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1 | 京城十案之四 十八里店飞毛腿
类别(ARTICLE) | 评论(0) | 阅读(46) | 发表于 20:28

核心提示:“双桥老流氓”案,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震动京师的大案,据老人讲,这个团伙专门入室强奸妇女,兼做抢劫,活动于朝阳区,通州区,顺义等地。在我刚出生不久就有关于这个作案团伙活动的传说,直到我十来岁,粉碎四人帮已经数年,仍然不断有关于它的传闻。在这个团伙活动最猖獗的时候,通县朝阳的工人都不肯上夜班,要在家守护媳妇孩子。共发生380起案件,警方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历时10年,却束手无策,最后在偶然机会+机缘巧合下才告破了。请看凤凰网专栏作者萨苏的长篇纪实博文。

凤凰网历史频道专栏作者萨苏供稿,原题:《京城十案之四 十八里店飞毛腿》

“‘双桥老流氓’?谁让你找我问这案子的?”老孙瞪了萨足有半分钟,忽然眼睛一翻,厉声问道。

就这一声,萨差点儿把采访的笔记本儿扔了。

老孙生得豹头环眼,燕颌虎须,寒暄的时候慢声慢语的没觉得,这冷不丁一发威,二目如电,那感觉活活让你想到西门庆碰上了张翼德……

这什么比方阿?

算了,我承认让老孙唬得阵脚有点儿乱。

还好带我去访老孙的那位老大过来帮忙了:“孙队,你别拿预审那劲儿啊,他没进去过,不适应。是我让他找你的,这案子不是你破的吗?不问你问谁啊?”回头一拍老萨肩膀,“行,兄弟,没给我丢人,孙队破南口枪击案的时候,一瞪眼把嫌疑犯都吓尿裤子了……”

我靠,你知道他这毛病不提醒我?!

“双桥老流氓”案,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震动京师的大案,共发生380起案件,警方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历时10年,却束手无策,最后在偶然机会+机缘巧合下才告破了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老孙看人和正常人不大一样。正常人看人就是两只眼睛看,老孙看人,眼睛在看,浑身的肌肉都跟着眼神走–后来才知道,这是外勤刑警做老了做出的毛病,让他盯上,下一个动作就是随时往上扑!

“不要紧,你跟他讲吧,不然他老把咱们写得跟五通似的。你跟他说说这个案子,让他知道知道咱们难受的日子是怎么过的。”那位老大苦笑道。

也难怪老大这个表情。日前老萨写过一个反映刑事侦破的系列《京师四小名捕》,其中情节取自北京警察的案件甚多。结果一位南方警界大佬进京视察,专门找了我那文中描述的一位京师捕头相面,双方掰了掰手腕之后。大佬说还好还好,老兄做事总能比他人深一步,果有独到之处……但好在你还是警察,这我心里就踏实了。真照那本书里写法你肯定不是警察,是妖精太岁!跟妖精太岁做同行,老哥我要抓狂地。

其实并不是老萨写的不真实,关键问题是专挑了过五关斩六将的买卖开张,让人感觉京城捕头破案跟掰玉米棒子似的手到擒来,难免让内行觉得怪异了。

于是,这位老大跟我说,咱北京警察啊,威风八面的时候有,秦琼卖马的时候也有,你得了解这个。

我说我倒是想了解阿,要不你带我访访,谁有破得特艰难的案子。比如,你吧,你有没有?

别,别扯我,我这儿的案子好像还真没有太难的。

那……对了,“双桥老流氓”那案子你有熟人吗?那案子最后破了吗?

“双桥老流氓”?老大沉思良久,说我想起来了,那案子最后是破了,破这案子的还是我一哥们儿……

就这么着,找到了孙队。老孙是13处1科出身的,这个处曾经号称“天下第一处”,专破大案要案,“双井老流氓”的案子,正是交由他们经管。

有老大解释,老孙总算是放了心,他说不是我小心过度,这案子,第一牵涉面太广,不知道你是从哪个路数来的。我怕生事;第二这案子……当警察的我们不愿意提,它丢人啊!今天你到双桥地下通道那儿去看看,有一个修车的,那就是我同事,唐山人,非常好的一个刑警。破这个案子破伤了心,一直就没缓过来,后来干脆辞职修车了。对了,你怎么知道这案子的?

既然人家问了,我就得如实交代–俩天字号的刑警守着,我倒想不如实交代也得成啊!

“双桥老流氓”,是北京文革中开始出现的一个著名流氓团伙。据老人讲,这个团伙专门入室强奸妇女,兼做抢劫,活动于朝阳区,通州区,顺义等地。在我刚出生不久就有关于这个作案团伙活动的传说,直到我十来岁,粉碎四人帮已经数年,仍然不断有关于它的传闻。“后海小混蛋,双桥老流氓”,是谈文革时期北京治安问题时,民间常常说起的两大话题。“后海小混蛋”的传说毁誉参半,或曰其罪恶累累,或曰其义薄云天,至今在“好人圈”里难以定评。不过,“小混蛋”影响有限,因为他在文革还如火如荼的时代就死于一次震动京师的斗殴,而且死得十分惨烈,至今在“坏人圈”里提起“小混蛋”的死仍然少不了人竖一下大拇指。而“双桥老流氓”则如同不死怪物一样始终隐藏在人们记忆的阴影中,在这个团伙活动最猖獗的时候,通县朝阳的工人都不肯上夜班,要在家守护媳妇孩子。听说这个团伙先后作下两百多起强奸抢劫案,影响之恶劣不言而喻。既然说到北京警察有秦琼卖马的时候,那,这个案子,应该算了吧。

老孙抽着烟听我说这个案子,最后说,成啊,还有人记得这个案子呢,都快三十年了,我以为早就让人给忘了呢。你说的,还真有几分对得上。不过,你说的有两处不正确。

哪两处?我问。

第一处,“双桥老流氓”强奸抢劫连环案,一共三百八十起,每起受害者少则一人,多则五人,并不是两百余起。

第二处,“双桥老流氓”并不是一个团伙,其实,这所有的案子,作案者都是一个人……

什么?!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这怎么可能?

老孙苦笑一声,说你觉得邪吧?我也觉得邪,。其实,这案子还有一个代号,叫“十八里店飞毛腿”,因为它最早发案的地方,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作案的那小子,我们给他起了个绰号,就叫“飞毛腿”。

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我觉得邪,老刑警孙队也觉得邪。但是没办法,事实如此。对这个曾让京城捕头们困扰了十年的奇特案犯,老孙给了一句评价–“他的想法,从来没跟我们一样过。”

这大概也是抓捕“飞毛腿”最让警察们头疼的地方了。

实际上,因为这个案子前后牵涉太广,除了老孙提供的材料,我特意和其他警界人员进行了核对和交流,以保证其内容的可信。比如,我曾和一位已经退休的老警务人员问起,这三百八十起案子,是否都是他一个人做的,会不会有别人的案子混在里面。那位同样熟悉此案的老警察很坚决地表示,没错,都是他一个人干的。事实上,“飞毛腿”最后被擒,正是因为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已经确认这些案件都是一人所为,所以才能够通过作案手法的比对将其归案。

这位老警察还谈到了一个细节–在预审的时候,“飞毛腿”居然对三百八十起案件(实际上有些案件如果不是他交代,受害人都没有报案)中每一起的细节记忆清晰,补充了大量警方不掌握的线索,甚至多次和警方斗智斗勇的前后经过都能叙述清楚。起初,有些警察对此感到不可思议,后来才逐渐理解–“飞毛腿”的作案,酷似吸毒,从最初的偶尔作案,到后来则变成不能自拔。每次作案对他来说都是生命中最刺激和最有快感的事情,总要反复回味。甚至到不作案,简直就过不下去的地步。人对自己经历的这种极刺激的事情总会记忆特别深刻。你若问他生活中的其他事情,他也记不住。

从哪儿说起呢?老孙挠挠头。

这案子,最初不是交给我们13处的。老孙说。

最开始抓“老流氓”的抓法很不正规,主力极有时代特色,叫做“首都工人民兵”,那动作简直跟打个战役似的。

工人民兵,最初是我国作为预备役部队建立的准军事部队,跟美国的国民警卫队一个性质,只是人数最多的时候高达两千万,这就没一个国家能比了。在特殊的时代,工人民兵很快从单一的预备役部队变成了万能胶和多面手。搞宣传,派民兵,抓特务,派民兵,来外宾,派民兵,开批斗会,派民兵,连教街道老太太认字,都用过民兵。在文革公检法陷入相对混乱的时代,工人民兵在北京更成了类似今天武警的角色,经常被用来应付突发事件和治安恶性事件,虽然装备和训练远不能和正规人员相比。

让民兵抓“老流氓”,是北京市革委会主任吴德的招儿。

“飞毛腿”案第一起,发生在1972年夏天。当时报到革委会,情况是有一案犯蒙面裸体夜入十八里店一农村民宅,强奸了一个带孩子的年轻媳妇。受害人半夜惊起,连案犯的身高体态都说不清。

不久,就发生了第二起,这次地点在靠近今天朝阳区边缘玛钢厂收费站,也是农村,案情几乎相同,唯一区别是案犯自称“老流氓”。此后,这样的案子接连发生,都是强奸,顺便盗窃,作案范围以朝阳区双桥为中心,方圆大约10里,最远的到通县,顺义等地,每一次案犯都自称“老流氓”。面对一系列恶性案件,当地治安部门束手无策,引发了极大震动,“老流氓”的称呼也不胫而走。

案子很快惊动了当时首都的一把手吴德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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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文革时候治安好,其实中国的老百姓老实,我们的治安一向不错,不是文革开始,治安变好--文革叫动乱那可不是白叫的。

文革是个复杂的问题,在这儿咱们就不讨论了,咱们说这案子。

因为治安一直不错,吴德听汇报,知道自己辖区竟然还有如此无法无天的人物,大为吃惊。吃惊之后就是严加部署,要求务必将其捉拿归案。

吴德是在冀东军区当过政委的,指挥部队习惯了千军万马,抓“老流氓”一出动就是三百工人民兵。

搁现在,要在双桥这么干,吴德同志自己可能就进去了。要知道,在北京动用三百名武装力量绝对是个大事儿。九十年代,北京有一位公安局副局长碰上一起硬茬的案子,出动了九十九名防暴队员(一共一百个,他留了一个看家)下手。这九十九名身穿防弹背心的防暴队员手持微冲,训练有素,沿着长安街风驰电掣而去。任务倒是给他们完成了,局长同志的检查也开始写了。写了无数次都不能过关,到底要到什么程度才算深刻呢?

最后担任审查的老大总算看在同行份儿上给了局长同志一个底–“九十九个实枪核弹的防暴队员,中南海都能让你冲进去了,你自己想想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有这个底,局长才明白自己捅了多大漏子。

后来碰上这位局长同志,老萨实在忍不住,问了一个很敏感的问题:“您那九十九个防暴队员,要是真的冲中南海,能冲进去吗?”

局长大人属于那种很实诚的人,嘿嘿一笑,说:“冲,大概是冲得进去的,能不能出得来,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文革的时候,对武装力量一样看得严。不过,抓“老流氓”的时候,双桥还算是北京远郊的地方呢,所以吴主任还能打打擦边球,过一把打战役的瘾。

抓“老流氓”出动三百民兵面子实在是够大的,要知道,国民党空中高手叶常棣少校被击中跳伞,抓他才出动了五十呢。

在谈“老流氓”这个案子的时候,我曾经问过老孙。说这个案子迟迟不能破获,是不是和当时公检法被砸烂,治安案件的侦破不正常有关?

老孙说这个倒是关系不大,因为当时投入了大量的力量来想抓他的。这种投入不亚于今天部督大案的力度。老孙的看法有一定道理,当时下面是乱成一团,但较高层次还有一批骨干顶着,一旦出事,而且上边想解决,还是有专门的力量来解决问题的。比如,这案子后来交给一处,那就是上边下了决心,集中警力办案的情况,至于抓不着……抓不着这个话怎么说呢?反正你不能说不怪我们太无能,实在是那谁太狡猾什么的吧……

问题是,出动三百名工人民兵固然声势不小,但抓“老流氓”毕竟不是攻山头,李云龙的招儿,似乎有些文不对题啊。

可老孙对吴德主任这一招评价一点儿也不低。所谓蛇有蛇道,狼有狼道,只要用对了迫击炮也能把鬼子飞机打下来。吴主任的招儿破案固然不正规,但和他的身分很符合,人家是游击队出身的,打这种人民战争有经验。

老孙说你可别小看游击队出来的,我们13处8科,专门处理跨国案件的,第一任科长张黎明,原来就是房山游击队的队长阿。

不知道吴主任是不是按照抓鬼子特工队的法儿琢磨的,三百名民兵撒出去,在几个被认为“老流氓”可能作案的村子重点设防。这一设伏还真准,第一天,“老流氓”就撞了网。

说起民兵抓“老流氓”,公安干警的看法是一半佩服一半惋惜。

佩服,在选择设伏地点出色,应该说,对“老流氓”下一步可能在哪儿作案,当时的推测是很准确的。此时的“老流氓”还没有后来那么狡猾,工人民兵设伏的几个点,其中一个,他当晚就去作案了。说他撞网就是这么回事儿。后来警察再设伏,这小子可就没有这么痛快来的了。

惋惜,是民兵毕竟没有受过公安训练,抓捕失败。用现在电子游戏的说法形容,这等于给对方增加经验值呢。干警对案犯,如同猎人对野兽,这属于天敌。问题是如果你老给他送经验值,那野兽久练成精,变成《西游记》里头那种怪物,人会的他都会,人不会的他也会,那猎人可就麻烦了。

那一次,工人民兵奉命设伏,但是中间出了一点问题。因为指挥行动的是军人出身,注重保密观念,所以第一设伏人员不进村,在村外设伏,第二,设伏的村子里,只通知到村干部,一般老百姓并不知道民兵要在他们村儿抓“老流氓”(此后设伏,都通知到每个村民)。

结果,“老流氓”到某村作案,他黄昏进村,民兵还没到位,半夜作案,民兵在村外的野地里,仿佛给他站岗,直到他作案完毕,跑了,受害人惊魂甫定,喊叫起来,民兵们才恍然大悟村子里出事儿了。

不过,到底是准军事部队,发现出事儿了,民兵们马上打开手电筒,点亮火把,在村子四周开始追击搜捕。指挥部也立即调动其他几个村设伏的民兵跑步向该村前进,封锁其四面通道,抓捕“老流氓”。

从他作案完毕逃走到受害人喊叫,也就几分钟的时间,“老流氓”能跑多远呢?民兵们在周围的田野中开始拉网搜索。黑夜中,不断有人发现目标,但尽管调动人员围追堵截,始终没有抓到。外面抓得热火朝天,指挥部里的人员却渐渐皱起了眉,只见代表犯人的小旗一会儿插在村东,一会儿插在村西,一会儿在村南,一会儿在村北,一会儿过了河,一会儿又回到村边,范围不断扩大,甚至有同时在两三处发现目标的。

听到这个叙述,我的感觉是足球场上同时出现了三四个范巴斯滕,个个走位飘忽。

指挥部明显感到已经对抓捕失去了控制,只怕今夜难有收获。

不出所料,一直忙碌到天亮,一无所获。负责行动的指挥员站在村口四面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只见这个小村子四面阡陌纵横,一马平川,连个碾盘之类的藏身之处都没有,就这么个地方,几百名民兵搜了一夜,可说即便一只兔子也给搜出来了,可“老流氓”愣是踪影皆无。

指挥部得出结论,此人或是在民兵尚未合围之前,已经从拉网的缝隙中逃脱,或是在夜间和民兵接触后每次都跑过了围追堵截,最终突围而去。

这小子跑得也太快了。失败之余指挥员深感沮丧。

万般无奈民兵们只好向上报告抓捕失败,恼火的上级这才想到破案毕竟应该是公安部门的事情。

13处被委以重任。民兵撤离两个小时之后,13处组长常占魁带几名侦察员,乘一辆拉嘎69吉普车赶到了案发现场。

从这个情况来看,我推测13处早已经在注视这个案子(按文革前的正常程序,所有凶杀,强奸,爆炸这类大案,都是13处的),并悄悄做了准备。只是上级不发话,自己也不好插手,所以他们才能一得到命令在极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

或许,也有想来一个专业的“闪电战”,给公检法系统争口气的意思。

别说,专业人员就是不一样,到达现场仅仅几分钟,13处就弄明白了昨夜“老流氓”的行踪。

他怎么跑出民兵们的包围的?

答案是–他根本就没跑。

受害人房后有几堆秫秸杆,侦察员们很快在那里发现了案犯曾经隐匿过的痕迹。

“飞毛腿”被捕后供述,那一次,他作案完毕刚离开现场,受害人就叫起来,周围立刻人声鼎沸,自己根本就没法跑。没法跑的情况下,此人回头就撞进了受害人家的秫秸秆堆,在里面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醒来,看看周围已经无人,还方便了一下,才悠悠然赶去上班。

民兵缺乏刑事办案经验,没有搜索现场,只是向外拉网追赶,出现了“灯下黑”的问题。令人扼腕的是,根据对案犯留下的排泄物内部温度进行测定,此人直到侦察员到达之前一个多小时,还藏在秸秆堆中!

只差了一步!

至于民兵在夜间发现和追踪的目标,也基本弄清–指挥部当时下令其他各村民兵赶来支援,不相统属的大量人员集中于同一块搜索地域,夜暗中很容易出现把“友军”当成目标的情况。这种误会引发的人员调动又造成新的误会。人多反而增加混乱,这就是世界各国古代军队的优秀统帅,在组织夜战时都十分谨慎的原因。民兵们整夜都在自己和自己捉迷藏。

对当日情况形成报告后,这个案子正式交给13处进行侦破。


当时13处业务很强,不久就总结出了“老流氓”的作案特点--

从发案情况来看,“老流氓”作案的区域主要集中于当地农村地区。当地农村的住宅大多为单独院落,彼此之间略有距离,案犯作案时有较大的空间。侦察员们还发现,当地住宅的一种建筑特点,给案犯提供了方便。当地习俗,房屋的窗户上半部糊纸,下半部为玻璃,没有挂窗帘和锁门的习惯。因此,案犯很容易踩点和观察目标的活动,确认其家中有无男子。

当地虽然是农村,但男性青壮年大多在京郊工厂,如朝阳焦化厂等地上班,很多人需要上夜班,家中只有妇孺。案犯袭击的,主要是带孩子的单身少妇。当地人一般都住东屋,案犯从西边无人居住的房间拨开窗户进去,到灶间脱衣服,只用黑纱蒙面,进入女性住屋实施犯罪。作案时通常先把刀放在孩子脖子上,说“我是老流氓,让我玩会儿,不然我杀了你孩子。”

此人作案颇为疯狂,有受害人一连被他侵犯三四次的情况(据说当时有位参与侦破的痕迹专家称其有“返祖现象”)。作案结束后,他退到堂屋,穿好衣物后逃离。

有时,也袭击单身女性,或多名女知青宿舍等,兼盗窃财物。

然而,警察们也发现这个案子颇有令人挠头之处,那就是案犯作案的时间间隔毫无规律可言。有的时候,警方集中警力进行侦破的时候,他顶风作案,有的时候,却又长久沉寂。这和有的惯犯一段时间不作案就会难以忍受而去犯罪,或者一次犯罪后满足而较长时间不去犯罪的情况完全不同。

这孙子作案怎么一点规律也没有啊?侦破经验丰富的13处老手们,对此也感到茫然。

这个古怪的规律直到案犯被抓捕归案,才算弄清。

原来,此人作案的前提竟然是--和老婆吵架。

所谓的“老流氓”和妻子在性生活方面不太和谐,但并不是每个有这种问题的男人都会弄到要出门作案的地步。关键是每次他和妻子吵架之后,就会变得十分冲动。而他冲动的方式并不是满院子举着菜刀乱转,而是出去作案。

于是,就会发生他下午和老婆吵架,晚上去作案,半夜回家老婆气怒未消,又吵起来,结果他又出去作案一次这样的事情。

知道他作案的诱因居然是这个,警察们估计要上吊的心都有。对苦苦搜寻其作案规律的警察来说,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小子在挑衅专政机关。

其实,他倒还真没这个意思,只是夫妻打架这种事儿,哪有规律可言!

事实上,办案中警方确曾把他列入犯罪嫌疑人之中,有便衣警察在他住宅附近监视过,曾亲眼目睹他们两口子打架。但是谁会想到两口子为了袜子没洗干净这样的事儿吵架,会引发一起强奸案呢?!

说起来,既然已经把他列入嫌疑人了,怎么还没能把他抓起来呢?实际上警方曾经非常靠近案犯了,但从逻辑上的不合理之处,又使警方一直没有走出最后一步。这和他给警方产生的误导有关。

首先要说明一点,在警方进行侦破过程中,被列入嫌疑名单的人远不止他一人。警方在工作中不断排除,不断寻找新的嫌疑人,总的方向是试图逐步缩小嫌疑对象范围。

这个过程中,他就被放到外围了。

当时“老流氓”作案,有一个特点是经常顺手盗窃。但是,当时的农民颇为贫困,在今天的贼看来,并没有什么贵重得值得一偷的东西。“老流氓”盗窃属于不管不顾,有什么偷什么的类型,有一次竟然作案后把人家一口袋七十斤大米偷走了。

因为已经确定案犯每次作案都是步行,不使用交通工具。所以,扛着七十斤大米能走多远,警方分析了一下,画了个三公里的圈,认为这个圈里面的嫌疑人显然作案可能更大。

不幸的是这个案犯的家,是在案发现场十几里外,也就是说距离超过五公里--谁会背着七十斤大米走五公里呢?那还不得累死?开句玩笑说,扛七十斤大米走五公里,费这个劲还不够车票钱呢。

偏偏此人就是这么干的!

一是体力,一是思维,此人都很是与众不同。

这样,虽然没把他从嫌疑名单上排除,可是也没有把疑点向他身上聚焦(还有一个原因,后面也会讲到)。

“老流氓”的思维与众不同,这一点让警方万分头痛。

比如,13处接手案件之后,曾提醒当地居民做好自我防范。但是,几个月下来此人却一直没有作案(这段时间他家庭和睦,没有吵架)。老百姓毕竟不是军队,还要过日子生活,略一放松,他又来了……

再比如,他到某村作案,警察随即赶到,调查案情,查看线索,分析下一次他可能到哪里。

不料警察刚走没两天,他又来到了上次作案的这个村子,袭击的还是同一个受害人。

警察们再来,这次分析,感觉这小子胆子太大了,竟然敢于回头,所以,必须对以前受害的人员加强保护。

的确,强奸案敢吃回头草的太少了。可是,他竟然敢!

结果,警察们还在忙着查找所有以前受害人地址的时候,又有报案的来了--还是同一个受害者,他第三回又去了……

这件事把警察们气得暴跳如雷--我们刚走啊,他还敢去第三回?!

这也让警察们对受害者感到极大的歉意,真有一种老百姓养你是干什么吃的的慨叹。

难怪警察们认为他是在挑衅专政机关。

就在这时候,发生了一起特别的案件--某村一个妇女主任遭到“老流氓”的袭击,但是在他进门的一瞬间,这个女的发觉惊起,并果断把门推上顶死,结果“老流氓”作案未成。

这也是警方记载中他第一次作案未遂。

警方当即上门调查。这个妇女主任的家所住的地方与其它邻居间隔较远,丈夫上夜班,罪犯从房屋一侧拨窗而入,在堂屋乡下常用的大灶旁脱了衣服,而后试图进入卧室作案。一切都和“老流氓”作案的手段符合。被挡在门外之后,他试图从窗户进入,再次被挡住,于是站在窗外,用言语调戏,并声称这次不成,自己还要再来。

尽管是当妇女主任的,但受害人也被吓到几乎精神崩溃。

调查完之后,警察们开了一个会。会上有人提出一个看法,认为“老流氓”说还要来,并不是说说而已,他很可能真的会再来。

考虑到案犯猖狂的作案习惯,这个看法受到了常占魁组长的支持。于是,警察们决定,就在这个妇女主任家里设下埋伏,守株待兔。

《水浒传》有一节小霸王大闹桃花庄,山大王周通要强娶桃花庄老庄主的女儿,花和尚鲁智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结果,喜滋滋入洞房的周通被藏在里面的鲁智深痛打一顿,几乎丧命。

这次,公安干警们准备当一次鲁智深。

问题是,那个妇女主任已经被吓到几乎崩溃,无论如何不肯在这里再呆下去,一个劲儿要回娘家,更不要说配合破案了。

但是,从以前的作案规律看,案犯作案前,对目标周围的情况都要进行仔细的观察,直到确认安全才出手。假如没有目标,设伏根本就没有意义。

常占魁有的是办法,他让一名相貌清秀的侦察员冒充这个妇女主任。这个侦察员穿上和那个妇女主任相同的服装,预先藏在村外的树林里。妇女主任假作出村抱柴禾,回来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掉包。这名侦察员甚是机警,装得天衣无缝。事后审问”老流氓“时,他表示当天几次窥视,都没有看出破绽。

深夜,这个村庄都已经进入睡梦之中,妇女主任家也熄了灯,看来一切如常。实际上,那名侦察员就提着枪等候在屋中,而常占魁等人,也在村子的各个角落埋伏了下来。

就在午夜刚过的时候,老侦察员常占魁凭借一双夜眼忽然发现,村外一个土坡的后面,慢慢地冒出一个人来,借着地形地物开始向村边移动……

警方第一次和“老流氓”发生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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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长期从事侦破工作的经验,常组长一眼就判定–此人有重大嫌疑。

这是因为,在警察眼里,犯罪分子和普通人的行为举止之不同,就像我们分辨男的跟女的一样明显简单(当然现在有时候也不那么好说)。当年,北京反扒老手王大队到刚建市的深圳介绍经验,为了说明问题老王来了个实战表演。深圳警方跟随老王到车站抓贼,过程和从水桶里捞鱼一样,有当地警察惊呼就跟那贼是他养的似的–当时那里养二奶成风,故此警察有此感叹。

老王一句话道破天机--车来了,别人都看车,就他看人,他不是贼,谁是贼啊?

这就是所谓“挂相”。

从黑影隐秘的行动来看,此人符合警察对罪犯行为模式的推测。

那么……是上去抓呢?还是等他进屋作案抓现行呢?

这个不用警察来回答,估计谁都能答得出来–且不说他这个位置还离警方太远,作套就是让他钻的,鲁智深可没有跑到村外把周通揪进来的道理。

那时候通讯条件不比现在,但早已经按照预定计划进入阵位的警察都已经做好了出击准备。

那个黑影且藏且进,离村子越来越近,在村外的一座谷草垛后面停了下来,显然是在进行最后一次观察。

观察的结果,看来让他十分满意,这个黑影跃出谷草垛,开始直奔妇女主任家而来。

只要在有一两分钟,就可以收网了!但是,就在此时,一个意外的情况发生了–

那个黑影突然停步,愣愣地看了妇女主任家一会儿,好像在琢磨什么。

常占魁的心往下一沉,他的直觉告诉他,一定有什么事情不对了。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那个黑影忽然掉头,飞奔而去。

常占魁立即发出行动信号,警察们打开手电,一边呼喝一边开始追击。

“肯定抓不到了。”参加过此案侦破的警员回忆,“距离太远,那小子跑得跟一道轻烟似的,而且周围还有雾。”

果然,追踪一个小时,那个黑影还是悄然地消失在了周围的田野中。

气急败坏的常占魁回头下令严查,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是什么惊动了那小子。

检查的结果,竟然是那位冒充妇女主任的侦察员暴露了目标。

这位侦察员擒拿技术好,扮相好,装什么像什么,曾经在多起案件的侦破中发挥重大作用,在队里可算一宝,这次埋伏也一直中规中矩。但是,他有个要命的毛病使整个埋伏功亏一篑–

这个相貌清秀的侦查员在烟瘾问题上却极为“爷们”。所以,在屋内蹲守到半夜,实在扛不住烟瘾的侦察员终于抱着侥幸心理抽出一根烟,悄悄地吸了两口。而那个案犯,恰好在此时摸了过来。

发现有人在屋里抽烟,这个案犯当时就觉得不对。那年头当地女的吸烟极少,妇女主任平时也不抽烟–那,这屋里怎么出来烟头的火光了?

不对,是警察!

想到这一点,他掉头就跑,仗着熟悉地形,竟然真的被他在千钧一发之际逃了出去。

因为吸烟暴露目标的侦察员因“严重违纪”受到处分。

受到处分其实还是幸运的,因为案子的发展很快就让警方产生了一个印象–我们内部有鬼!

这是因为,除了这次设伏,此人再没有钻过警方的圈套。一次可以是巧合,但一次又一次,刑侦专家算定他会去的作案地点,他从来不去,可是也曾发生过周围几个村子都作了埋伏,他偏偏去唯一那个没埋伏的村子作案这等事情。警察在甲村设伏,他偏不去甲村,却在甲村旁边的乙村作案,而警方刚刚撤出甲村,第二天他就去作案这种事,也曾发生。警方的部署他似乎总是能未卜先知。

1974年,在公安部门越来越加大破案力度的同时,“老流氓”的作案竟然达到了高峰!

我国公安系统没有迷信狐仙鬼怪的习惯,唯一的解释就是出了内鬼。

这下子,无论是公安人员相互之间,还是和当地协助破案的地方工作人员之间,都产生了若有若无的隔阂和警惕。也曾有内部人员被不点名地监视过。都是老手,时间稍长,这种监视很难逃过对方的眼睛。

一句话,影响团结。

一边侦破,一边自己也成了嫌疑犯,这滋味可太不好受了。

这件事,直到案犯被抓,联系他的职业警方才恍然大悟。

无奈之下,警方采取了最“笨”但是也最考验双方耐心的做法--蹲守。

1996年,冯巩有部电影叫做《埋伏》,说的就是蹲守的事情。

为了抓捕“老流氓”,公安干警在十八里店周围布设数十个不断变换的蹲守点,以大海捞针的方式,继续艰难的侦破。

实际上,采取蹲守行动的时候,有一种说法是负责侦破此案的警方人员,在侦查“内鬼”的时候有了一个奇怪的想法–“人民群众”在随时给嫌疑犯通风报信!

的确,只要设伏,总要通知村里的人,只要村里的人知道,“老流氓”就会知道!

但每次协作的地方工作人员并不相同,总不能整个朝阳,通县的地方干部都和“老流氓”是一伙的吧?!何况,有几次警方还有意撇开地方工作人员,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结果依然如是,难道说,整个朝阳,通县的老百姓都和“老流氓”是一伙的?

也许“老流氓”是地头蛇一类的人物?但地头蛇怎么可能方圆十几里哪个村的情况他都能随时得到通报呢?

尽管无法理解,但侦查人员毕竟发现,如果仅限于警方内部的信息,案犯似乎还不能掌握。

所以,这种大范围但主要依靠警方人员内部掌握的蹲守,也许可以打案犯一个冷不防。

“笨办法”确实生效了。

就在蹲守行动开始不久,侦查员肖毓敏在近距离和“老流氓”狭路相逢。

那也是一个深夜,蹲守的肖毓敏在田间发现一个背着大包,匆匆而过的人影,当即喝问盘查,对方扔下包就跑。

双方距离不到十米,肖毓敏是装甲兵子弟出身,胆大勇猛,试图将其生擒,一边喝令其站住,一边紧紧追赶。

但赶了一阵,双方却是越来越远–这里是一片收割过的稻子地,田埂,稻茬,障碍物极多,百米能进11秒的肖毓敏硬是跑不起来。

而对方却如一个鬼魂一样健步如飞!

眼看追不上,拔枪要打的肖毓敏一脚踩进了一个田鼠洞,足踝当即脱臼,剧痛使他的射击失去了准头,目标再次消失在黑夜里。

经查,被遗弃的背包中,正是一名被害者家中失窃的物品。

以后,警察和目标先后遭遇过三四次,每次都被他逃之夭夭。消息传出,老百姓给“老流氓“又起了一个外号,叫作”飞毛腿“。

我问老孙–“咱们的侦察员不是经常追捕案犯吗?怎么会就是追不上他呢?”

老孙说:“这个,和十八里店乡当时的环境是有关系的。”

老孙是1973年从公安学校毕业,1974年参加“十八里店飞毛腿”一案侦查行动的。曾亲身参加妇女主任家设伏,他还记得地点是在通县。其他具体情况就不好讲了,虽然已经过去这么多年,可人都在世,得保护当事人的隐私。这一点,警方在此案上是做得不错的,直到今天,大多数“飞毛腿”作案的对象情况,只保留在北京市公安局的档案室里,外界无人知道。


老孙回忆当时的双桥地区与今天大不相同。当时只有一条到通县的312路公共汽车线路经过此地,周围甚是荒凉。但荒凉也有荒凉的好处,那就是老百姓的宅基地普遍比较大,虽然穷,倒住得宽敞–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这种分散的居住环境也给“飞毛腿”提供了作案的便利条件。因为当地稻田很多,湿度大,逢到春秋时节,夜间和清晨经常起雾。老孙第一次到现场,是在1974年4月份,一辆拉嘎69车开双桥居然开不到,因为周围都是雾,司机根本看不到前面的路。当地水田旱田间杂,稻田田埂密布,隔不远就有麦秸垛或者柴禾堆,不时有灌渠散布其间。当时还不多使用农药,分割田亩的土埂上长着桑树灌木,老孙他们潜伏蹲守的时候,经常可以看见泥鳅螃蟹水蛇田鼠,这中间就不少让侦察员们恨之入骨的打洞高手。

看看今天朝阳的房价,这地方您还能找着田鼠螃蟹?

在这样的环境中追捕案犯,障碍太多,很容易追丢。更要命的是,这个“飞毛腿”奔跑中从不走正路,都是从田间小路斜插而过。你走大道追他呢,事倍功半,你跟着他跑呢,夜间看不清脚下,三步一个跟头,两步一个跟头,再抬头他就不见了。好容易看见个影儿,扑上去一看,原来是堆柴禾–这荒山野岭的,不是柴禾还能是柱子吗?侦察员们回忆这人奔跑的速度也并不是象传说的那样快,关键是他非常熟悉当地地形。一般水田农民都留有自己走的小道,旁人无从知道,这个“飞毛腿”却了如指掌!

这篇文章写到中间,有朋友说,这警察缺心眼啊,13处的本领不过尔尔。人追不上,不会放狗吗?用警犬追,看他小子往哪儿跑。

的确,追捕罪犯的时候,使用警犬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办法。当年横行南北的二王,最后逃到广宗山上,当地警方在拉网追捕中就出动了警犬,使两人无路可逃。

要是警察连这个都想不到,那确实有向中国足球队看齐的危险。

想想忽然一哆嗦,还好足球就是一个娱乐项目,如果我国警察都向中国足球队的水平看齐……

亡党亡国的危险啊!

业余的朋友都知道“关门,放狗”,警察怎么会不知道?但是,正是在使用警犬追击的时候,发生了一连串本案中最诡异的事情。这个案子十年难破,自有其难破的道理。

事后回忆起来,老孙颇为懊丧,说当时发生的事情虽然无法理解,却给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如果能够注意到这条线索,此案顷日可破。可惜,当时没人想到这一点,所以没能顺着这条线追下去。

侦破“飞毛腿”案动用警犬,在当时北京的刑事侦破中也算个新鲜的事情。

怎么能算新鲜事情呢?我国警犬事业开始很早,甚至国民党统治时期,广州就已经开始使用缉毒犬了。中苏合作时期,在长春还有警犬学校,用个警犬怎么会是新鲜事儿呢?

这不是碰上文革了吗?文革的时候很多事情都不正常,特别是有些逻辑无法理解,这驯养警犬不知道怎么的就被跟资产阶级警察制度挂上了钩。在砸烂公检法的时期,中国的警犬事业出现了大规模的倒退。萨虽然不了解其中全部的情况,但大家可以轻易在网上找到有关资料,在文革期间,中国公安机关的警犬队几乎全被解散,废除,驯犬员转行,警犬学校关闭。很多警犬被打掉吃掉,仅有部分幸运儿被转入军队系统加入军犬行列。

这人的路线斗争,关狗什么事儿呢?老萨看着这些材料,至今琢磨不明白。

不过,警犬被废除造成的问题很快就暴露出来,许多案子明明该狗干的事儿,非得改人来干,那结果如何可想而知。最后大家发现还得用狗。

警犬事业的恢复,是从七十年代初期开始的。但是,废除一个东西容易,想恢复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不是把人和狗拉回来那么简单–当初反对废除警犬被什么了的,算人家对了还是错了?没打倒的人关系已经到了新的部门,干得好的人家不放,干得不好的人家要整你更不放;狗则是流落各地,既无训练又无保养,老化加上管理混乱,好好的警犬拉回来一看没事儿就去抓耗子,这还如何能用?

更不要提运动给人与人之间,组织之间造成的层层创伤,派性斗争,几十年之后也未必完全能够清除干净。

这个稀泥可不是好和的。

不过中国人到底是中国人,在这种情况下,到1972,73年,中国警犬事业居然又慢慢地恢复了一点元气。至少,在首都使用警犬参加破案,已经成为了可能的事情。

几次抓捕“飞毛腿”不成,13处发出请求,要求抽调警犬助战。

正想找机会露一手,重振“狗”名的警犬队当然大力协助。

人家警犬队的领导很傲气,说什么飞毛腿,只要他作案啊,我们的狗就能把他找着,只要能碰上他啊,我们的狗就能把他追上。

警员们皆以为然,而且颇有人不如狗的惭愧。

警犬队参战之后,很快出现战机,就在肖毓敏受伤后不久,“飞毛腿”再次与警方的蹲守人员遭遇,而这支队伍恰好带着两条警犬!

双方在接近中“飞毛腿”发现警方人员,故伎重演,向田野中奔逃。喝止无效,驯犬员随即放警犬追捕。

只见一团黑影在前,两团灰影在后,伴随着声声狗吠消失在浓雾之中

驯犬员自信地说道:“等着吧,一条就够要他命,两条都上,准能抓回来!”

警员们也很有信心地跟着追了过去。

就在这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警犬投入追击,警方人员抱了很大希望。但是,就在警方人员跟着警犬追上去的时候,两头警犬却耷拉着耳朵跑了回来。

没追上?!警察们面面相觑。

驯犬员愣了半晌,忽然冒出一句--他娘的,不会是他把狗都给跑赢了吧?!

这句话不胫而走,后来一提就是“那小子是把狗都跑赢了的飞毛腿”。

人把狗都跑赢了的事不是没有。上个月在北京见到一位也喜欢写东西的警方老大,说他有一个小弟来找他帮着抓一个盗窃犯。他有点儿奇怪,说这么个简单的盗窃案子,怎么会劳动到我老人家头上?那位老弟兄说请你帮着抓人不是因为案子大,是因为这人太有意思了,我就是想跟他聊聊。

三条腿的驴不好找,两条腿的人还能有多大区别。你干嘛非得见一个偷东西的呢?他让你丢面子了?要收拾他?

哥啊,我才不想收拾他呢。抓住这小子,我直接就送他去奥运会啦。

怎么回事儿?

原来,这小子作案的时候被警方发现,一直追进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里。里边地形复杂,南方警察喜欢斗智不喜欢斗力,一挥手警犬就追上去了。

警察们一人点了根烟,站树荫底下聊天,满有把握地等着听有人喊救命求饶。

正在施工的光板楼既没有窗户也没有门,警察们只见一人一狗在不同的楼层忽隐忽现,如同穿花蝴蝶。

这小子还挺能跑的。驯犬员啧啧赞叹着掐了秒表,意思是想看这小子到底能撑多久。

结果,折腾了一阵,楼里忽然沉寂下来。感到奇怪的警察们过去一看,只见–

那狗趴在水泥板上喘,累得吐了一地,嫌疑犯却踪影皆无。

楼下地面上有一个预留的下水通道,那小子早就顺着这条通道跑了!

能把狗都跑吐了,难怪警察想看看这位是何方神圣。

不过,这位老大说,那小子能把狗跑吐了,也是有客观条件的。当时的现场是一正在施工的居民楼,此人一会儿上楼梯,一会儿下楼梯,带着狗跟他运动。狗很执着,死盯不放,紧追不舍。问题狗的祖宗是狼不是猴儿,它完全不能适应这种忽上忽下的运动,最后,就出了这样的结果。

看来,南方的贼,也是斗智不斗力的。


问题十八里店周围可没有工地,一马平川的。地形虽然复杂了些,到底还是平的。好的警犬时速可以超过六十公里,这小子要能在这儿把狗跑赢,确实有去奥运会的实力。

随后,运用警犬跟踪追击的做法,也遭到严重挫折–明明大伙儿眼看着老流氓往东跑的,让狗闻了残留物跟踪追击,那狗愣往西边去!

这下子,驯犬员的脸上挂不住了,吭哧了半天,冒出一句–“犬种退化”。

后来想想这实在是个给挤兑没辙了的托词,狗要退化到跑不过人,闻味儿南辕北辙,那别说当警犬了,看门的活儿都没戏,也就剩下炖狗肉一个用处了。

警犬队的领导也很恼火,听了汇报一咬牙,说好一个飞毛腿啊,老子不过了,来人,把“黑背”给他们带去!

黑背,是德国阿尔萨斯狼犬的绰号,这种狗易于训练,服从命令,忠诚勇敢,最出色的是步惧枪声,被称作当时世界最好的警犬品种。重新组建之后,我国警犬部队一直存在改良犬种的必要。虽说当时讲究不能崇洋媚外,但警犬这一块儿,德国黑背的大名还是让北京警方垂涎三尺。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虽然德国分成东德和西德两个国家,而且彼此针锋相对,但都和中国有着不错的关系。

于是,北京警方特别调出有限的外汇,从西德进口了一对纯种的黑背,成了警犬队的掌上明珠,那意思是要留种的。

现在,为了这个案子,队长连留种的事儿都不管了,直接让黑背出击!

他也是琢磨过,所谓“犬种退化”只能唬唬外行,闹不好这“飞毛腿”是个杀狗的,贩狗的,训狗的或者炖狗肉的,一般的狗见了他害怕。

作为优秀犬种,黑背没这个问题(藏獒也没这个问题)。观看过黑背的训练,队长赞叹道:老张,我看你就是让它咬咱们局长它都不会犹豫。

负责黑背的饲养员姓张,业务很熟,但人特别勤勉老实,在队里队外极有人缘。这老张对两条黑背之好,人家说跟对他儿子似的。

现在,还没留种呢就让上阵,老张舍不得,思前想后,把母狗妞妞留下,带上了公狗大黑。

带上大黑开始蹲守以后不久,公安人员又接到一起报案,老张带着大黑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嗅过案犯留下的残留物以后,老张一声令下,大黑如同箭一般就冲了出去。

看到大黑的速度远胜前面来的那两条狗,有的公安人员甚至鼓起掌来。

只有老张有点儿踌躇。

因为他觉得今天大黑的反应有点儿不对--一闻“飞毛腿”的味道,大黑脖子下面的毛整个都炸起来了,那是黑背极惊恐的时候才会发生的事情。但是,黑背到底是一种非常有服从性的狗,无论怎样惊恐,主人一声令下,依然照样出击。

到底对方是何等凶残的罪犯啊,能把我的大黑吓成这样?老张心里嘀咕,但还没法跟人说--就他一个警犬队的,说了,别人也不懂啊。

后来,老张看录像,看到藏獒斗老虎的时候,恍然大悟--大黑的反应,就跟藏獒觉察到了老虎的时候一样啊,这案犯对大黑来说是老虎一样的存在!

但大黑不愧是一条好警犬,即便对着老虎一样的对手,依然勇猛出击。

警察们跟着大黑追击,追了很久以后,疲惫的大黑从雾中重新出现,毫发无伤,嘴里还叼着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

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手套。后来经过痕迹比对,这正是“飞毛腿”作案撬窗时戴的手套。

大黑和罪犯已经交过手了!

激动的警员们围着手套大叫有进展。老张示意大黑再追。

不可思议的事情再次发生。

世界最优秀警犬中的佼佼者大黑,死活不肯再追。

气极了的老张甚至破天荒地对大黑动了拳脚,但那狗就是打死也不肯追。

老张还要打,让当时在现场的老孙拉住了。

老孙回忆中说,我从来没想到狗也会哭,这回我可见着了,那样子太可怜,太惨了。那狗被打得流眼泪,也不肯去追,它肯定是有理由。可惜的是狗不会开口……

是啊,否则它能告诉大家多少我们不知道的事儿啊。

看明白大黑的表情,老张叹口气,过去把狗抱住了。

就在一个要打,一个在拦的时候,另一组侦察员从附近一个蹲守点赶来增援。听到这个情况,一个性子暴烈的技术员眼看到手的鸭子飞跑,控制不住情绪,照着老张就打了一拳,骂道:你人怂狗也怂!

老张擦了把眼睛,没还手。

会不会是杀狗的人做的案子?事后,警方对周围凡是跟狗有关职业的人员,过了一遍筛子,别管是杀狗的,还是养狗的,还是狗肉厨子,但无一与本案有关。

这个判断,其实只和事实差了一点点。

这时候,后续的侦察员,指挥部的人也都赶到了。追击无望,一方面赶紧把手套送检,希望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另一方面现场总结一下,看下一步怎么追。

侦察员向指挥部的人汇报今天的案情。

听到出事村庄的名字,那个刚才打人的技术员忽然忍不住问了一句--是那个村谁家出事儿了?

村北,有个知青点,五个女知青,全都……

刚说到这儿,那个技术员一屁股就坐地下了,双手抱头,怎么拉也拉不起来。

半天,他才很艰难地吐出一句来--“我妹妹,就在那个知青点。”

警犬追踪失败后,北京市公安局以侦破重大案件著称的大将张良基挂帅,加强对“十八里店飞毛腿”一案的侦查力度。这一阶段,此案每天动用警力平均在40-50人,主要放在蹲守上。

张良基,后来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破案端的是一把好手,建国门枪击案是他指挥堵截的,鹿宪洲,白宝山,都栽在这个挺壮实的公安局局长手里。

“良基可不是那种动辄打打杀杀的人。”听了我上面说的印象,老孙纠正,“他办案子细心,脑子也活,后来找马神仙就是他的主意。这案子办到中间,他还想过动用直升飞机,用探照灯从上面照的做法。”

当时中国没有正经的警用直升飞机,哈尔滨生产,成建制装备部队的直五式直升机外号“空中拖拉机”。它要在低空巡逻,别说色狼了,真狼也给吓跑了。所以这一招后来没有真的用上。

如果说干警们破案不用心,那是昧良心的话。即便不说职责所在,一线干警之间的友情,和部队中的战友十分相似,经常在一起出生入死,会让人产生一种患难与共的特殊感情。抓来抓去,抓到自己战友的妹妹都成了受害者,抓不到“飞毛腿”,每次回来从队长到侦察员,看见技术员都抬不起头来。

可是,案犯飘忽不定的行踪,依然让大家无可奈何。

老孙说,我当时就想,要抓着这小子,拼着犯纪律,我也得先上去给他俩大嘴巴。

唯一的作用是几次和侦察员狭路相逢,好像案犯多少也被吓得收敛了一点,作案密度有所下降,甚至有,有一度基本没有出案子。

干警们分析,说闹不好有两种可能。一个可能是此人因为别的案子,给抓起来了,还有一种可能,是年龄渐长,不再作案。

如果真是第二种情况,那对社会治安固然是件好事,对破案却不见得是好事。警察们最怕的,就是案犯不作案,只要你作案,我们总有办法对付你。

案犯作案密度下降,但蹲守还得继续。


老孙讲过当时蹲守的工作是怎样做的。

“第一天到队里,布置任务就是蹲守。来了,什么也不说,发件大衣,去双桥,夜里,撂着的稻子堆,布置好了,蹲守。”

“白天是看卷宗,排查,四十多大本,能看死人”

“也有巡逻,我和杨保国他们,四个人一组,每天双桥牛奶场,步行去通县,每人一支枪,村外转。”

“当时三环路很窄,只有两条车线,晚上十点去,早上撤哨……”

无论寒暑,这样的日子老孙过了三年半。

老孙提到他们当时除了带着雨衣,皮大衣,手枪,电警棍,报话机,铐子这类常规器材以外,冬天夏天还配有特别的东西,可以保证侦察员夜间不困,能够保证蹲守质量。

这“特别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呢?萨有点儿好奇,脑子里想着不定是什么特殊的东西呢。陈娟在《昙花梦》里提到过,国民党时代警察为了不困用过所谓百宝提神丹,含鸦片量达百分之八十,用开水吞进服下去,一粒可以提神六小时。难道我们也……

老孙说出来的答案让我大跌眼镜。

老孙说,就是一截干辣椒。

冬天蹲守不许喝酒,带一截干辣椒,困的时候一舔,当时就不困了。

真是土八路有土办法。

当时抽调侦破这个案子的,都是各个部门的精兵强将。老孙进这个案子,也是因为他一天就侦破了“何须五谋杀案”。

这案子出在怀柔,挺偏的一个村子,死了一个治保主任。老孙这是第一次出枪击案的现场,感受很深。

他回忆当时的现场,依然十分清晰–“治保主任家就一口人,老鳏夫。冲北开的院门,治保主任倒在门里离门五米的地方,头冲西北,脚冲西南。第一枪打手,肯定是治保主任用手去堵枪口了,手的骨头都打在墙上;第二枪心脏,第三枪右胸。”

为什么记忆清晰呢?他说因为那老头死后双目圆睁,满脸的不甘,那人死得有怨气。

现场没发现什么,都觉得这案子不太好破,下一步得排查周围所有有枪的……

那这案子怎么一天就破了呢?

老孙说,别提了,吓出来的。你们现在管这叫八卦,结果八卦把嫌疑犯吓自首了。

当天夜里,村民兵队长何须五跑到公安人员这里来,说要投案自首。这案子是他干的,属于报复杀人。

看着送上门来的好运气,警察们不动声色,审问起来步步为营,何须五更是竹筒倒豆子,一个小时,案子就确定了。

能三枪杀人的主儿,让什么给吓自首了呢?

让闪光灯给吓的。

原来,办案民警为了照现场使用了老式的镁光灯拍照,那种在民国时期电影中经常轰然出现的玩意儿使用起来声色俱全,蔚为壮观,给人印象十分深刻。

何须五作案胆虚,没敢靠得太近(毕竟是村干部,还得来的),冷不丁里面扑的一声一道闪光,他没见过这玩意儿,不由得疑神疑鬼。

警察检查现场以后,村民们七嘴八舌在大树底下议论。有个老头子以前在城里干过说书的,大概这么多年老实慎言的憋坏了,有这个机会正好炫耀自己的见识。老头子说起破案来口沫横飞,出神入化,越说,何须五觉得心里越沉重,觉得自己那两下子断难瞒过京师来的捕头。

说到那镁光灯,老爷子说你们没见过吧?那可是不得了的东西。这人被杀的时候啊,眼睛里头最后会留下来杀人者的影子,跟照片似的。可是呢,这影子一般人看不见,是刻在眼底(看来老头子还懂些医学)的。人家公安局得有办法,用这灯一照阿,里面的人影就纤毫毕现,比照片还清楚。

那,何须五忍不住问了一句–警察为什么还不抓人呢?

老爷子斜楞他一眼,说这就是警察的规矩。八门金锁阵还得留个生门的,那犯案的也是条生命,得给他个出头的机会。人家知道是谁干的,可是今天晚上不抓,古时候那得拜狱神,现在得向毛主席汇报,毛主席说让抓,那才能抓呢。你看那警察干吗不走(老孙说了,我们倒想走,可还没做调查呢,怎么走?),闹不好这杀人的就是咱们村的--“你看琢,三信鸡叫就耍人……”

一席话古今中外,道理严谨,村民们连连点头。

唯独何须五回去越琢磨越不对,熬到快天亮,鸡叫头遍的时候,终于撑不住了,只好到警察那里投案自首。

“这案子破的纯粹就是运气。”老孙说了。“现在都看电视,没有这么天真的罪犯了。”

不管运气不运气,破案就是硬道理,于是老孙也就因此进了“十八里店飞毛腿”这个案子。

虽说破何须五案是运气,老孙蹲守的时候可不靠运气。

巡逻也就罢了,蹲守的时候,老孙总是选一个几条田埂汇合的地方,找个稻草堆或者秫秸秆捆子钻进去躲着--周围几块水田,多冷的天,他都会先下去摸摸,大致弄明白道路。而且,他这一组四个人,老是布成一个菱形,把大道放在菱形的中央。

那年头夜里行人少,除了有数因为工作往返的人,多一个就是嫌疑人!

功夫不负苦心人,别看老孙这作的象是笨办法,终于有了成效。

一个初秋的深夜,老孙刚舔了口辣椒,忽然隐约听到大路上有动静。老孙循着声音悄悄从稻草堆中拨开一线空隙,眯缝起眼睛往外看。--这正是“飞毛腿”经常出来作案的时间。

巧得很,他一张望,正看见一个影子沿大道而来,虽然是雾中看不大真切,但可以肯定不是自己人。

近了,影绰绰能看出是个男的,腿脚灵便,但步态鬼祟,尽量把自己缩成一团,似乎不想被别人发现。

依靠多年公安工作的底子,此人一看就不正常,肯定是“有事”的人。

眼看对方接近到离自己不到十米,老孙猛地一挑面前的稻草,大喝道:“站住!警察!什么人?”

只见对方全身一震,根本不答话,掉头趟着稻田就跑。

老孙跟上去就追。

虽然预先摸过道路,老孙还是被他甩了下来。

“站住!再不站住开枪了!”老孙哗啦一声拉开保险,对着天空开了一枪。

站住了?没有,跑得更快了,这小子在稻田里居然跑得飞快。

不过,一看他跑的方向,老孙就乐了–这小子正对着赵保国的方向去了,而且雾中已经可以看到赵保国的影子从对面出现!

赵保国可是擒拿科目的一把好手。

与此同时,另外两个侦察员也从两边的田埂出现了,正把这个黑影围在中间,形成包围之势,两人都提着枪,大家的心思很明白,第一看赵保国能不能活捉他,第二捉不住就朝他腿上打,第三,要跑得太快,那就只能往死里楔了--打死也不能让他再祸害人。

老孙边跑边尽量拉了一个斜线,心说,从这个角度开枪,就穿了这小子,也打不着赵保国了吧?


奔逃中的影子也发现赵保国迎面而来,被迫减速,试图从侧面逃出包围圈。因为距离已经很近,老孙说自己当时还真有点儿分心–警察有四个,嫌疑犯就一个,开枪,怕打着自己人;要不,干脆把枪收起来自己也上去抓算了?

看老孙巨灵神一样的形象,觉得直接上去抓可能更合他的心思。忽然觉得应该对研制警械的部门提个建议–这年头都讲究个性化,警械是不是也应该针对警察的不同情况配备呢(这不是老萨的发明,007里头那个Q先生,不就是这么干的)?比如老尹,应该带上古代侠客用的百宝囊,什么带钩的带刺的带刃的铁莲子金钱镖一应俱全,好对付那些各有特点的逃犯;老孙呢,你给他根狼牙棒或者开山大斧带着,绝对比让他拿把手枪威慑力强啊。

警察在执行任务中误伤自己人的情况并不是没有。比如,有一次担任抓捕的侦察员进入嫌疑人的住宅开始动手,意外的是嫌疑人正招集一批小兄弟“开会”,抓捕对象数量超过预期。发现情况不对,嫌疑人持械反抗并拼命外逃。掩护的警察在门外忽然听到里面枪声大作,有侦察员喊“跑了,跑了”,立即将枪口对准嫌疑犯可能出逃的门窗。

说时迟那时快,有人破门而出,门外的警察当即开枪射击。结果,因为视野不良,误中在对射中退出门外寻求掩护的自己人。

这事儿,就不发挥了,因为是我一个朋友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至今谈起来黯然神伤。

但是,赵保国的手艺轮不到老孙为这事儿费心,三步并作两步贴上去,一个手刀切在那影子的颈动脉上了。对手顿时瘫软在地。

按住一看,三十来岁(推测嫌疑犯是25-45岁),身材不高但是肌肉发达,说话当地口音,在他经过的地方还扔了一个大帆布包,显然是赃物。一切都和假想的嫌疑犯十分接近。

漂亮!扣上狼牙铐,喜气洋洋的侦察员们拖着死狗一样的嫌疑人,马上呼叫指挥部。

三十分钟以后,喜气洋洋化作了怒气冲冲。

经过审问查明,被抓的原来是个偷青的农民,因为也是当地人,熟悉地形,所以跑起来也……

抓,是没有抓错,但和原来的心理预期相差太远了。

类似的事情,在抓捕十八里店飞毛腿的过程中还发生过好几次,有一回一个供销社刚被盗十五分钟,案犯就被抓获归案。几十名侦察员日以继夜地巡逻蹲守,朝阳通县交界地带的治安为之一变,连偷看女厕所的都没了。

除了“老流氓”依然如同梦魇一样不时出现。

但是,别忘了这帮侦察员蹲守是为了什么,从全市抽调精兵强将,可不是为了抓偷看女厕所的变态老头来的。

所以,供销社给公安局送来“破案如神”“神兵天降”的锦旗,警察同志们却讪讪的很提不起精神来,也就容易理解了。

这中间,张良基等指挥员想到了一个人–中国步法追踪术的创始人,马玉林。马玉林中国公安界科学侦破的先驱。因为创立了实用的足迹分析技术,他可以通过脚印科学地判断嫌疑人的年龄,身高,体重,性别等,多次据此破获重大案件。在公安界内部人送一号“马神仙”。

有为朋友提供了一个马神仙的小案例--

“有一年我老家的煤矿发生了一起丢失电缆盗窃案,当时公安机关就把马神仙给请来了,老人家那时就已70多岁了,名声在外。他来到煤矿以后先是看了案发地点的现场,后又把丢电缆的工厂的所有工人的脚印看了一遍,看完之后让其中的一个人当他面剪电缆,那个人用右手去剪电缆,剪完后马老盯着他的眼睛说你用左手剪,那人遂用左手剪,剪完后马老看了一眼电缆的痕迹判定就是他了。在这次案件的侦破中马老不光看了脚印,还观察了案犯剪断电缆的痕迹,而且他推断出了案犯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就是用左手作案的。”

张良基认为,“飞毛腿”虽然跑得快,到底不是鸟。只要他着地,就得有脚印。有脚印,马神仙就有下手的机会。

侦破飞毛腿一案的时候,马神仙年事已高,足迹跟踪的工作,交给了马神仙的弟子孙忠升。孙忠升深得马神仙的真传,屡破奇案。他给侦察员们讲述的案例和分析方法,令人大开眼界。孙忠升的现场表演更加精彩。例如,军人,农民,司机,脚落地的时候,足迹重心的部位明显不同。所以,让侦察员们随意收集来脚印,孙从足迹中不同部位的深浅,竟然可以判断出嫌疑人的职业来。这一套技术,让侦察员们十分佩服,直呼孙忠升为“小神仙”。孙忠升的到来,为案件的侦破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值得一提的是,孙忠升的爱人李松枝也是警察,是北京市公安系统的打扒模范。

问题是,由于知道警方在抓他,“飞毛腿”作案后,很注意清理痕迹。此前和“飞毛腿”遭遇的案子,飞毛腿活动的地方,不是在水田里,就是在柏油路上,始终不能取得其清晰的足迹。

功夫不负苦心人,机会终于来了。孙忠升加入案件侦破之后,1976冬天的一个深夜,蹲守的肖伟民小组和“飞毛腿”对上了头。

据老孙回忆,肖伟民报告和飞毛腿的遭遇是在半夜两三点钟,双方打了对头以后,已经老奸巨猾的“飞毛腿”掉头就跑。警方喊话无效后发现对方正在逃跑,于是开始追赶,因为天色太黑,而且地形复杂,这次追击又以失败告终。

由于时在隆冬,地面坚硬,对案犯的追踪十分困难。但是,天亮以后,肖伟民带着两个队员,根据案犯留下的细微痕迹,耐心地寻踪追迹,还是准确地跟出了两公里之远,到达了双桥火车站东300米,一个叫做显宁侯村的小村子旁边。

追在这里,肖伟民忽然笑了。

几天以前下了一场雪,由于风向的原因,咸宁侯村周围有些地方积雪仍未融化,还有1到2厘米厚的残雪。在积雪上,赫然出现了案犯的足迹!

“叫小神仙来。”肖伟民一面小心地把这些足迹保护起来,一面有些得意地呼叫指挥部。

小神仙孙忠升立即赶到,对案犯的足迹开始进行分析。

意料不到的结果出现了。

此人,从步幅看,身高应该在一米五零到一米九零之间–这就完全没有了参照价值,要知道平时孙忠升判断一个人的身高,最多只有两公分的差异。

此人,从步法的深度看,应该是一个肉球一样的胖子,但这与受害者形容的嫌疑人完全对不上号,肖伟民等侦察员更是完全不同意–“要是个大胖子我们早就追上他了。”

其足迹的重心也忽前忽后,奇特无比。

平时做分析头头是道的小神仙,这回却完完全全地被难住了。

不过,他还是把此人的行动路线分析出来了–此人到达显宁候村后,曾经绕着一家村民的院子转圈奔跑,把脚印踏得凌乱异常。这个类似死循环的怪圈让孙忠升费了很大力气,才发现一条极不显眼的足迹,直奔双桥火车站隧洞而去,最终消失在煤矸石铺成的路基上。

马忠升推测,案犯是为了扰乱警方的跟踪,对足迹进行了伪装。有些无奈的小神仙把足迹的样本拍摄下来,寄给了老神仙。

后来,马神仙回了信,他对这些足迹的分析表明,案犯确实对足迹进行了伪装,在那些绕着村民房子转圈的脚印中的脚印中,有正着走但是在蹦跳的,有倒着走的,还有把脚立在鞋子里斜着走的。由于跳着走,他的步幅变得极不稳定,由于倒着走,他的步伐重心发生了颠倒。甚至,案犯在逃走途中,还背有重物,造成对其体重判断的困难。

可惜,当时马神仙身体已经很不好,不久就去世了(当时案子还没有破),未能在这个案子上提供更多的帮助。

难道,这小子是一个对公安侦察十分熟悉的家伙,竟然懂得故布疑阵来干扰我们对步法的调查?而且在后有追兵的情况下居然敢绕着人家村民的房子转圈跑,此人的胆量实在够大。

事后,警察们才明白,这只是因为和案犯的思想方法从来不同而已。

警方高看了这个“飞毛腿”。

他绕着这个房子布下疑阵,只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脚下居然有积雪,他又蹦又跳只为了把脚印踏乱,不断改变重心是怕房子里的人看到自己,背负重物只因为那房子附近有他抢劫来的东西,他要转移免得被警察看到。倒穿鞋子确有误导警方之意,但绕着那所房子转圈,却完全是因为另一个原因–

他担心自己家门前雪地上的足迹,会把警察引来。


警方没有注意到,显宁候村被“飞毛腿”绕着转圈的这所房子里的,住的是一个兽医。

在今天双井桥向南不远,河边东边原来有个兽医站(现在拆了),岁数大的人多半还记得这个地方。甚至有人会告诉你那个兽医站有两个兽医,一个老得不能再老,另一个姓李的其貌不扬。

这个姓李的兽医,就住在咸宁候村的这所房子里。

1973年,兽医李宝城曾经被列为“十八里店飞毛腿”一案中的嫌疑人,但因住宅距离发案地点太远而未被重视。未能进一步对其进行调查还有一个原因–调查期间公安干警曾让多名受害人听过嫌疑人的录音,无人对李宝城的录音有异常反应。

如果警察中有熟悉兽医工作的,知道有的兽医会控制喉部肌肉模仿动物叫声来获得治疗中的“沟通”,可能会对李宝城多加注意。

但是,由于没有受害者能够辨出李宝城的声音,对他的嫌疑未能得到升格。

当时周围的嫌疑人太多了,个个监控是控制不过来的。

然而,案件破获之后证实,这个李宝城,正是那个苦苦困扰了京城捕头十年之久的–“十八里店飞毛腿”,“双桥老流氓”。

李宝城,1944年出生,咸宁候村人,平时被评价工作认真,为人热心。他的妻子是河北香河县人,经常上夜班,导致二人性生活不和谐。同时,也正是因为妻子经常上夜班,给李宝城提供了极好的作案条件。案发后,李宝城的妻子大为惊讶,公安人员认为她的惊讶如果是演戏,那都可以拿百花奖了。

因为是兽医,李经常要走村串乡,到农民的田地里为牲畜作检查。所以,他熟悉当地几乎所有荒僻小路和水旱田中的通道,也对各乡各村受害对象的家庭情况了如指掌。此外,他在兽医站要为各村农民的牲畜提供治疗,闲谈中农民们常常露出“警察到我们村抓飞毛腿了”之类的消息,加上李宝城有心套话,往往不经意间他已经掌握了警方的布防情况。

这些,都给李宝城十年不能归案打下了伏笔。

有意思的是,李宝城这个兽医,却并不给狗看病。那么,怎么连黑背都那么怕他呢?

这也是开始警方不理解的地方。直到审讯中了解了一些兽医的知识,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怪事。

原来,兽医这一行,狗和马用的主要药物都是一样的。虽然李宝城身上的味道人闻不出来,但狗能分辨出来。狗和小孩儿一样,都不愿意和穿白大褂的,和打针吃药这类事情打交道。要搁现在,宠物医院里头,狗比人都享受,对大夫倒不会有什么反感。可那是文革期间,人道主义都不可靠,更不要提什么狗道了。狗要有个啥毛病的,治起来普遍简单粗暴。所以一闻李宝城身上这味儿,那狗的毛马上就立起来了。

至于后来驯犬员死活赶着狗都不追,那狗也有自己的道理–你这当主子的大多数时候还义气,唯独碰上穿白大褂的,就一准他娘的作叛徒,一点都不罩我。这回又逼着我去找白大褂,不是打预防针就是灌肠,准没好事儿!我不去……

李宝城开始对警犬也颇为忌惮,后来发现狗一见他就哆嗦。毕竟是干过多年兽医的,他马上就明白了自己对狗的威慑,顿时胆壮起来。

让小神仙犯晕那回子事儿,原来是这样的。李宝城和警方遭遇后狼狈而逃,眼看跑到家门口了,忽然发现周围还有尚未融化的积雪,上面清晰地印着自己的脚印–天,我这不是把警察带到家里来了?!慌乱中的李宝城绕着屋子飞奔并跳着把自己的脚印踩得纷乱,希望能混淆警方的视线。他并把门口放置的偷来的粮食口袋背上,通过双桥火车站旁的涵洞藏到附近的田野里。

然后……然后天就快亮了,他也不回家了,直接去兽医站上班,警方自然没能找到他回家的脚印,又让他在败露的门槛上缩了回去。

胆大,敏捷,熟悉当地情况,习惯作伪装,而且从来没有和监狱打过交道,思路上毫无和惯犯一致的地方,让李宝城一次次逃脱了警方的陷阱。

冬去春来,虽然下了不少功夫,“十八里店飞毛腿”依然毫无踪影,给处理这个案子的干警带来了极大的苦恼。八零年前后,重大案件少了--八十年代前期堪称中国治安的黄金年份,整个社会风气也一片蓬勃向上,人心安定–十三处分家,张良基有新的工作,但是对“十八里店飞毛腿”耿耿于怀的张良基愣是立了军令状,把这案子带着走,可见跟这个案子使了多大的别扭劲儿。

“十八里店飞毛腿”成了北京警察的麦城。

老孙说,当时做了一件很繁琐枯燥的事情,后来证明这是警方对该案破获的最大贡献–警方根据案犯的犯罪特点,遗留痕迹和作案目标,把三百多起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案件归纳到了一起,设立成为一个卷宗。按照警方的结论,这些案子,都应该是一个人所为,所以,一破皆破。

本来,是想多写点儿失败中的警察有哪些甘苦,看了一段文字后,觉得还是不要画蛇添足为好。

这段文字是咱们一个从警的兄弟写的,从背景看,好像是有个教授和警察同志同甘共苦,考察一番后写了报告来谈一线警察的艰苦,发表在公安内部刊物上。按说,这是个好事儿,可是警察看了,几乎雷倒。

原来,这位教授是这样写的–“该省民警90%以上有胃病、关节炎等职业病,一线民警几乎全部有病,没病的,都是刚参加工作的。”

写到这儿,虽然说咱们有病吧,警察们还能接受,毕竟人家这是好心。然而,再往下看--“一线有三分之一的民警因为心理压力大,而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病症状,这三分之一中有一半完全符合精神病患者症状。”

这就不雷不过了~警察同志对此总结道--以此类推,我国很大程度上是在依靠疯子维护社会治安。

随后,该局办公室和政治处几位无聊的,便按照民警名单分析,看是否能在全局找出三十个疯子来……

可见,外行,有时候表扬也做不好的。

还是专心说案子吧。

话说,79年以后,“老流氓”沉寂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警察们见面谈起,都有一个不好的推测–这老小子恐怕是年龄大了,干不动了,闹不好,真会被他这一辈子逍遥法外。

这说着说着,老孙可是没有想到,一个意料不到的机会,象一块砖头一样,哐当一下砸到了他的脑袋上。

老孙说邪了,这案子破的,竟然是因为公安局要整党……

飞毛腿被抓的经过十分吊诡。

话说北京通县梨园有一个退伍军人,那天家里没盐了,去供销社买盐。

供销社这个玩意儿,年轻的朋友可能都没印象了。想当年,它就是一个社区的经济中心。百货商店不能到处都开,每个社区里头总得有一个买东西的地方吧,这就是代销店。它不但卖东西,订奶订报,居委会发通知,甚至法院枪毙人贴布告,都围绕着供销社转。这种商店没有竞争对手,也无须打广告,所以连个名都不需要。

题外话,那时候大伙儿钱少,东西更少,所以小时候供销社售货员的地位和今天外企白领相似。因为她们总能提前知道什么时候有出口转内销的处理品卖,或者私分硌窝鸡蛋–这不是我说的,柯云路老师练功之前写过一本《新星》,里面有个土包子书记,给高干子弟,县长小蜜开的条件就是“干得好明年调你去供销社当售货员。”

这种要买东西得走后门的现象,足以让今天的商店老板们羡慕到翻白眼。

有趣的是,如今走在日本街头,看见24小时营业的Lawson连锁店,老觉得它像供销社。

供销社的确有点儿像连锁店,因为它里面东西从吃到用什么都有,当然品种你不能计较,糖就是黄油球和话梅糖两种,零食就是榆皮豆加杏话梅,肥皂是灯塔的,漱口缸子是红星的,代销店要多了一种货,周围居民有奔走相告的可能。

从这个角度说,供销社又似乎脱胎于部队的小卖部。

退伍军人是上午去供销社的,这时候人都上班去了,那里比较冷清。走到供销社门口,正看见里面出来一个人,见了他神色一滞,停了一下又往前走。退伍军人有点儿好奇,对这个人看了一眼,那人也还了一眼,两人擦肩而过。

刚要进门,忽见供销社的女营业员从门里探出头来,看到退伍军人,马上大声喊:“他抢我钱!”

抢劫啊!~退伍军人回头一看,刚才那人已经跟兔子一样跑了起来。

退伍是退伍了,部队受的教育可没搁下,这退伍军人一转身,一边喊“站住!”“抓住他!”,一边就追了出去。

这边他追出去,那边女营业员扯开嗓子叫起来–“快来人啊,抓小偷啊!”


听到喊声,周围的路人也都注意到了这两个一追一跑的。当时虽然没有什么见义勇为的奖励,但碰上抓小偷普遍十分踊跃--中国人喜欢凑热闹,当时小偷少,大伙儿看着新鲜。转眼间,就有四五个人加入了追赶的行列,有人还抓了铁锨棍子,一边追一边喊:“抓小偷啊!”

这一喊不要紧,前面那人立即加速。

退伍军人一边追一边暗挑大指--行啊,这速度,侦察兵的水平阿!

附近是个居民点,有些下夜班的工人正好回来,一看这个情形,也纷纷边喊边跟了上来,一时竟然凑了百十来人。

一个跑,百十来人在后面追,在当时的京郊堪称壮观。

这一场大赛跑,到几十年后老孙提起来还津津乐道,印象极为深刻。

追的人一边追一边在喊:“抓小偷!”“站住!”“狗X的还跑!”……

眼看追出去五六百米,可能是嫌喊的话太单调,不知道谁喊了一嗓子–“抓流氓啊!”

前面那主儿噌一下,跟踩了油门似的,跑得更快了!

退伍军人看得乍舌,也顾不上细琢磨,只能继续跟着追吧。

跑的那个蹿小道,跳矮墙,进树林,哪儿难走往哪儿走。架不住这退伍军人也是本地人,寸步不让。

可是,跑了有两三千米,退伍军人忽然觉得自己这边喊声弱了。回头一看–

好么,刚才那一百多人,稀稀拉拉的在后面拖着,拉长了足有一里多地,自己身后也就剩下四五个年轻后生,跑得呼哧带喘,也都顾不上喊了。

又追出去两三千米,那小子连减速都没有。

退伍军人再一回头–这回身后一个人也没有了。

全让那小子给跑趴下了!

其实,路上不断有人听见“抓小偷”的喊声,加入进来,但都跑不过这小子的两条飞毛腿。

这退伍军人一琢磨,说不行啊,就剩我一个了,这么追上去,他要是有刀呢?我不是要吃亏?

当过兵的一般反应都不慢。想到这儿,退伍军人慢慢收住脚步,开始左右踅摸–好,旁边有个石头矮墙,退伍军人跑过去,从墙头上卸下一块大砖头来。

回头一看,周围一马平川,那小子还没跑太远。

“你给我站住!”退伍军人一边喊,一边举着这块砖头追上去了。

这一追,就追到了一万多米(老孙有材料,双方确实追逐了一万多米)。退伍军人心中佩服,说这小子别是练过吧,跑一万多米全程冲刺阿!

那小子终于跑不动了,回身摆个架子,好像要鱼死网破。

退伍军人上去,一砖,就把这小子拍那儿了。

……

然后,退伍军人就在那儿喘,喘了半天以后追兵跟上来,一通拳打脚踢之后,这小子就被作为抢劫犯“扭送当地公安机关”。还真不错,居然有二三十人是从梨园一直跟着追过来的。有个小伙子说了--我就不信了,他还能跑到顺义去?!

到了当地公安机关一说,人家讲这个案子我们处理不了。

为什么,他抢钱了啊,你们怎么处理不了?

他在北京抢的钱,我们得跟北京警方联系,让他们处理。

嗯,同志,这是哪儿啊?

三河,同志,俺们这儿是河北,三河县,我的同志……

%¥·!!·!·#¥¥%

说到这儿,不用多讲,这个被一砖拍倒的,就是北京警方十年追捕的“十八里店飞毛腿”–李宝城!

全程冲刺一万米,“飞毛腿”果然名不虚传。

李宝城被移交北京市公安机关。

这跟公安局整党有关系吗?

您别急啊,听老萨慢慢道来,要知道,他这次抢劫,一共才抢了九十块钱,根本不够刑事处理的。

谁也想不到他就是那个“双桥老流氓”啊。

刚才查了一下,我原来写的有一点失误。我写李宝城抢的钱才九十块,够不上刑事处理的说法不对。李宝城被抓时犯的案子是抢劫,抢劫不同于小偷小摸,只要你抢,就够拘留的资格了。正因为这样,老孙他们才会审他--要这九十块钱是偷的,估计也就是送派出所教育教育。

另外,九十多块钱现金,在当时相当于一般工人两个月的工资,和现在的九十多块还是不太一样的。

然而,李宝城虽然被抓,而且是因为抢劫被抓的,但并没受到太大重视。李宝城进供销社,连刀都没带(有性格阿),就是拿块黑布把脸蒙上,手照着柜台上一拍,喝一声:“老子缺钱花了,给我拿两百块烟钱出来!”他是抢劫,不是持械抢劫,情节并不太严重。

李宝城在作案过程中一直没有伤过人,他主要靠的是威慑。到后来一听他报自己是“老流氓”,受害人就多半吓得哆嗦,根本不敢反抗。不断作案成功助长了他的骄横,所以李什么都不拿也敢抢供销社。

要供销社的女营业员是个孙二娘,那李宝城可就惨了。

不过,这女服务员还真没母夜叉的本事,真让他吓住了,乖乖地拿钱箱出来。

拿是拿了,可往柜台上送的时候,手一哆嗦,咣叽,又把钱箱掉柜台里头了,零钱毛票撒了一地。女营业员赶紧往起捡。这一来时间就给耽误了。本来,李宝城作案前曾反复观察,认定周围没人才进来下手的,这一耽误,就耽误进一个退伍军人来,成了他的克星。

威慑力太大,也是个问题。

而且,这女营业员还不是纯粹的窝囊人,等李宝城一出门,她就往外张望–她的想法是这强盗不能走大街上都蒙着脸吧,要能把他长什么样记下来也好。

李宝城出门就把蒙面的黑布摘了,一抬头,正看见那个退伍军人。接着看到有人进来的女营业员就开始叫……

然而,对李宝城来说,随后的事情很古怪。

被河北的警察交给北京警察,一扔搁拘留所里就没人理他了。

每天是咸菜窝头,窝头咸菜……一直吃了二十多天咸菜窝头,终于把李宝城吃毛了。

跟专政机关打了多年的交道,李宝城在法律方面的知识比大学生还丰富。按照他自己的记忆,这公安局抓了人,怎么也得在十五天之内审问的,哪儿有一扔二十多天不理我的,这不正常啊!

李宝城理解得不错,对这种情节不重,过程清楚的犯罪行为,既不需要取证,也不需要调查,公安机关把他一扔二十多天不理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发生了这样不合情不合理的事情,李宝城的弱点就暴露了–他没让公安机关抓进去过。


这就意味着他对抗审讯无论在技巧还是在精神上都有不足之处,只能凭本能和警方积累上百年的审讯经验对抗。结果,二十多天不审不问,让李宝城渐渐陷入了抓狂的境地。他开始怀疑–是不是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我的事儿啊,要不怎么连问不问我呢?

其实他这种想法一点都不合理–如果真知道他是“老流氓”,不突审他才怪呢,哪能一放二十多天呢?

问题是关在里头,既不能上网(玩笑了,那个时代连电话都是新鲜东西呢),也不能看电视,也没人理他,连数蚂蚁都没地儿数去。整天关在屋里就琢磨这点儿事,带着三百多起案子,李宝城的心理不出问题那才怪呢。

到了这个时候,巴不得警察叔叔赶紧跟我谈话,就成了嫌疑人一种近乎病态的心理。

可是,警察叔叔就是不理你,怎么着吧。

不断受到煎熬的李宝城终于出了昏招–为了换得警察叔叔早日提审,他主动供认了自己曾经在两年前作过的一起盗窃案。

结果,过了三天,终于有人审他了。

审他的是老孙和另一个刑警,俩人来的时候,还真没把这案子当回事儿。

没当回事儿怎么把人搁那儿二十多天不理阿?

原因很简单,公安机关当时接到上级命令要整党。这整党是政治任务,全局上下都被忙得晕头转向,工作中不由自主地出了纰漏–李宝城这案子被归错了档,造成二十多天后才发现此人居然没审的问题。

无心插柳,阴差阳错阿!

要搁现在,李宝城可以投诉的,公安机关肯定得道歉,还会有人受处分。

八十年代初期法制建设还很不健全,虽然比文革时群众组织就可以抓人打人强多了,对“坏人”的人权保障,还没什么概念。“嫌疑犯”改叫“犯罪嫌疑人”那还是十几年以后的事情。

当然,如果李宝城较死理和公安机关就此事进行坚决的斗争,也许可以促进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

问题是李宝城哪儿有那个心思阿!

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案子是河北警察交过来的,案卷主要内容都是李宝城对抢供销社的细节描述,记录了抓住他的“革命群众”姓甚名谁,家住哪里,因为不是自己抓的人,印象不深刻,也就没怎么提他那个万米大赛跑。

河北警察对“双桥老流氓”没概念,只是惊讶于这人比较能跑而已。假如是北京的警察,一听说追出一万多米才抓住他,马上就会跟“十八里店飞毛腿”联系起来。

所以,老孙他们审李宝城,是后来才知道那个大赛跑的事情。他们重点还是问抢供销社的事儿。李宝城也好像觉出来警察审他并不像审“老流氓”,于是一口咬定自己当时是喝多了,不知道干了什么。

这种小伎俩倒瞒不了老孙他们,听这小子不说实话,两个警察就开始跟他泡蘑菇。审着审着,老孙的搭档忽然看到这小子还交待了一件盗窃案–这盗窃案偷的是财务室,金额一千多,在当时算比较大的案子了,于是一五一十和李宝城核对起来。

估计这时候李宝城已经开始咧嘴–早知道这样自己供这个案子干吗阿?

现在也没办法了,只好实话实说吧。

说着说着,正记录的老孙脑子里灵光一闪–嗯,这个案子怎么有点儿熟呢?

他停下笔想了想,忽然想起什么来了。

老孙不动声色地挪了挪位置,胳膊肘一撞他那搭档,小声问了一句–哎,这个,不是“飞毛腿”那卷里头的案子吗?

那位正听李宝城白话呢,听了这话一愣,低头去看案卷,脸上猛然一抽。

靠,不会是天上掉馅饼砸我们俩脑袋上了吧?

敢情这位对这案子也有点儿印象。

但是,案卷不在手边,吃不太准。

俩人过去,把李宝城拨拉过来一看,又犹豫了。

为什么呢?

对“十八里店飞毛腿”,警察多次遭遇都在深夜,看不清的情况,所以说不准他的个头。而受害者普遍反映此人是一彪形大汉,完全无法抵抗。

现在看看这李宝城–形貌猥琐,土里土气,最要命的个头才一米六几–这小个儿,能涮肖毓敏……象吗?

事后才想明白,这种受害者的描述为了表达自己确实无法反抗,往往夸张到离题万里。

俩人交换了一下眼色,那哥们儿冲外边一努嘴儿,低声说:“我跟他聊着,你给良基打个电话。”

随后的事儿呢……老孙自己的话说这次审讯是这样的–“那天下午,上边说通县抓了几个流氓,案卷放错了,该审该放的得快定。我们赶紧就去了。到了县局两点吃饭,三点审人,第一个打架伤人,放了。第二个,进入一个小卖部,抢劫。案子本身没什么,中间发现不对了,一个电话给良基打过去,没半个钟头,七处来了十几辆车,张良基亲自带队,跟打狼似的就来了,当场就钉了死铐!”

三百多个案子,都归纳出来了,一个人干的,他供的正是其中之一,不是他是谁?

一看这个架势,李宝城两眼一翻白就过去了–他再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那就不是十八里店飞毛腿。

李宝城被抓后很配合,问哪个案子说哪个,看来,是早有思想准备。这小子是想明白了,到这个时候,干脆利落的,少给别人找麻烦,也就是少给自己找麻烦–就冲他作这些案子把警察们折腾的,想生吃了他的都有。

刚把他铐起来的时候,老孙还有点儿犹豫,说不会归纳错了吧?等后来一了解情况,说抓他的时候追了一万多米,嘿,没跑了,就是他!

最后算起来,一共三百八十起案子。半年以后,李宝城被执行死刑。

因为老孙的灵机一动,他在此案中荣获三等功一次。

不过,说起这个三等功来,老孙自己并不是特别高兴。问其原因,第一个是这案子投入太大,却并不很成功,第二个呢……

“当时没反应过来,反应过来我先给他一大耳贴子,犯纪律我也认了!”老孙对这事儿一直耿耿于怀。

其实,我觉得他倒是没必要这样想,无论如何,“十八里店飞毛腿”和“双桥老流氓”的影子,终于从京东大地上,彻底地消失了。

这大概,是北京百姓以手加额的一件事情。

[完]

作者的话:

这个案子,想着在年前写完,所以看看有些仓促,略带遗憾。因为时间的原因,有几个很不错的细节只好放弃了。比如,干警们在被飞毛腿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甚至找到某特异功能大师参加破案,结果可想而知。警察们自己后来琢磨–这不一典型的江湖骗子吗?我们该抓他啊,怎么找他来帮着破案呢?

纯粹是给挤兑急了。

不过,刚才想到一个细节,倒是值得提上一笔–警察们总结,“飞毛腿”李宝城最厉害的,是他的耐力,而那退伍军人,能追着飞毛腿一万多米,最后不但跑赢了这小子,还拿板砖将其一砖放倒,其体力耐力实在骇人。此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特种兵?中南海保镖?越战英雄?

统统没谱。

此人在部队就是一普通战士。

普通战士就有这体能,那我军岂不是个个兰博?!

这当然是夸张了。真实的情况是,此人还有一个身份–这个退伍军人上学的时候,恰好得过北京市马拉松长跑冠军……

熟悉这位的说了--他也没受过专业训练,就是特能跑,天生的。

得,老孙总结–飞毛腿碰上他,就算是碰上天敌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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