的答案了,凶器要么是一根大冰棍事后融化了,要么就是一根大骨头事后被凶手炖了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真正的凶手使用这两样钝器杀人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钝器击人重在穿透性,冰棍,骨头(整块冰冻大排除外)在横向受力时太容易发生断裂了,不能施以足够的打击力。



去年3月的时候,国内某搏击杂志刊登了一套平民防身锤法,正是基于国内实行刀具管制,良民急需一件趁手的兵器对付持械歹徒的背景推出的,在推荐理由上,编者隆重提出了锤子平日里杀机隐藏,而关键时刻又具有极强的穿透力这一优点——令人颇感意外的是,正好就是在这期杂志出刊的那个月,堪称锤杀界第一人的小马同学的通缉令开始出现在了大街小巷。“石工锤”一词以前所未有的知名度传遍全国。



如果当时媒体所言不差,小马对暴力,侦破等项目兴趣比较大,那么从技术上看,马加爵当初选择石工锤作为作案工具还是颇见功底的。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当年名动天下的一代悍匪白宝山最初的两起杀人案所用的工具就是锤子。那是80年代白某赶上严打去新疆搬砖,坐牢时和两人发生口角,于是趁外出放羊之机在小帐篷边上挖好两米左右的坑,然后突使杀机,用锤子把牢友砸死然后把尸体竖着埋起来。如此反复杀了两人,毁尸灭迹,管教干部一直以为是两人越狱潜逃了,直到若干年后白某事发这个事情才被交代出来。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案子中,白宝山第一次杀人没有见血,属于成功地运用了锤子的特点,而第二次作案时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手法,一锤下去鲜血喷溅。现场那些血点虽然在当时没有被立即发现,但是在日后定案时却成为了重要的证据。



小马的案子里,藏尸柜中充分延续了锤杀的隐蔽特点,使他被发现的时间大大推迟。但是他也正是败在了这一点上,恐怖可以隐藏一时,但不可能就此湮灭,柜中四具尸体一旦被



发现,引起的爆炸效应惊天,案子不被侦破的话,所有的警察都没法交代。而且在犯罪角度来看,尸体的保存也不是无懈可击,凶手还可以进一步做工作,比如使用盐推迟尸体腐败,延长逃跑时间。当然,所有一切只能延缓,而最终不能逃避惩罚。这一点,不论时间,手法,地域,是在犯罪之初就已经注定了的。

胶片里的刀光



邻校放露天电影,是著名怪胎导演昆汀塔仑蒂诺的新作《杀死比尔》。我同学听人推荐去看,结果中了毒,回来以后一边讲述剧情一边不停地双手来回比划,邪恶的眼神里露出想把我一刀两段的意思。这个时候我心里有点高兴,幸亏《骇客帝国2》早就过去了,否则他要学习莫菲斯挥拿日本刀劈开一辆小轿车那还真是麻烦。



后来我自习看了《杀死比尔》里边昆导演给演员们安排的日本刀,结论是确实很不错,居然还有花纹钢的,不过反光太厉害,不够内敛,肯定不是顶级地大马士革花纹钢,最多是折叠花纹钢而已了。层层煅打之后放在酸液里泡一泡,再抛光,花纹就出来了。这样的一把刀在国内的生活条件下制作,大概需要人民币2000块,差不多刚好是央视超级无敌著名的武侠洪篇巨著《笑傲江湖》里嵩山派一把道具剑的价格。记得当年这些道具的昂贵造价是着实让该剧制片张纪中先生得意了一把,要是让这两把价钱相当东西对着砍一下的话,国产的嵩山宝剑虎背熊腰未必就能吃亏。只是这样未经处理的东西在真正刀匠的眼里,不过就是一根铁棒了。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我国传统武术的博大精深,所谓练到深处,飞花摘叶即可伤人,无需再依仗器具之利矣。



不过以上道理也不一定是完全成立的,君不见所有武侠小说里的江湖豪客君对宝刀宝剑趋之若骛,武功很烂的人如果得一把宝刀就会抵得上二十年苦功(但是一般情况下往往是枉送性命),比如《江湖大风暴》里的陈小春,本来是很烂的小角色,后来那了印刷厂的工具钢制作的砍刀,很轻易地就把当年骑在他头上作威作福的对手砍得魂飞魄散。不过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陈小春他们用的砍刀原料是工具用锋钢,硬度很高可以达到HRC 64度以上,大大高出一般的菜刀西瓜刀和地摊货砍刀,可这种钢材韧性不好,容易崩口(电影里在做说他们做线切割,打磨的时候没有进行退火),一刀断铁是导演夸张了的。后来《刀手》里的蛊惑仔们砍人果然就用上了库克瑞小狗腿。很遗憾的是他们品牌意识不强,手里的家伙寒光闪闪威风凛凛,上面还开了几个洞来配重--显然不是出自名厂手笔,倒像是广东某地生产的地摊货。(这里需要说明一下,没看过冷钢测试光盘的朋友是无法想象名厂砍刀是怎么锋利的,那里的一个美国胖子先生楞是拿一把四十多公分的大砍刀把手臂粗的尼龙绳凌空一刀砍断)



当然,那些都是街上的混混教训人的。好比电影《纽约黑帮》里那些DIY的家伙,什么砍刀、剔骨刀、斧头、钉锤、铁抓......很多中世纪冷兵器都登场了,械斗场面十分之宏大,但是往往血流满地就是死不了人(当然,这里要排除钉锤等重兵器)。所以我认为电影里最厉害的冷兵器还是《中南海保镖》里白脸专业户倪星拿的那支三棱黑刺。根据我的观察,那是一支被他DIY过的制式装备(上边那四个精美的刻字:“保家卫国”一定是导演的发挥,否则激光刻字的成本在军刺来说就太高了)--他往俄国货莫辛纳甘三棱黑刺的套筒里塞了一个木把,虽然是个歪的,但仍然是隔板杀人无坚不摧,捅谁一下谁的血就顺着三道血槽往外飞奔,几分钟就没救。这个“要你命3000”有一个中国版本,那就是53步骑枪上的黑刺,(53黑刺四棱的,枪本身是仿的苏联44式骑枪,作为我国第一支制式步枪,虽然长得不好看,但是威力巨大,很多用过的民兵兄弟都知道)3年后,增强版出现,那就是著名的56半三棱刺,磷化处理表面惨白的光代替了53的烤蓝。冶炼时出于金属性质的需要加入了一定量的砷(成品军刺是无毒的),这个工艺又为对越自卫反击战后,江湖上流传出的种种“军刺浸泡过毒素”之类传说打下了深厚的谣言基础。

热水袋也能成炸弹



那是在一年以前的12月11日,法国总统府和内政部同时在这个雾气蒙蒙的早晨收到了一封署名为“AZF组织”的爆炸恐吓信,这封信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被扔进了情报处的冷宫。此后的三个月里,相同来历的恐吓信接二连三地出现在了法国政府的办公桌上,歹徒在后来还附上了相关信息,邀请政府排遣专家前去巴黎通往图鲁兹的铁路沿线上观察他们的炸弹。政府的专家漫不经心地出发了,然后受惊的兔子一般回来报告:“歹徒极其专业,风紧,扯呼!”



事情随后的发展证明了歹徒的专业不仅仅体现在爆炸物制作上,反正法国政府当时从大局出发,表面上服软给钱,然后想尽办法(可能还派出了传说中的GIGN,RAID,UCLAT等等神秘部队)捉拿歹徒,不过歹徒非常专业地拿了钱就转移了,此悬案搞的法国政府颜面尽失,一直藏藏掖掖地不肯说。直到不久前才被媒体捅出来。



相比这个没有硝烟的爆炸案,最近发生在兰州的“热水袋炸弹案”虽然没有任何爆炸物(除了警方唯一一颗狙击弹的底火)却要惨烈得多——60多岁的犯罪嫌疑人抱着热水袋混充炸药包去讨债,被警察包围,顽抗9个小时不投降,手里藏着的热水袋被警察判断为炸弹,叫狙击手来打爆了他的脑袋。从制度上看,警察在处理这个案子的时候有点小小的违例(国务院191号令),但在实际操作中,要“判明”“使用爆炸物相威胁犯罪”又很困难——2002年2月初,乌鲁木齐天山百货大楼爆炸案中,乌鲁木齐的警察还没来得及看歹徒的炸药就被玉石俱焚了。



但是这个案子最教人头疼的一点不在警察而在罪犯,根据近期国内刑警在处理突发事件时频频采用狙击战术(成功或者不成功)这一趋势,很可能导致歹徒,特别是玩爆炸物的歹徒在做炸药的时候引入松发式起爆——预防警察冷枪,人死松手就炸。而且松发式的引爆实在没有什么难做,理论上看,国造82手雷里的就有好几种拔掉安全销就可以凑合松发式了——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一位有实战经验的兵哥哥介绍,国造手雷质量不稳定,安全销拔掉后最好就出手,否则总捏在手里出了什么意外不要怨天尤人。



不过一般来说,真正有野心的犯罪分子做炸弹,为了谈条件,炸弹都是有破绽可以拆除的。所以说,任何复杂的炸弹,再先进的技术,即使是你把引爆器接上了你的脑电图(脑电波停止就引爆),你的炸弹还是可以拆除的,这一点早在1994年的《生死时速》里,后来成为州长的大个子施瓦辛格就已经告诉我们了。

衣不如新,枪不如故



这两天我一位朋友跑到我学校里来找我商量事,路过大操场的时候看见了成排的新生在军训,立刻发表言论嘲笑了一通——这里需要补充一句的是,我的这位朋友来自解放军某部,而且是精锐部队,按照《兄弟连》里的说法那是一只准备被包围的队伍——恭喜你答对了,这位兄弟是伞兵。



回头说那伞兵兄弟,很不客气地把我们学校的军训批评了一通——我在边上一直脸红,看着在操场上席地而坐的小兄弟们少年不知愁滋味哗啦哗啦地拨弄81玩,十分窘迫想起了一些往事——当年,兄弟我军训的时候拿的是缺牙断齿的56半自动,一发枪我就被56的三棱刺深深吸引住了,用指甲抠了半天,把指甲抠坏了没能得手,第二天偷偷在兜里揣了把工具钳,却再也没发枪,于是56刺刀就一直没到手过。



为了这个事情,我长期耿耿于怀——后来看了《中华保镖》,这个郁闷就更严重了。后来的小孩子运气要比我当年好很多——他们手里的是81。不过基于81的刺刀要远远比56好卸下,发到学生手上的枪都是没有了枪刺的——否则的话,81刺刀那四道杀气凛冽的血槽一定成为学生们下手盗窃的理由。



但是根据一位老兵朋友描述,他缺非常不喜欢81刺,原因是做工糙钢质脆——某次他一位战友没事用81扎树,结果嘎巴一声,81刺折了。相比之下,同样用于81枪,由浙江先锋机械厂仿美M9生产的D91就要好很多——不过这一款大家见得太少了。后来由山城某兵工厂生产的95式刺刀倒是见得多些。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因为是大批量生产,为了控制成本,所以95在做工和刀鞘的材料上,可能会比D91来得粗糙。



和81刺刀同样理由遭到战士们不满的是65式伞兵刀——这确实是一把非常非常好用的刀,就是因为生产定型年代过早,钢材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后来先锋厂果然就生产了99式伞兵刀,全面和美式风格接轨——不过去掉了剪铁丝的功能,那是因为现在军事用途的铁丝网不必当初,都是环形的了,给个钳子功能,用处实在不大。根据最新的小道消息,这个沉重的铁家伙家伙已经在空降部队中开始配发了。



但是我敢肯定,一定还有人喜欢65甚至81而不喜欢99的——除了笨重,战士们的感情也很重要,当初95式突击步枪配发某部后,大家纷纷反映不适合风沙环境,于是又换回了81,这其中,有多少是个人情感呢?某位战士曾经有过一把95在手里打散架的经历(对越还击战时,李海欣打融了两支56冲的管都没有散架啊),于是觉得81好——其实81未必比95皮实到哪里去——枪托不结实就不提了,最离谱的是,开头提到的我那位伞兵兄弟某次打81,打了一半弹夹居然掉了下来。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炸弹来(上)



从爆炸类案件的作案手法看来,基本可以分初级和高级两个部分——初级的爆炸案目标是针对普通人群的,一般为大家喜闻乐见的,几乎是每个星期的国际新闻里都有中东国家的人体炸弹爆炸事件发生;而高级则不多见——你要是有幸记得南斯拉夫电影《桥》的话,那算得上是一次典型的案例:针对特定军事政治目标,以专业的手段按照预定计划实施爆破,要是我记得不差,那个片子里的游击队为了运用最有效的手段炸掉目标桥梁,还不辞劳苦地绑架了桥梁设计师。当然,有人一定会想起“9•11袭击”,事实上,不论是从手段还是结果来看,这都已经超然出了一般意义上地爆炸犯罪,完全可以说是大规模犯罪界的顶峰,一切古人来者唯能高山仰止,心向往之。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国的治安形式良好,爆炸案件也多处在低级阶段,这主要是受到国内技术条件和相关条例的限制。说起影响大的爆炸案,年纪大点的人恐怕不会忘记1987年发生在毛主席纪念堂的7•17爆炸案,罪犯邓麒麟对社会不满,搞了3公斤TNT和硝胺的混成炸药(大概是由于当时管理松懈,后来的犯罪分子很少有这么够档次的装备),在北京的心脏地带做下了惊天大案。但是在此案件之后,全国就很少出现指向性如此明确的案子了(后来出现在的长江大桥爆炸案算个特例,北大清华食堂爆炸案是个闹剧)。而在此前,类似案件是屡见不鲜的,仅仅以北京一地为例,数得出来的案子就有1968年西单商场4•3爆炸案(工具是开矿用的硝鞍类炸药),1980年北京火车站10•18自杀爆炸案(用的没什么技术含量的土炸药),更早些,在1976年4且29日还曾经发生过有人带着炸药包闯苏联使馆的问题,当时幸亏是站岗的小战士舍命上前才没能造成更大的恶果(站岗武警,一死一伤)。



从以上这些案子的时间和手段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我国的爆炸案件从一开始就带有浓重的抓瞎色彩,逮着什么用什么,不顾老百姓死活,毫无技术可言,顶多是凭着一点开矿的经验瞎来。最离谱的是到了后期,大环境好转之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没有那么多对社会不满了,而精神病患者这一特殊的群体问题则开始凸现出来,最显著的案子莫过于当年通缉令贴满全国的靳如超石家庄爆炸案(两个卖炸药的毫不知情也给判了死刑),这个案子始一发生就涌现出了众多疑点,匪夷所思的作案器材,匪夷所思的作案动机一直到罪犯落网才水落石出让全国人民松了一口气。这个案子的影响实在太大了,以至于2000情人节的第二天发生在天安门的自杀性爆炸事件到现在都已经没人记得了,唯一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案子的罪犯李相山和靳如超一样,精神上都有点问题。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炸弹来(下)




2003年沈阳“1•18”爆炸抢劫案硝烟一起,登时全国震惊。一时间举国讨论罪犯这种新型的犯罪手段出现在中国是否意味着新一轮的“犯罪升级”要开始了。后来的事实证明了这种担忧是多余的,罪犯张氏兄弟一伙完全是因为火力不够对付押运员(我记得他们的情况是鸟銃加五联发,连五四都干不过)才不得已使用的硝鞍炸药,而且秉承了我国爆炸犯罪的一贯传统:一无技术二无战术,只不过是把90年代中期郑州市一起银行爆炸劫案的炸点由室内转移到了室外。战略上,“轰”的一声响起,威风则威风矣,但是也搞得全国都知道,百分百的送死策略;战术上,先炸后抢也未必有多先进,几十年前芝加哥卡彭的手下就是提着汤姆森冲锋枪配合手雷开道的。退一步来讲就算是在华人圈里,这一招也不算先进,90年代初省港旗兵用82式手雷在香港威风的时候,张氏兄弟大概还在小城里干着敲诈勒索的小勾当,很没有前途的样子,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人想起后来“东北贼王”的诨名。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读到一个启示:如果不是以爆炸为犯罪行为的最终目的(美国经常发现以纵火为乐的“纵火狂”,不知道有没有类似的“爆炸狂”), 那么不要绝对不要使用爆炸作为犯罪的辅助手段。由于我国公安继承了pla的集中绝对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传统,所以,越是大案,相关部门投入的精力就越多,有时多的不成比例。一次以抢钱为目的的案子最终焦头烂额,牵扯上了各大部门的关注,无论对于哪一方来说总不是什么美妙的事情。



从另外一个角度讲,爆炸这一项目在战争之中的效能,一在爆炸震撼,二在破片杀伤,和战场上强调破片杀伤不同,一般的在犯罪领域,比如银行抢劫,黑社会争霸等等狭窄空间内近距离战斗,爆炸震撼的作用是需要突出强调的——但是你在震傻了对手的同时,也会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成为警察重点关注的目标。



这里有一个十分倒霉的反面例子,03年末有个福建人大概是受了什么委屈,开着小汽车进北京告状,大概是害怕传单没人看,这位老兄还带着一挂鞭炮准备在金水桥边放了吸引大家眼球。结果被警察抓住判了个爆炸罪,好好吃了几年牢饭——值得说明的是,这也许是我见过的炸药当量最低的一起爆炸案了。

杀还是不杀



很多朋友是通过看港片了解的“飞虎队”,坦白说,这样一种理解会很有障碍——我以前就老觉得SDU的兄弟们蒙这个脑袋,千人一面让人觉得不是很有个性,不符合银幕猛男的标准。那个时候小孩子不懂事,甚至宁可觉得叶继欢那样用AK横扫半条街的匪徒更厉害些。其实和做匪徒一样,警察做到最高的境界,也是陈道明教导的那样——不杀。



过去的案子给了我们很多错觉——建国以来,二王,三李,到后来的田明建,都是抓捕时负隅顽抗被军警击毙的——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更顽强的匪徒是被40火箭筒击毙了,而兄弟我知道的最够级别的匪徒是死于155加榴炮之下。而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也看到了对悍匪的成功抓捕——比如张君团伙,比如白宝山。对于这种现象,我们不应该错误地以为是我们的军警不够勇猛,不能把歹徒K死——实际上,对于亡命悍匪,活捉要比击毙困难得多。而飞虎队一直很值得夸耀的一点就是自他们建队以来,每一次飞虎出动,只要情报正确(指真的有劫匪在某处),没有任何一次有劫匪可以逃走,也没有一个劫匪被飞虎打死——当然这个不是鼓励大家放心大胆去当匪。



相比之下,93年2月份发生在海南的围捕刘进荣一案就显得很有意思。根据事后多个版本的文字通讯描述,刘进荣毫不知情地都是被我武警官兵打了狙击,第一枪废掉腿脚,第二枪废掉持枪手,然后继续负隅顽抗(?)最终被击毙的。



但是不幸的是,那次行动正好有中央台记者跟随录像,并且在电视里播出了,更不幸的是,当时我还看了那个录像。根据录像现实,当时的情况是刘进荣老大正在路上溜达,突然周围烟尘四起——原来是被我武警的一杆79狙和一杆81打了埋伏。事后很长一段事件我都以为是武警枪法不行打不着刘犯(后来他们领导都出来说话了,说是射手太紧张),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两个射手八成是故意的——故意把刘犯唬住让他别跑,可是这个家伙冥顽不灵,被打伤了手脚还往林子里钻。警方没办法,只好来了通火力覆盖——下边的情景就和当年的二王差不多了:刘进荣最终下场和二王差不多,破破烂烂的尸体被警犬从林子里拖出来。



这里需要多嘴的是,压制性的射击,也就是火力覆盖,是我军警在对付悍匪时常用的一招,虽然没什么战术可言,但是非常实用:2000年朝阳区围捕于全文,于犯跑到居民楼里虽是引爆炸药,也是被我方的火力压制随手击毙的。不过新时代的要求不一样了,光把人打死不算厉害,眼下流行抓活的,那么火力覆盖的招数还得少用些,否则就是少年亚历山大的悲哀——你把歹徒打完了,我上哪里去抓啊!

上厕所要不要带枪



孟京辉在他改编的话剧里提出过一个问题:在米兰的大街上用不用带刀自卫。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昆汀·塔伦蒂诺在《低俗小说》里给了我们一个更严酷的思考:神气活现的黑社会杀手约翰·屈伏塔在猎物家蹲守期间内急,上厕所的时候只拿了本书(看封皮我猜是本毛书)而把枪落在了厨房,结果被回家的猎物布鲁斯威利拿到,一阵扫射,屈伏塔被他在马桶上干掉了。很明显,这就是导演向我们提问了:上厕所要不要带枪?



2001年著名歹徒张君被抓获的时候,坊间小报突然冒出大量相关小道消息,其中有一条就是说张犯爱枪如命,洗澡拉屎都要带一支在身边。对此,我个人的感觉是,这一方面说明了张犯的狡猾,另外也不排除他是看过《低俗小说》,并且从中受到启发。



我的一个朋友(是个良民)自幼体弱多病,唯一的嗜好是上厕所时带一本书看。当年没有马桶的时候,他经常把卡夫卡里尔克的小册子掉进粪坑,损失惨重。后来为了降低成本,开始改看《参考消息》,虽然后来用上了马桶,掉书风险大大降低,这个习惯却一直保持了下来。自从发生华盛顿连环枪击案以后,我再去他家厕所参观,发现以前放报纸的架子上现在摆的是一堆《兵器知识》之类的杂志。



报上的调查说,现在的美国,人均占有一支以上的枪,而在中国,电话的普及率都没有这么高。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设想,现在美国人正在努力地把枪普及到伸手可及的位置:走廊,车库,卧室,厨房,厕所,如此等等。以便某个著名广告里的场景一样:一中年眼睛男子坐在马桶上面看报纸,突然冲进来一个武装歹徒,眼睛男子随手从卫生纸篓里抽出一把“沙漠之鹰”将歹徒打倒,然后吹吹枪口,说出那句经典台词:“小莉啊。。。”



早在200多年前,本杰明·富兰克林就努力推动枪支弹药的生产,在1776年主持会议,他又为宾夕法尼亚起草法律,确认了武器的所有权。此后一段时间内,枪支在美国逐渐由不大趁手的兵器(早期的火枪根本不如斧头弓箭好用)转变为高贵身份的象征,进而演变成男人的标志。直到今天,它已经成为一种代表着自由与开拓的文化象征深深植根于美国人的心中。尽管自华盛顿连环枪击案后,美国舆论要求禁枪的呼声很高,但很有可能是喊喊就罢了,其他的不说,但是军火商支援布什总统的竞选赞助,那么大一笔款子哪能白给了呢?



大概是在97年的时候,阿尔巴尼亚社会动荡,一不小心国家军火库遭人抢了,大量军火外流。致使该地区一度成为世界各地非法武装采购武器的批发市场。由于家伙太多压了货,价钱也一度达到历史最低点――AK47单价只卖到30美元。其直接后果就是对原有的国际军火黑市造成了致命的冲击,另一方面又重新洗牌,诞生了一个新的国际军火黑市。



97年被劫的那批枪中有很大一部分被俄罗斯的车臣非法武装买去了,后来发生在莫斯科附近的人质事件中,保不齐就有当初的阿尔巴尼亚枪支参与。



枪支的流动造就了我们今天生活的世界:倒垃圾,加汽油会被人莫名其妙地打狙击,看歌剧会被人绑架。照这个趋势下去,很难保证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不会在马桶上检查子弹夹。



还是在《低俗小说》里,一个小角色拿一把左轮在厕所里埋伏,结果他出其不意地杀出来,瞬间浪费掉六颗子弹却无一建功,紧接着他被人打死。你应该知道这是昆汀·塔伦蒂诺再度提醒我们:上厕所要带枪,而且要把枪法练好。

快使用双节棍



曾经有学习武术的兄弟和我谈起双节棍,当时他以充满不屑口气地指出,这玩艺属于外门兵器,不可用于堂堂之阵。换句话说,在中国古代打仗会比较复杂,需要遵守礼仪,大刀,长枪,双股剑才是王道――刀为百兵之王,枪为百兵之贼,剑为百兵之君――你要是拿个狼牙棒出来打赢了都不光彩。



再话说当年宋太祖赵匡胤出来混的时候,上阵使的是一根盘龙大棍(作者按:棍为百兵之祖,正宗得不能再正宗的血统),有一回不小心被敌人打断了,太祖爷发挥他的创造性思维,用绳子把一长一短两节棍子连起来――上阵挥舞开来那是柔中带刚所向披靡。于是,这种哨棒就在民间流传下来,多年后又和菲律宾武术界发生了一二瓜葛,最终演化成了李小龙手里的外门兵刃双节棍。如果你碰巧读过鲁迅你就知道,这是一个典型的“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的悲惨事情。



再说那那双节棍,挥舞开来棍头有千均之力,打架时开瓢性能不弱于板砖,再加之造型猥琐不引人注意,方便携带且善破刀剑,逐渐成为街斗利器――业内传说李小龙电影《猛龙过江》在英国被禁播就是因为英国绅士们受不了片中唐龙使用双节棍的凌厉镜头――买嘎的,他们真的如此善良,也真难为1840年有人能忍受风浪颠簸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搞鸦片战争了。



关于这个兵器的威力,有个著名的报告。说是警方曾经作过统计,在多年的街头争霸中,致死率最高的兵器是手枪(这是犯罪学角度的统计,若是在冷兵器的范畴看,这是纯属打岔);然后是匕首――武林高手说:顺着胸口往上,一捅就到心脏;第三就是双节棍――哼哼哈嘿――说实话,我都有点不相信。统计报告说,凶残的小流氓使用双节棍中间的链条绞杀对手的脖子,被勒上就玩完。这显然已经是在李小龙双节棍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飞跃,但是我还是觉得,单纯是勒脖子,臭名昭著的西班牙绞索――The Garrotte(看过《教父》没有,里边的冷血猛男兼头号衰人卢卡布拉西就是被西班牙绞索勒死的)可能更加顺手。



当年李小龙威风犹在的时候,美国的警察曾经装备过一段时间的双节棍――棍体是两根30CM的六棱角钢,用12CM的尼龙绳连接,标准的双节棍形制。后来大概是因为天天在腰带上挂两根沉重的钢锭受不了,没多久就取消了。这些年他们已经装备了由三根冷拔钢管套在一起组成的ASP伸缩警棍,远看像得了甲亢的折叠伞骨,甩开一看才知道是根半米长的铁棍。新近的港片《冲锋陷阵》里,陈亦讯就是用它教育小流氓的,这个家伙比较类似于教鞭,警察叔叔拿在手里教育不良少年,看起来可是比双节棍要正式多了。

小提琴盒里的枪



有一个著名的笑话,说是一群学生正在练习小提琴,其中一个学生打开了小提琴盒,发现里面有一支枪。他惊叫“糟糕,我爸爸拿着我的小提琴打劫去了。”这个笑话一方面告诉我们行动要胆大心细,另一方面暗示了那个小孩的爸爸可能是个黑手党分子。因为在1929年,由美国黑帮历史上旗帜性人物卡彭导演的著名的“情人节大屠杀”里(有个电影《The St.Valentine'sDay Massacre》就是反应这个事情的),黑手党分子就把汤姆森M1928A1式冲锋枪锯掉了枪托放进小提琴盒子里携行的。该枪事后也被称为“芝加哥小提琴”,为世人所熟知。(看过《教父》没有,大儿子桑尼就是被人用汤姆森M1928打成蜂窝煤的)



不过更值得注意的一个案例却是来自苏联。1988年三八妇女节那天,住在西伯利亚伊尔库茨克的一个音乐之家老少11口,举家上阵,劫持了一加飞往列宁格勒的图154,希望藉此外逃伦敦(为什么不是维也纳)。据说动机是该家庭爵士乐队曾经在事发前旅日演出,被资本主义的灯红酒绿迷惑,回国后变卖家产,携带两支短枪,塞到琴盒里开始了犯罪之旅。



该劫机家庭的母亲奥韦奇金太太有11个孩子,被苏联政府授予“英雄母亲”(苏联人少啊,鼓励多生)称号,四处演出,7个儿子还在伊尔库茨克文化宫担任固定演员。这么打的名望之下,机场安检人员放松了警惕,热情地招呼,草草地检查,让家庭劫机团伙顺利登机。



苏联方面对知识分子的拼命精神缺乏应有的警惕。在飞机被劫持后的谈判中,大胆“晃点”了劫机家庭,骗人家说先在列宁格勒加油,然后转飞西方自由世界。结果却让飞机降落在某军用机场,然后大胆派兵包抄。空姐配合士兵,在飞机上吸引劫机家庭注意力。结果知识分子敏锐的观察力使得政府的诡计破了产。来自音乐之家的劫机犯们发现受骗,自尊心遭受极大伤害,情绪开始波动起伏。反劫机突击队趁机发起强攻,双方在机舱内短兵相接。结果知识分子毕竟没受过什么恐怖活动训练,自身五死二伤,但是顺便也打死了空姐和乘客四人垫背,突击队员无一伤亡。值得说明的是,死的五个劫机犯里有两个都是自杀的。



这个事情在彻底扭转了某些人脑子里关于知识分子“秀才造反三年不成”的恶劣印象。大概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国电视剧里的坏蛋开始由传统的体态剽悍络腮胡子向文质彬彬金丝眼睛过渡。但是值得说明的是这个教训并没有让苏联政府变得聪明些。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他们还是忽视了来自国内的声音,特别是知识分子的声音。结果,三年后,就发生了著名的八一九。当然,那次运动不是知识分子造的反。真正运动起来,还得坦克上。



枪支泛滥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姜文的《寻枪》似乎起了一个负面的作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经常和一些觉悟比较一般的朋友们互相开玩笑,打招呼时充满了低级趣味:“你的枪丢了吗?”这里的“枪”指的身体某个部位,真正别在腰里的铁家伙,我们谁都没有。



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很多配枪的警察朋友往往不喜欢带枪——主要是怕丢,根据公安系统的管理制度,丢了枪就要背处分,找回来处分撤销。要是在找回来之前失枪惹了祸,失主的麻烦就大了。根据这个情况,要是你哪天看见某警察没事别着把枪到处威风,那么你就基本可以判断他就是新警察了——用鲁迅先生的话讲,“这简直是一定的。”




基于以上因素,眼下能看到枪支的机会越来越少了。最离奇的一个状况是自90年代初白宝山杀害哨兵夺取步枪一案发生后,我发现好多岗哨也就撤下了步枪换上了警棍——这下安全了,大概没有哪个匪会对橡胶警棍感兴趣。



在这么一个形式下,很多朋友也许忘记了,早在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我国的枪支普及率还是很高的,很多基层单位的保卫系统都配备有强大的火力,大量人员带着家伙威风,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也为枪支管理带来了难题。我一个同学的老爸当年在某单位保卫部门任职,有一次和单位业务员一同携带一皮箱的公款到外地出差,结果住店时被同屋的两个坏蛋盯上(大概是四人间),夜里两坏蛋双双掏出匕首,意欲行凶劫财。不曾想我那同学的老爸机警得很,早就有了预备——这里可以披露一个战术动作:将“五四”上膛,用手轻压扳机,大拇指扳住击锤向前轻放。遇到紧急情况时迅速出枪,用手扳开击锤就可以射击了,这样可以省下一个拉套筒上膛的动作,关键时刻可以抢占先机决定生死。(需要强调的是,这个状态下的手枪极不安全,很可能因为击锤被挂开而走火,只能用于紧急时刻,日常携行时要万万杜绝之)



再回头说那两位贼人,双刀面前猛然蹦出三支“五四”(业务员带一把,我那同学的老爸是双枪,用子现在的话说,那是“酷毙了”),不禁骇然——大概是从来没见过带两支“五四”的警察,一时摸不清对方的来历,还以为是遇上了“二王”一类的流窜悍匪,吓得跪地求饶,请前辈原谅。



上面这个故事有着戏剧性的转机,却没有一个光彩的结尾——我那同学的老爸做烂好人,得饶人处且饶人把两个贼人放走了,未能有力的打击犯罪。相比之下,1981年沈阳“吕海鹰杀人案”中就有一位群众十分了得:当时歹徒吕海鹰正在袭警夺枪,被路过的一群众发现,这位群众大概是个新上任的保卫干事之类,身上正好带着一把枪在威风。赶巧遇上了歹人,于是掏枪就打,异常神勇地将歹徒击伤,并最终将其抓获。



另据朋友描述,当年的民间火力强大到颠峰状态时,曾经见过工厂保卫部门押送货物,一出去就是几十号人,大卡车上架56班用机枪,人手一把56冲,坏蛋看见了简直要闻风丧胆——因为那太像严打时的游街了。只是这样牛逼的场面和我上边讲的那种故事,随着我国枪支管理的日益严格,以后估计是再也不可能发生了。兄弟我一面感叹治安形式好转,另一面不免还是从心底生出些小小的遗憾,正是:



枪支泛滥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岂在多杀伤



大约是在七十年代中期,日本东京闹失去曾经发生过一起抢劫运钞车的案子。这个案子的厉害之处就是在于劫匪仅仅凭借一支仿真玩具手枪和一个妇女用的防身辣椒喷雾就搞定了银行押运人员,而且成功逃脱,并至今逍遥法外,确实做到了“一枪不发,尽得风流”的劫匪最高境界。



这个案子在一定程度上能给我们很大启示:当面对良民的时候,匪徒手中的枪支,最大的作用也许是在威慑,而非杀伤。当年轰动一时的“千岛湖劫杀台胞”案件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歹徒从开始作案到最后杀人焚船,手中那些威震江湖的“五联发”只是起了一个威慑的作用。只是这个智慧型的作案思路未能一直保持下来,令人有点遗憾。根据报道,近十年来各地涌现的绝大多数匪徒基本都是掏枪就打的冲动类型,连一个小小的持刀蟊贼,最终都要搞出命案来,走入了“将军夸宝剑,功在杀人多”的怪圈。想想帅哥布拉特·彼得的《十一罗汉》,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啊。



其实在很多香港烂片里,都有过实战中使用仿真玩具手枪的思路,比如《刀手》里的雷宇扬,又比如《顺流逆流》里的谢霆锋——这两位是艺高人胆大,除了他们这种,还有的是被动使用的,运气比较衰,比如《中南海保镖》里的郑则士。只是这些香港导演的思路完全没有放开,未能充分开发玩具手枪的潜能,雷宇扬拿玩具BB枪的同时还必须掂着一只真家伙压阵,谢霆锋拿着仿真GLOCK的时候就被人追着屁股打,胖子郑则士更不必说了,这个家伙似乎根本就不大适合扮演警察,影片中的枪战里,他是拿错了玩具枪,差点被匪一枪打死。



反过头来,我们这边在几十年前就有很成功的范例,《小兵张嘎》里的桥段人人皆知,张嘎子同志从来就是用木头家伙缴获敌人的真家伙的。相反,在众多战争影片中,打红了眼,愤然摔下帽子抱起机关枪突突突的家伙,多半是很快就要被子弹在胸口钻出几个血窟窿的倒霉蛋。



解放战争时期,我军的作战主导思想就是“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从来就是以多打少,迂回包抄之类的干活。需要注意的是,和当年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悍然坑杀赵国四十万降卒(你能说强大的秦帝国迅速垮掉和这次残暴的行为没有一点关系?)不同的是,即使是在当时那样一种情况下,被煮了“夹生饭”的国军基本也都是被迅速编入了我军的队伍。辽沈战役时有个故事,说是解放军的担架队正抬着一个炮兵伤员往后撤,突然抬担架的民工发现自己抬的竟然是个国军,乃大怒,欲拳脚相向,吓得受伤的“国军”急忙解释:我投降啦,衣服还没来得及换,刚才正调转了炮口帮解放军打蒋军呢!



想当年,毛主席的军事才能独步海内,“春来我不先开口,哪个虫儿敢作声”的级别,可这位军事天才,却几乎一生没有沾过抢(除了当年井冈山回师,挎过几天盒子炮),当年在山里遇到土匪,眼看要糟糕,还是被贺子珍手持双枪及时赶来,将他救下。不过这一点也不妨碍他指点江山,“又恰像台风扫寰宇”。当年在被在他的指挥下被扫掉的整编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也算是一代名将,年轻时就有抢杀老婆的凶悍行径,可是到了后来,一样被灭掉,只剩下当年的配枪S&W左轮依旧银光闪闪,摆在军博里作为战利品供人参观,徒增伤感而已,正是:



“万里长城今犹在,又有谁见秦始皇。”
0

评论Comments

日志分类
首页[513]
——[31]
MUSIC[10]
ACG[49]
MOVIE[22]
DRAMA[6]
PEOPLE[3]
FANTASY[47]
ARTICLE[52]
青梅煮酒[10]
无聊无聊大搜查线[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