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押沙龙 from 天涯 关天茶舍
一:更多的猪死于乱棍
我曾经有幸吃过一次印度饭。那是一盘象黏糊糊乱糟糟的东西。我记得自己小时候贴对联的时,候家里总要煮一小钵浆糊。我看这顿印度餐象极了那钵浆糊,连飘在上面的面疙瘩看着都眼熟。我看到一个黑瘦的印度人拿了右手去撮了吃。他们告诉我说印度的体面人都应该拿右手吃饭,左手是拿来做爱的。也就是说,左手用来摸老婆,右手拿来撮浆糊。如果用错了手,比方说,要用左手拿油条吃,那简直是当众爱抚一根油条,那个淫秽下流就别提了。不过虽然有了这些穷讲究,可那盆印度浆糊吃起来还是象咖喱粉调大便,跟宫爆鸡丁比起,实在判若霄壤。
印度人不讲究吃喝,另有追求,也就由他们去了。中国菜肴则是世界公认的美食,据说只有法国菜还勉强可以和中国菜一较短长。法国菜是欧洲饮食里的翘楚,代表了最先进的文化,代表了广大切墩的和掂勺的最根本利益。但是法国菜是在十七世纪才开始突飞猛进的。在此之前,法国人也象全世界的土财主一样,一说“整点好吃的”,就是一味把肉堆在一起,让大家伙敞开了使劲造。比如,以前法国最赫赫有名的“大菜”,就是把白煮肉、烧烤肉、鱼肉,堆成金字塔,装在巨大的盘子里。(见布罗代尔《15-18实际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法国人都觉得这么多肉弄出来的菜,简直帅呆了,实在是高级死了。这些法国人的想法就和古龙小说《陆小凤》里的那个土司一样:什么鲍鱼燕窝,都是假的,只有吃肉最实在!
当时的法国人不爱什么燕子口水王八汤什么的,就是吃肉。而且他们也确实有肉吃。那时的欧洲人口少的可怜,大平原上野猪和狼不比农民少很多。比如,1640年,狼就突然闯入法国的一个省府贝藏松市区,当街吞食小孩。这样豺狼当道的光景在太平年间的中国,是不大会发生的。不光农村有肉源,城市也爱养猪。现在小资作家一提到普罗旺丝就做甜蜜状,一说起巴黎就更要话里话外露出“那是咱神经上的老家,俺去那儿的菜市场买过菜!”的意思。那是巴黎,巴黎啊!满街跑猪。巴黎市长视察时就曾被一头猪当场撞倒。
法国上下老百姓这么表镖着劲养猪,所以肉食供应确实好。一个外国观察家如此描述1557年的巴黎,“猪肉是穷人,实实在在的穷人常吃的食物,至于工匠和商人,家景再差,也总想与富人一样吃狍子和山鹑。”而在法国大革命前的巴黎,人均消费肉食一百四十多斤(拉瓦锡提供的数据)。但当时的情况比起两三百年前,已经算是很差了。比方说,中世纪末期,据说德国的人均消费肉食有二百斤,而到了十九世纪初,就只有四十斤了。人增长的速度大大超过猪的增长速度,一来二去,就有点吃的接不上气了。
不管怎么,欧洲的肉食实在还是比中国人丰富。欧洲的拉斯戈台斯神甫评论说:“中国人很少大块吃肉。如果他们象我们欧洲人一样吃肉,会把整个国家吃穷的。”不过中国人也爱吃肉。中国的胡屠夫就曾经羡慕周乡绅“家里的钱,说起来比皇帝家还要多些!一年就是无事,肉也要用五六千斤!”但却没有提到周乡绅家豆腐和胡萝卜的消耗量。很多的穷人,不要说肉,菜都很少。鲁迅就曾注意过穷人就着米饭添盐巴吃。
正因为中国人相对来说肉食匮乏,而社会贫富差距又极为悬殊,反而催生出了最讲究的饮食来。吃饭在中国从来都是大问题。中国人口的密度大大超过了欧洲,这产生的一个后果就是中国普通人伙食比当时的欧洲人要差,至少肉和野味要少很多。一般百姓吃来吃去,不是米饭馍馍,就是馍馍米饭。但一个象中国这样复杂精巧的社会社会能够供养出一批有文化的富人。这些既有文化又讲究情调的富人就对吃使劲琢磨起来了。琢磨的结果是在一个肉食匮乏的社会里中出现了及其奢靡繁复的菜肴出来。我想,如果中国一般百姓的不是如此单调的话,也许中国菜不会象今天这么繁杂多变。
清人笔记里,记载过这么一个故事:年羹尧被皇上抄家以后,他的家人也都流落在外。有个秀才就娶了年家的一个厨娘。秀才想:自己这位既然是厨娘,还是年家的厨娘,以后自己家的饭菜还能差了?一问,心凉了半截。原来这位在年家混了N多年,只会做一道菜,就是蒜苗炒肉。她只负责做这一道菜。年家的厨子也很少有会炒两道菜的。这个蒜苗炒肉在年家一年也就吃上两三回。而这一盘蒜苗炒肉要用活猪一头。这种专业精神很值得推崇。有人说,美国有专门的鼻科大夫,只管左鼻孔,右鼻孔都不管。年家的厨子就有这种精神,做蒜苗炒肉的就决不做蒜薹炒肉。
法国人一味不管不顾死命吃肉的状况,到了路易十四时代开始扭转。法国的美食时代开始了。这比中国要晚了若干个世纪。法国此时的肉食已经出现稀少的苗头,但这没有关系。普通人的伙食越来越糟,这丝毫不影响贵族们的美食艺术。也许反倒是个促进。如果知道有很多人在吃糠,那些贵族吃起墩牛肉也许更会觉得滋味无穷。
法国贵族都围绕着路易十四那个痔瘘患者转,法国美食也就围着宫廷菜谱转。据《王室菜谱》纪录,山鹑和小山鹑有15种做法,山鹬有9种做法,鹌鹑有8种做法,海番鸭(这是个什么东西?)有9种做法,斑鸠有4种做法,羊羔有19种做法,牛肉有13种做法,小牛肉有12种做法,公鹿有7种做法,白狗斑鱼有17种做法……..(见《太阳王和他的时代》)路易十四一嘴牙烂的七零八落,上牙床的牙齿到后来几乎全都掉了,而牙床又坏的戴不上假牙。太阳王的坏牙把腮帮子都烂出个大洞来,却还是津津有味得努力地嚼食乳猪肉,而且胃口从来都是出奇的好。太阳王在鏖战餐桌,没有了武器也要赤手博敌,这种形象激励着国王手下的贵族,共同开创法国美食的黄金时代。
宫廷吃剩的菜都送往专门的“剩菜店”,法国人称这种菜店叫“御残肴进餐处”。里面很多的菜都是在皇家餐桌上亮个象就直奔这里来了。里据说凡尔赛的居民有四分之一光顾这些剩菜店。很多佩剑贵族也经常往里头钻,买圣上吃的剩菜。据《法国历史佚事》说,两个贵族还为了抢着买一个朝廷吃剩的大鱼头,闹到要决斗的地步。可以说,法国人为了嘴,真是不管不顾。这些争食剩菜的食客食髓知味,对美食的鉴别能力大大提高,对宫廷菜也大为了解,一有机会,难免也会尝试去照猫画虎。这也是宫廷菜谱渗透民间的一个孔道。宫廷成了法国新餐饮的策源地。
法国菜肴里面有很多希罕物,比方雪鹜,这个东西我从来没吃过,想来应该是个好东西。法国人要大老远地从塞浦路斯进口来,1680年孔弟公主的宴会,大家一起努力,一口气干掉了一万六千斤雪鹜。还有很多希奇古怪的调味汁,比方龙涎香(这个东西往往要从波罗的海大老远地运过来)、麝香、玫瑰汁什么的,都往菜里洒。如果粪汁是个贵物件,我想法国人也绝不会放过的,一定会浇在小牛肉上当盖头的。
美食不但对如何烹制动物尸体有要求,对如何把动物变成尸体也有要求。现代的西方社会有一拨人呼吁要给动物以人道主义。他们提出杀鸡实在太残忍,所以要求把鸡放在水里,先电死,才杀头。这个跟人类的死刑进化是合辙的。过去杀人,是拿刀剁,然后是机械化的断头台,再然后是电椅。现在很明显,杀鸡也已经进入到了电椅阶段。但是那些欧洲饕餮们可不吃这一套,他们才不管小猪小鸡是不是给杀得很不爽呢。他们的方针是:先把小猪痛打一顿,打得小猪哇哇乱叫,纷纷要求安乐死,然后再宰掉做成烤乳猪。他们认为这样的小猪肉味才最好。说这样做出来的乳猪,一进口就融化在味蕾上,简直是滋味无穷。
《西游记》里的妖怪捉到唐僧以后,总说不能唬了唐僧,否则肉就变酸,不中吃了。跟那些欧洲饕餮相比,这些国产妖怪是何等温良敦厚,否则唐僧就要象欧洲小猪一样,还没等徒弟来救,就被按翻了打四十杀猪棒,去去膻味。
小猪被杀前还要遭乱棍荼毒,如果小猪也能写作的话,他们也许会效仿索尔贝娄(诺贝尔奖获得者,写过一本《更多的人死于心碎》),写一本《更多的猪死于乱棍》。
猪的境况实在值得同情。很多猪吃的是糠壳啊垃圾啊。有的地方还把猪圈修在茅厕下面,一劳永逸地解决了猪的喂养问题。十七世纪前欧洲的不少城市还专门弄一群猪,让它们清理广场上的垃圾和粪便。说清理是好听的,其实就是让它们把这些破烂吃到肚子里去。
二:从天帝到毛驴的轮回之旅
猪的祖先是野猪,这可是一种很厉害的动物,长了两个大獠牙,脾气也很大,不高兴了一下子能把人的肚子捅出大窟窿来。可是它们的后代却越来越不争气,被人拿点糠麸泔水哄到猪圈里,慢慢把獠牙缩了回去,最后摇摇摆摆地给人领到茅厕下面嚼大便去了。这个过程大约开始于公元前6000年前。几千年下来,猪终于从剽悍的壮士变成了现在这个慈眉善目的囊货。人也许会称这个过程为“进化”,不过不知道野猪是否同意这个观点。
做猪的苦痛,其实人也早有觉悟。佛经上说,轮回是永无休止的。轮回的境界有六道:天神、人、阿修罗、畜生、恶鬼、地狱。这就是佛教所说的六道轮回。只有达到涅磐境界,才能摆脱永恒的轮回。也就是说,只有涅磐才能彻底地消亡,永远的寂灭。不过对无神论者来说,这样的涅磐境界好像就是脑死亡,似乎不值得羡慕。事实上,中国信仰佛教的人很多,但很少有希图去“涅磐”的,都是指望着下辈子修成个阔人享福。你要告诉他多念经就能彻底“脑死亡”,再也没有下辈子了。我估计这些居士和尚马上会闭嘴不念的。
佛教还教导我们说:“邪慢缘故,受生驴猪骆驼之中。”(见《大智度论第十六卷》)中国老百姓骆驼见的少,猪见的多,所以说起轮回的苦楚,就经常拿猪说事。有一个中国和尚就曾经告诉大家,说他上辈子是头猪。据他说做猪非常痛苦,并且仔细罗列了一个猪猡痛苦表,里面有N多项。他还告诉大家说猪的记忆力比人的好,大多记得上辈子的事情。所以你看猪“逻逻”的哼哼,那就是猪们在聊天:“上辈子我是个工商局的!天天吃大桌!”“噫,工商局的算个啥?!俺是检察院的!”
按照中国民间信仰,邪慢倒不打紧,未必会让你变猪。但是职业选择非常关键,如果你做了一个杀猪的,你下辈子很可能就要在猪圈里消磨时光了。纪晓岚就曾经津津有味的纪录了好几个屠夫变猪的故事。比方,他就告诉我们:有一个屠户死了。过了一年多,他老婆守寡守不得,就找了个人家改嫁。她刚穿上婚服要上船到婆家去,忽然奔来了一头猪。这头猪象疯了一般,怒目眈眈,直奔新娘,把新娘的礼服咬了个稀巴烂。大家发了慌,一起协力把这头行凶的大猪挤到水里头,船才能开走。这头猪依旧奋不顾身,沿岸猛追。直到船开远了,这头猪才懊丧地回去了。后来大家一致认为:这头猪就是屠夫转世,如今看到媳妇改嫁,才会如此骁勇追击。
按照传统说法,杀生是最大的罪业。所以杀猪的要遭报应,变猪。但是吃猪的人呢?吃猪的人没事。纪晓岚就最喜欢吃肉,几乎是无肉不欢,但他就没有对他下辈子表现出什么忧虑,大约以为还是会接着当个官的吧。再比方说苏东坡吧,他就特别喜欢吃猪肉。他在黄州当官的时候,最喜欢把猪肉切成一个个方块,放在火上用慢火熬一宿,早上盛起来一块一块全部吃掉。但是,苏东坡也没说过自己下辈子会蹲猪圈。
为什么他们能如此自信呢?因为他们的自信有一套伦理体系做支撑。这套伦理认为:杀猪是大大的罪过,但是,吃猪肉那就是另一码事了。当然,吃肉也是一种小罪过,会稍微折点福。而且,如果你吃的是五净肉的话,那就更没有罪过了。五净肉是指:没见过杀生场面的、没听到杀生动静的、生不是专门为你杀的,你就可以吃这肉。此外,自己死掉的你可以吃,其他动物吃剩的你也可以吃。
有钱人多半不会专吃瘟猪肉,也不会跑到野地里拣豺狗剩下的肉吃。他们吃的,都是从市场上买的。这当然也很干净,所以他们下辈子还是前景远大。而那些杀了猪到市场上卖的,那就要大大不妙。孟子说:君子远庖厨。也是,庖厨里不过是一个未来的猪在杀一个现在的猪,不看也罢。
当然,佛教也好,孟子也好,他们的话里毕竟都体现出了一种真诚的同情心。他们认为这些猪被杀是非常悲惨的一件事情。这毕竟是一种道德,但是,这个道德给屠户们安排了一个很可悲的地步,而君子们总是能够一面吃肉,一面积福。而那些屠户这辈子杀猪给他们吃,下辈子变猪给他们吃。猪和屠户们在轮回的大道上忙着变来换去,给居士们留下了的是烤乳猪和红烧肉。
佛教的轮回是覆盖天地的。除了已经寂灭的涅磐者以外,谁也逃不掉轮回。即便最最尊崇的天神,也得轮。佛教的神仙被称为天人,他们的身体极非常干净,不受尘垢染污,跟琉璃一样亮晶晶的。他们只要心有所想,就能心想事成,只要心念一动,吃的穿的就出现了,过的生活比旧社会的地主都快活。(见《过去现在因果经》他们的寿命很长。四大天王是天人里最可怜的短命鬼,就连他们的寿命也很可观。人间五十岁是他们的一天,四大天王的寿命就五百岁,折合咱们的九百一十二万五千年。寿命更长的能从霸王龙时代一直活到大炼钢铁。但是这些天人也有死亡的时候,他们死亡的前兆就是“天人五衰”。具体的衰样么,大家可以翻越金庸的《天龙八部》序言,里面有介绍。天人一旦出现衰样,很快会堕入轮回。
佛教认为天有三十三层,中间的一层叫仞利天,是诸天里最崇高的。仞利天的天主叫帝释,他居住在须弥山顶,统治着天界终生,实在比毛主席还万寿无疆,比林副主席还要永远健康。可就是这样体面的一个角色,据说也出现了那五种衰样,而且他要投胎到一个陶匠家里做一头毛驴!后来靠了念经 诵咒,才侥幸逃过此劫。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一头猪如果勤勤勉勉,积德行善,认真学习中央文件加强政治学习,要说不定有朝一日也能修成个县委书记干干。佛教的六道轮回是开放式的。生命之间的通道是开放的。
与此相比,印度教就是另外一个局面了。
三:充满处女的天堂
印度教也讲究轮回。但他们的轮回和佛教的不大一样。佛教轮回的最高境界是涅磐——跟脑死亡差不多的境界。印度教不这么想。他们认为,世界上的生命,都是梵的一部分,这个梵是世界的本源。生命就是梵的一部分,但由于某种神秘的原因,从梵里游离出来了。这个生命在世界里游荡轮回,直到它重新彻底领悟了真理(印度人称之为达磨),就又能回到梵那里,变成梵的一部分。
这有点象中国神仙的故事。神仙本来在玉皇大帝(梵?)那里吃桃子,喝啤酒,日子过的不知有多逍遥。那个光景有点象我们描绘的共产主义,随便吃,不花钱。后来这些神仙也许是不小心打碎了个琉璃瓶,也许是忽然淫欲大发,动了凡心,就流落到下界,过N多年的苦日子,终于又修回正果,回到玉帝那里享福。
但是印度人和中国人不一样。印度的高人拿芭蕉叶裹点米饭吃饱了以后,就裹个兜裆布,坐在树底下思考“梵”。这个时候,我们必须得承认,他们的境界确实比中国老百姓高明一些,他们没有在玄想中贪图吃喝。他们认为,梵我合一的境界是平静、喜乐。中国人说的天人合一可能有点象这种境界。我没合过,所以这里也就不敢瞎说。
基督教里的天堂和中国人心目中的天堂也不一样,多少更接近于梵我合一的样子。按照神曲的说法,积德的好人在天堂里的乐趣不是随便去天堂食堂里不花钱吃流水席,而是接近上帝。天堂里,大家都围着上帝转圈飞,谁的德行好,谁就能挨着上帝近点飞。周杰伦演唱会上的样子就有点象但丁的天堂光景,一大群人围着周杰伦又喊又叫,谁化的钱多,谁就能挨得近点叫。印度教里的最高境界在摒弃物欲上和但丁的天堂相像,但更近一步,大家不光是接近上帝,大家更都是上帝的一部分。那个上帝就是无可言说的“梵”。
倒是伊斯兰教的天堂和咱们的比较接近。伊斯兰教的天堂里,好人都躺到珠宝镶嵌的床上,身旁有长生不老的仆人伺候他们。他们大吃大喝,拼命喝酒第二天也不会头疼。各种各样的水果伸手就可以吃到,而他们每人都还有很多美丽的女人(据说是72个),她们象“蚌壳里的珍珠”一样白嫩,对丈夫又都忠心耿耿,而且最奇怪的她们永远都是处女。这不是说好人们到了天堂都不能人道,那样的太监天堂有啥子意思?这也不是说这些美女都是石女,这是上帝使了神通,让她们“重新生长”,“长为处女”。这些老处女就和好人们在“被升起的床榻”一起快活,那个床的样子估计和最近推出的“性爱床”差不多。在古兰经的天堂里,好人听不到不好听的话,天堂的广播电台既不播放恶言和谎话,也就是说,三级片和新闻联播你都看不到。天堂电台一天24小时播放“祝你们平安!祝你们平安!”
这里只说了男人的天堂。女人的天堂是什么样,也可以大致推算。应该有72个小帅哥,威猛型的、清秀型的、体贴型的各种各样,而且这些小帅哥永远是处男,洗洗跟新的一样。
当然,中国人的天堂虽然也比较物质化,但却没有伊斯兰教的天堂那么胸有大志,处女膜自动修复手术大大超出了古代中国人的想像能力。中国天堂象一个高级朝廷。天堂里面没有信徒,只有神仙。神仙也有级别,有的是处级,有的是局级,最不中用的未入流只好去养马。这等于把地上的朝廷挪到了天上。一般的好人行善积德也很难当神仙,只是下一辈子光景更好些而已,到天堂当干部的机会是很小很小的。成神仙多半要靠修炼,或者靠吃仙丹,或者靠神仙引度。修炼成仙就象中举,靠本事考了个天上的功名,仙人引度多少就有点象官员引荐。
各种信仰里的天堂多少指示出他们能想像出的美好生活的极限。典型的多神教天堂多半都有强烈的生活气息。不管是爱尔兰的苹果岛,还是希腊的极乐岛,说起来都是吃穿不愁,风景优雅,基本来说,都是财主生活的放大。这就是他们能想像出的美好生活的极限。中国人美好生活的极限是永远当官当官,所以他们到天堂里也要过官瘾。
不光中国民间宗教,一般的多神教对什么灵魂的喜乐什么的都不感兴趣。北欧的勇士到了武士天堂——英灵殿里也要饱饮醇酒。英灵殿有540座大门,屋顶被枪缨遮蔽,勇士们的座椅都用白银包裹。英灵殿的正中摆放着黄金座椅,主神奥丁就坐在上面。勇士们在这里也要喧闹饮酒,不会总是绕着屋子边跑变叫:“奥丁伟大!奥丁真伟大!”你要跟这些好战的北欧蛮夫讲梵我合一或者宁静喜乐,他们多半会反驳你说这比喝酒可差多了。
下面的表格描述了这些宗教对与天堂描述的一些特点。 物质天堂 /精神天堂
多神教 中国、北欧、古希腊等宗教 /印度教
一神教 伊斯兰教/ 基督教
当然,严格来说,印度教的梵我合一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天堂,那更接近于一种神秘的宗教体验。佛教是这些宗教里的另类。大乘佛教是绝对的虚无主义者,他们否定了终极天堂。天堂只是通向完全寂灭的一个低级阶段。但是,这些高妙的理论对一般信徒来说,并没有多大意义。他们喜欢听的,是多念经下辈子可以享福。而这些普罗大众对信仰的理解,要大大重要于高级僧侣的神学理论。
基督教、伊斯兰教这些一神教基本都不承认轮回。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一切都由这一辈子的行为决定,不象印度教、佛教、中国民间宗教这样有轮回。一辈子接一辈子,这一辈子没做好,下一辈子还可以继续努力。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完全是一下子把宝全压上,翻牌一瞪眼,没有下一把可说。
有人认为,轮回的概念来源于印度教。佛教是印度教的一个变种,而中国民间宗教在接受佛教影响以前,也没有轮回的概念。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比方说,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就提倡轮回,而轮回概念最终在希腊没有流行开来。毕达哥拉斯认为人的生命不断地轮回。有一次,他碰到了一条狗冲他汪汪叫,他马上说:这是我一个朋友的灵魂,听这狗的叫声,我就知道是他。(我想这个汪汪叫的朋友前生跟他的关系未必很好。)你可以说毕达哥拉斯也受了印度教(或者原始雅利安宗教)的影响,但也许这样不过是一种暗合。
中国道教和印度的宗教承认轮回的同时又提出了天堂(或者梵我合一)。这时的天堂是对轮回的一种超越。印度人的超越依靠遵守达磨,中国人的超越依靠仙丹。
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重大的区别。如果有轮回,那么大家目前的处境恶劣可以推说是上辈子吃红烧肉吃得太多造成的。但是如果没有轮回,那么凭什么你吃“五净肉”,我吃臭豆腐?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这些宗教做出了努力。比如基督教,倾向于把人的灵魂和肉体区别开来。虽然你吃臭豆腐,但你的灵魂和张财主是一样有价值的。如此一来,灵与肉,宗教与是世俗之间有了巨大的鸿沟。拉撒路可以在安装了空调的天堂上,观看财主在地狱里被当成羊肉串一样烧烤。上帝没有为拉撒路准备来生,但他为拉撒路准备了天堂。这里的天堂不是对轮回的超越,它变成了轮回的另一种形式:一次性的轮回。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权力的形式,它必然要涉及到对社会等级的调整和解释。没有这种调整和解释,宗教无法在一个存在严重等级差别的社会里存在。拉撒路的故事是一种解释。而印度教的轮回故事是另一种解释。不同的解释可以产生有巨大不同的社会后果。印度教成功地导致了社会阶层固化。这种成功在历史上无可匹敌。
罗曼史之四:不环保的爱情决不是可持续发展的爱情
说起天堂,有一位阿拉伯诗人说过非常著名的话。他说:地上的天堂是在圣贤的经文上,在马背上,在女人的胸脯上。孔子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那是他死得早,没见到这位诗人。这位诗人把经文放到女人胸脯前面,似乎前者给他提供得到乐趣更大,确实是阿拉伯的有德之人。
阿拉伯人并不都象大家想的那么酷,好像光做祈祷,不谈恋爱。至少从古代阿拉伯文学来看,阿拉伯人里头也出情种。我可以给大家举个例子。古代阿拉伯有一个诗人哲米勒,他和一个叫布赛娜的女人谈恋爱。为了表达忠心,他写的就很生猛:
如果布赛娜派人来要我的右手,
尽管右手对于我来说珍贵无比,
我也会给她,使她称心如意,
然后说:"还有什么要求,你再提!"
顺便说一句:这个哲米勒在诗里头一点都不爱惜自己,但在现实中还是活的比较小心的。布赛娜被家里人安排嫁给了别人,他就开始到处写诗,谩骂布赛娜的家人。后来被人告上法庭,总督打算把他的舌头割下来以儆效尤。这位诗人虽然不爱惜右手,但似乎很爱惜舌头,听到总督的威胁以后,马上逃跑,一口气跑到了也门。
但是跟中世纪的西方骑士文学比起来,这种情诗就根本不算什么了。虽然从源头来说,西方骑士文学颇受这些阿拉伯情诗、阿拉伯传奇的影响,但是骑士文学里头的爱情比阿拉伯人的可歇斯底里多了。
首先,他们先把爱情上升到了哲学高度。
法国的夏普兰在1185年写了一本厚厚的《爱的艺术》,用全部的篇幅热烈阐述了一个masochism的动人心声。他的千言万语,会聚成一句话:男人应该给女人做狗。
这个masochism宣言在西欧一炮打响,把骑士文学的柔情主义推向了高潮。
说起来,骑士文学本来是挺粗野的东西,那些英雄所少更象梁山好汉,而不象什么多情种子。比如早期的骑士文学里歌颂十字军骑士的时候,津津有味地描写了他们的英雄气概,说这些好汉攻打叙利亚的安条克之时,用人头来当炮弹轰敌人。又说狮心王理查在前线作战的时候 ,不幸得了病,病中忽然想吃猪肉,然后一时搞不到,他的总管就把一个胖胖的俘虏宰杀了给他吃,他吃了以后,龙颜大乐,病体豁然而愈。请大家注意:这可不是摘自什么阿拉伯人写的《法兰克人暴行录》,而是欧洲诗人自己胡遍出来歌颂他们的领导人的。施耐庵也编造过李逵吃人肉的情节,来讴歌自己心目中的英雄。可见东西方人民群众终究是心连心的,都是这样富有善良无邪的创作才能。
到了后来,骑士传奇的作者们终于厌倦了人肉餐桌,喜欢上了爱的艺术。骑士文学的大船开始离开了李逵,驶向了夏普兰。这一转变对于欧洲的影响之大,远远超过了文学的范围。在骑士们炫耀杀戮和武力的时候,女人成了爱与美的象征,给骑士世界一个存在的意义。
但是骑士小说里女人很快就开始无理取闹,而且变得非常小资。大家都知道小资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非常麻烦的。比如,他们家里明明有咖啡,但非要跑到咖啡馆里喝贵了十几倍的咖啡,然后还一定要就着音乐喝,音乐还一定不能是唢呐或者秧歌。
中国小说里最小资的就是红楼梦里的妙玉了。通过妙玉,大家就可以知道人小资起来,是多么麻烦又是多么不实惠的一件事。妙玉喝茶都要拿雪水来烹。其实大家等到下雪天可以拢点雪放到杯子里,看了化了以后是什么样子。大家也不用做试验了,我可以比较负责的说,那个东西一点不比刷锅水更卫生。曹雪芹楞说那个水香甜味美,不知道良心何在。
这些中世纪骑士小说里的女人比妙玉还麻烦。妙玉也就是贪图喝口脏茶,她们要的可就花哨了。比如她们可能非要一种希奇古怪的花,而那个花据说是只有几万里外的一个岛上才有,而那个岛上偏偏还有一个喷火的龙。等你找到了花儿,她们又改了主意,想要你给她弄一个大号巨人当小厮。她们的心思就象孕妇的嘴一样刁蛮,而那些骑士则毫无怨言地为她们一一办到,拿着花,牵着巨人,送到那些女士门上,就是这样,也还得不到好脸子,能抓个机会跟这些小资女人唠上几句闲天,那就已经心满意足大慰平生了。《鹿鼎记》里有一个头号情种胡逸之,为了能陈圆圆聊上几句,生生当了23年的佣人。他就是中世纪骑士的同道,可惜投胎到了中国武侠小说里,只能落个笑柄。
骑士小说里那些武士充分证明了一个道理:攀登masochism的高峰,是一个没有止境的过程。没有最M,只有更M。
那些伟大的骑士就是依靠杀毒龙,除巨人,和魔法师搏斗,来赢得美人的芳心。相比之下,中国的男人则是通过更加文明的手段来赚取美人的。
他们的手段是考试。
中国古代没有骑士小说,只有才子佳人小说。那些才子都是文文弱弱,不要说毒龙,就是和一个京叭对阵,都不知鹿死谁手。但是他们会写文章会考试。按照一般恋爱程序来说,他们会先写一些“叹气叹得心儿碎,我不想你我想谁?”之类的东西来打动佳人,然后搞一些月下幽会,俩个人在一起赏月对诗。中国佳人也没有西方女士那么难伺候,小资起来也就是看看月亮,说个酸话什么的,不至于过分无理取闹。要是光是这样就搞到一个美人,那是太过便宜才子了。事实上,这是远远不够的,他还需要通过考试来改变被动局面。
骑士小说的结局是骑士战胜了一切毒虫猛兽,挣来了一身的荣誉,然后在欢呼声中跪在了美人之前,赢得了她的芳心。才子小说的结尾则是才子战胜了一切和他竞争的考生,挣来了一个状元的头衔,然后在欢呼声中和美人一起下跪,叩谢皇上赐婚。
这两种爱情模式本身都很高雅,但是这两种模式都蕴藏着自身衰败的诱因。
大家用经济观点来考察一下,就不难发现,骑士爱情是一种很不环保的爱情模式。骑士爱情里的最宝贵资源是毒龙是猛兽是巨人,没有这些宝贵资源,骑士就只能学胡逸之,在女士家里扫地。而且,这些资源都是不可再生的,杀一个少一个。那些骑士杀起来还格外生猛,往往都是一网打尽。这简直和拿炸弹炸鱼一样可耻,把后代的骑士一步步推向胡逸之的境地。西方人不敬畏自然,一贯浪费资源,骑士小说就是反映他们丑恶心态的一面镜子。
滥捕滥杀终于酿成了恶果,当16世纪的骑士堂吉诃德闯荡江湖的时候,他再也找不到毒龙了。大路上跑的都是猪。
堂吉诃德和风车作战,堂吉诃德和骡夫作战,堂吉诃德和猪作战。堂吉诃德死的时候,他的心一定早已碎了。
鲁迅也有本小说,叫《奔月》,里面的后羿就不懂得保护资源,拿着射日弓一通射,把大熊把封狼都给射没了,最后只好跑几十里地射麻雀,为了一只母鸡和老太婆吵嘴。天天被炸麻雀喂养的有气无力的嫦娥,看到后羿如今这副猥琐的嘴脸,最后终于抛弃了后羿,飞升到了月亮上。
没有资源,无法获得爱情,浪费资源,更会丢失爱情。教训确实是惨痛的。在这里我很郑重的告诉大家:不环保的爱情决不是可持续发展的爱情。
才子佳人模式里的爱情模式似乎不存在这个问题。看上去似乎很环保,也没有不可以持续发展的理由。才子佳人爱情模式里的资源是考试,这个资源完全具有再生性。但是它也有严重的缺陷。
那就是中国人控制不住扩大才子供应量的诱惑,就象中国人控制不住生孩子的诱惑一样。如果认为现在的博士按过去中举才子看待的话,那现在的才子已经不可能有往日才子的风光了。如果说骑士爱情毁于滥杀的话,才子爱情则毁于扩招。